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漂民事件与日军入侵台湾(1871—1874)(2)
据中方记载,毛、董等人对称:二岛俱我属土,属土之人相杀,裁决之权固在于我。我抚恤琉人,自有措施,事与贵国无关,何需烦为过问(注: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1卷,大公报社1932 年版,第59页。)。但在郑永宁的记述中,却只有毛、董曰:“此岛之番民,有生熟两种。从前服我王化者为熟番,设府县而治之,其不服者为生番,置之化外,未甚治理”(注:《明治文化资料丛书》第4 卷外交编,第40—41页。)。此外,中文记载,当时毛、董二人还曾答以“杀人者皆属生番,姑且置之化外,未便穷治。日本之虾夷、美国之红番,皆不服王化,此亦万国之所时有”(注:《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1 卷,第59页。)。 据日方记载,柳原等人又称:“贵朝之初,彼番数次掠杀他国漂流之民,但贵国未曾处置,番人益加横暴,故而今若被他国征伐,则岂只番地,当是府县或也不为贵国所有。今后若因杀人之故,而由外国占据此岛,有如安南、广东及黑龙江和我国之北虾夷,则将在我国南海之中滋一祸患,以致危及诸岛。故而,我政府谋划前往征讨之。然我大臣为保重两国友谊,姑且压制众人诤言,就此奉使之便,明告贵国政府,以避免猜疑。尔后治理化外之地,全与贵国无涉,当无侵越之忧。此事我政府本来不欲相告,唯我大臣肩负外务重任,若因惩办此一小丑,而失邻国之和,何以对天下焉。而且,我国胆略勇敢之士,闻琉民遭害之事者,皆为之切齿,愤懑添胸。策动政府问罪,若不消散此气,势必激乱而不能防,越境为寇而不待日。是亦两国无端伤和之源,万一至斯,则我皇帝今日遣我大臣,前来聘问贵国皇帝,并换约缔好,终有何用?是我大臣出以公心,一团好意也。敬乞谅察”(注:《明治文化资料丛书》第4卷外交编,第41页。)。 后来,总署恭亲王在奏折中言称,副岛在京之时,“从未议及有派兵赴台湾生番地方之举。究系因何兴兵,未据来文知照”。柳原本人后来在对总署的照会中,也仅是言称曾对总署大臣说过“派差查办”(见下文)。由此可见,郑永宁所谓柳原业已告诸中国,日本政府将要出兵台湾的说法,值得怀疑。因为就当时日本政府的决策而言,尽管柳原前光或郑永宁等人可以知晓,似也不会(也未授权)事先告之于人。 从上述记载来看,总署大臣可谓言出语实,承认台湾土著有所谓生熟之别,且谓如同日本的虾夷、美国的红番,并表明了琉球、台湾皆为“属土”之意。而柳原则称台湾生番非为中国所属,且谓琉民即是日本臣民。此外,柳原还曾谈到:“贵大臣虽将琉球称作属国,而我只是将之视为我国属地,现今不是对贵国理论两属之归着也”(注:《明治文化资料丛书》第4卷外交编,第28页。)。显而易见, 日本政府所采取的外交策略是,否定台湾番地为中国所属,回避日军侵台问题,而且不顾当时的中琉关系,公然言称琉球为日本属地。中国总署大臣虽然提出了琉球乃是属国问题,但柳原前光拒绝理论,以致后来中日关于日军入侵台湾的交涉中,日方仍是只谈台湾生番,避而不谈琉球的归属问题。 可见,副岛此次来华换约以及参加中国皇帝亲政大典,实乃心怀叵测。对此,郑永宁也完全承认:“副岛大使之适清,换约为名,谒帝也为名也。惟因筹划征伐生番而有此行”(注:《明治文化资料丛书》第4卷外交编,第44—45页。)。 二、日军入侵台湾与中日交涉 副岛归国后因内部矛盾而辞职,但这并没有影响日本政府推行既定的对外政策。1874年1月,太政大臣三条实美、右大臣岩仓具视, 鉴于国内形势和所谓要在“海外发扬国威的意义”,都认为“对生番兴问罪之师,实为必要”(注:《对华回忆录》,第38页。)