奉命处理重大问题。1952年2月,上海“五反”开始后, 出现了资本家接连跳楼自杀的现象,情况十分严重。2月25日我到了上海, 发现上海的问题比较复杂,华东局第一书记饶漱石不支持上海市长陈毅的工作,一些基层同志“左”的情绪十分严重,以致运动失控。我对陈毅和陈丕显(上海市委第四书记)说,现在“面对面”揭发,言辞激烈是肯定的,对资本家压力太大,过火是不可避免的。是不是可以考虑改个方式,改为“背靠背”?他们同意我的意见。我还为陈毅起草了一篇讲话提纲,请他召开大会,作个报告。陈毅在讲话中,着重讲了要防止过火的问题,讲得很好。接着我们把上海知名的民族工商业家72名召集到一起。他们自己租了某宾馆的一层楼,由他们检查自己的“五毒”行为,效果很好。上海的资本家一下子稳住了。接着,我又以稳定形势、发展经济为原则,提出了重新部署“五反”斗争的意见,得到了毛主席、党中央的批准。对上海工商业户,特别是当时最大的民族工商业户荣毅仁家的定类处理,也是我和陈毅共同商量的。我们提出,在“五反”中,对私人工商户应分为五类:守法、基本守法、半违法、严重违法、完全违法。陈毅说,荣家还是定为基本守法户好,我同意。并立即报告周总理,周总理又立即转报毛主席。很快就接到总理办公室的电话,说毛主席的意见是:对荣家再大方一点,定为守法户。这个“标兵”一立,影响很大。总的看,上海的“五反”运动后来搞得比较稳当,保护了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 我离开上海前,陈毅同志对我说,我们合作得不错。你就要走了,虽不是“西出阳关”,但路也不近,怎么样,一块吃顿饭吧!我来掏腰包。但有言在先,你回去报告不报告?不报告的话,我就请。我笑着说,你陈老总愿意破费,我当然要吃的,东西吃下去了,大概就不会报告了。在场的同志也都笑起来。当时,我们党的纪律是严明的,从党政机关的领导,到一般干部,吃喝的现象很少,动用公款请客更在严禁之列。 离开上海后,我又去了广州,一方面是了解“三反”、“五反”的情况,另一方面是受命调查“地方主义”的问题。当时有人反映广东闹“地方主义”,引起了中央的重视。但我到那里了解情况后,发现不过是捕风捉影,子虚乌有。主持华南分局工作的叶剑英同志是反对地方主义的。为此,他还特别提出一个反对“五同”的口号,即反对利用同宗、同乡、同学、同事、同庚等拉扯关系,另搞一套。他强调必须按组织原则、党性原则办事,一切都要听中央的。至于他起用了一批本地干部,那是很必要很正常的。南下时我们给剑英同志配备的干部仅200 余人,不够用,像“水尾田”,水流到那里就没有了。当时毛主席就说过:那里有一股清泉嘛,本地干部不就是源源而出的泉水吗?起用本地干部,外来干部与本地干部相结合,团结一致,共同做好工作,这正是毛主席一个重要的用人之道,剑英同志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不能因为叶剑英是广东人,用了一批广东干部,就说他搞地方主义,这样的指责是毫无根据的,是完全错误的。我回京向毛主席汇报了实际情况,毛主席表示同意我的意见。所谓叶剑英闹“地方主义”的问题,就算解决了。 1953年中央财经会议召开后, 我就不再列席书记处的会议了。 从1949年4月到1953年6月,前后跨5个年头,实算是4年零两个月。 40多年后回首这段往事,感念殊深。作为历史经验,我认为很有意义的一条,就是可以从中探讨和学习毛主席的“用人之道”。这里所说的“用人之道”,就是在党的正确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根据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需要,毛主席和党中央所采取的干部路线的一些重要特色。 中国革命取得了全国胜利以后,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百事待举,百废待兴,培养和起用干部特别是本地干部,已经成了当务之急。毛主席在培养和起用干部方面,确有他的卓识和特色之处。 第一,毛主席用人不拘一格。 上面已经说到,在要我列席中央书记处会议时,我提出了够格不够格的问题。像我这样一个只有一些地方工作经历的中央委员,去参加中央书记处会议,借用计划工作的一个术语说,岂不“冒”了?事实上,当时有这样看法的并不只是我这个当事人。由于这一“冒”,难免招致物议。1953年的财经会议上高岗、饶漱石等人对我的攻击,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这一点。但是,毛主席在起用干部的问题上,历来敢于打破框框。这一点,在党的七大选举中央委员时,我就深深地感到了。毛主席在七大做结论报告时,引用了清代诗人龚自珍的名句:“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并进而讲了下面一段话:“在我们党内,我想这样讲:‘我劝马列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不要使我们的党员成了纸糊泥塑的人,什么都是一样的,那就不好了。其实人有各种各样的,只要他服从党纲、党章、党的决议,在这个大原则下,大家发挥能力就行了。”毛主席认为,这样做“对于党的进步,对于全体党员积极性的发挥是会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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