。于是责成大久保利通(政府参议、内务卿)和大隈重信(政府参议、大藏卿),负责此事的调查研究。同年2月6日,大久保等人提交一份《台湾番地处分要略》(注:据东亚同文会编《日本外交文书》第7卷第1号文书;《对华回忆录》,第38—40页。),其主要内容是:第一,台湾土番部落,乃是清国政府不逮之地。故将之视为无主之地,道理具备。因此,报复我藩属琉球人民被杀,乃日本帝国政府之义务,而征番之公理,亦于兹获得主要依据。第二,清国官吏若问及琉球之所属与否,当准照去年出使之辞,言明琉球自古为我帝国所属,且言明现今累沐皇恩之实。第三,清国官吏若以琉球向本国遣使纳贡为由,主张两属之说,当不予理睬,以不应其议论为佳。无论如何,由我帝国完全控制琉球之实权,且使之中止遣使纳贡之非礼,乃是台湾处分后之目的,不可与清国政府空为辩论。第四,清国政府若论及台湾处分,当确守去年之议,收集其政权判然不逮番地之证据,不为所动。 日本政府认为上述要略“极其得当”,并确定了逐条实施的大体步骤(注:《对华回忆录》,第40页。)。4月4日,任命陆军大辅西乡从道为陆军中将、台湾番地事务都督。翌日,又任命陆军少将谷干城、海军少将赤松则良为参军,且设置台湾番地事务局,以大隈重信为事务局长官。同日,太政大臣三条实美奉天皇之命,向西乡从道颁发委任状。内称:“就台湾番地处分之事,命汝从道为事务都督,凡陆海军务以至赏罚诸事,皆委以全权,当遵奉委任条款,黾勉从事,克奏成功。可问暴杀我国人之罪,行相当之处分;彼若不服其罪,可临机以兵力讨之;应确立尔后我国之人至彼地时,防止不再蒙受土人残害之方法”(注:岩仓公实迹保存会编《岩仓公实记》下卷,1927年再版,第130页。 )。 至此,日本政府开始采取军事行动。4月9日,西乡从道率领军舰开赴长崎。大隈重信亦于17日赴长崎就任事务局长。此外,任命柳原前光为驻华公使,福岛九成为驻厦门领事。 英国驻日公使巴库斯,闻讯日本将要出兵台湾,于4月9日致函日本新任外务卿寺岛宗则,称“在台湾之通商港口,我国人民持有不少货物利益,贵国政府将军队开赴台湾岛,拟作何事?又,运送军队军粮之外国船只,将开赴何港或开赴何地?拟向阁下探询,请予急切注意”(注:《日本外交文书》第7卷第16号文书。)。美国、意大利、 俄国和西班牙等国公使或代理公使,也先后质问日本外务省。英、美等国公使的态度,使日本“朝野为之动摇,决定暂且停止出师台湾,先与中国政府交涉”。4月19日,三条实美派出权少内史金井之恭赶赴长崎, 命令大隈重信回京,并令西乡延缓出兵,以待后命。但是,业已率兵集结在长崎的西乡坚持强硬态度,声称“从道拜受大命,不辱节钺之任。出师在途,未及数日,则搁置大命乎?且延留本港……恐士气沮丧,何以等待后命焉?从道既奉铃玺敕书,已非前日之从道,今日纵使太政大臣自来传谕,也不敢奉之”(注:《岩仓公实记》下卷,第145—146页。)。26日,西乡传令各舰积储煤炭用水,翌日,又命270 名军兵搭乘“有功丸”先行,福岛九成也一并随船前往厦门。 是时,三条实美又加派大久保利通前往长崎。而西乡得悉消息后,却于5月2日命令“日进”、“孟春”、“明光”和“三邦”4舰, 在谷干城等人的指挥下,开往台湾社寮港。5月3日,大久保抵达长崎,经与西乡、大隈商议后,反而赞同西乡的意见,也即:督促柳原前光急速赴任;西乡雇佣或购买船只向台湾进发;“如酿出难题,则由大久保首任其责”(注:《岩仓公实记》下卷,第150—1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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