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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漂民事件与日军入侵台湾(1871—1874)(5)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历史研究》 米庆余 参加讨论

四、中日议立台事条约
    1874年8月1日,日本政府任命要员大久保利通为全权办理大臣。 8月5日,向其发布任命敕语、委任状及委任权限。 其中明确规定:(一)对全权公使柳原前光之密敕及田边太一所传递之件,乃是纲领不动之要旨,但据实际不得已之情况,有相机取舍谈判之权(另件记载为议决之权——本文注)。(二)谈判虽以保全两国亲近为主,但不得已时,有决定和战之权。(三)根据时机事宜,有指挥在华官员人等进退之权。(四)事实不得已时,虽是武官也有指挥其进退之权。(五)李仙得虽有委任,但相机也有使之进退之权(注:《明治文化全集》第11卷外交篇,第82页。)。这说明,日本政府派遣实力人物大久保来华,实际是赋之以更大的权限来推行既定的对华政策。
    9月10日大久保抵达北京。9月14日至10月23日,中日双方一共举行7次交涉。历时1个月之久。大久保一开始便采取先发制人、反客为主的策略,不再妄谈日本出兵侵台的“理由”,而是率先提问:“贵国政府实地于生番有几许处分”,从而把谈判的话题完全转向中国内政;而总署大臣文祥答称“若问实地处分,一时难以俱悉”(注:〔日〕金井之恭:《使清办理始末》,《明治文化全集》第11卷外交篇,第85页。),又恰好被大久保的谈判策略所左右。因此,中日关于台事条约的交涉,自始便是在日本居于主动,清政府处于被动的情况下进行的。
    大久保在首次交涉中便提出如下问题:(一)“贵国既以生番之地谓为版图之内,何以迄今未曾开化番民?(夫谓一国版图之地,不得不由其主设官化导,不识贵国于生番果真实施几许政教乎?”)(二)“万国已开交友,人人互相往来,即于各国,无不保护航海者安宁。何况贵国素以仁义道德闻于全球,怜悯援救外国漂民,固所深求,而见生番屡害漂民,置之度外,不曾惩办,乃是不悯他国之民,唯养生番残暴之心,有是理乎?”(注:《使清办理始末》,《明治文化全集》第11卷外交篇,第87页。)
    然而,在大久保有备而来的情况下,总署未能探寻日本政府的动机和目的,以致陷于被动。当总署就上述说法表明“台湾生番地方,中国宜其风俗,听其生聚。其力能输饷者,则岁纳社饷,其质佼佼秀良者,即遴入社学,是为宽大之政,以寓教养之意。各归就近厅州县分辖,并非不设官也”,并说明“中国与各国通商交好,遇有各国官商民人船只,意外遭风及交涉案件,各国商民受到亏损等事,一经各国大臣将详细事由照会本衙门,必为立即行文查明,妥善办理,办理虽有难易迟速不同,却从无搁置不办。如生番此案,贵国如有详晰照会前来,本衙门无不查办。而且,本衙门甚为不愿发生此等事情,此后尚需设法妥善筹措保护,以善将来”(注:《使清办理始末》,《明治文化全集》第11卷外交篇,第91页。)。之后,大久保在第三次会晤(9月19日)时,反而得寸进尺,复又提出:“因对过日贵方之答复不满之处很多,犹有咨问”(旋即有长篇质疑),而且言称:“就台湾番地确为贵国版图而言,前日之答复,终究难以冰解……公法云,政权不及之地,不能认作版图。我坚信非为贵国版图”(注:《使清办理始末》,《明治文化全集》第11卷外交篇,第93页。)。
    此外,据日方记载,中日双方进行第三次会晤交涉时,总署还曾专门出示多达数十卷的户部文书,也即台湾收税簿记,以证实台湾番地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然而,在场的日方翻译官郑永宁,竟然(应是秉承大久保之意)“斥之无暇观看”(注:《使清办理始末》,《明治文化全集》第11卷外交篇,第96页。)。进而,则针对总署的答复,日方再次提出种种诘问。诸如:
    总署答复“宜其风俗,听其生聚”。而大久保则称:“此二语奚足以为属土之征”;
    总署答复“力能输饷者,岁纳社饷”。而大久保认为:“所称社饷者……如弱者而馈献于强者,不得称为税也。其或不出于民,独出于酋首,或有往来两间贸易……献其所获,藉名社饷,以图混冒,愿闻其详”;
    总署答复“质佼佼秀良者,遴入社学”。而大久保则谓:“如取二三番儿入学,不足以为教养之征”;
    总署答复“中国与各国通商,遇有各国商民受到亏损,一经照会,必为立即查明,妥善办理”。而大久保则称:“犯而后罪,不如先事教化之便,告而后办,不如未告先究之捷,既不教化于未然,又不查究于已发,反责他人不详晰照会,此非搁置不办而何?虽云设法妥善筹措,以善将来,本大臣未便据信”等等(注:《明治文化全集》第11卷外交篇,第96—97页。)。
    由此可见,日方完全是强词夺理,以掩饰其出兵入侵台湾之本意。
    9月22日,总署根据大久保的诘问再次作出答复:“夫台湾之事, 贵国之兵,涉我土地,中国并未一矢加遣,且生番地方本属中国,无论事前事后,不待本衙门论及,久为中外所共知。贵大臣开列条款,逐层诘问,本衙门仅止逐条答复,并未别条转诘,原望妥恰办事,曲全和好。若如此诘责,几等问官讯供矣,政事应听其国自主之谓何?……倘再如此,则本衙门不敢领教,以免徒滋辩论,致伤和睦”(注:《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九七,第39—48页;《明治文化全集》第11卷外交篇,第97—100页。)。
    然而,大久保在接到复照后,不仅没有就此了结,又于9月27 日及10月4日两次向总署提出照会,并在10月5日的第四次交涉中扬言:“与贵大臣等几经议论,仍不能决,因而将于近期归国”(注:《明治文化全集》第11卷外交篇,第110页。)。 但当总署大臣文祥表示“我等并无不应贵问之事。至于归国,非所强驻”(注:《明治文化全集》第11卷外交篇,第110页。)时,大久保于10月10日提出了“第三次照会”。再次重复“版图之义,果确无疑耶?”“番土非贵国所辖治也”,并在文末言称:“本大臣输诚致款,不为不竭,启衅滋端,其咎孰任?”“今期五日,欲知贵王大臣果欲保全好谊,必翻然改图,别有两便办法”(注:《明治文化全集》第11卷外交篇,第110—112页。)。一面把交涉难以进展的责任推卸给中国,一面又想达到本国的目的。
    为此,大久保在总署作出“稍迟数日”答复后,则利用时机于10月14日分别拜访英、法驻华公使,并向两国公使言称:此次日本出兵,“化费莫大经费,非有可使我国政府满足之处,非有对人民可以辩解之理,尚难退兵”,以及所谓“此举原为我国之义举……若能保全我国此种名誉,则可退兵”(注:《明治文化全集》第11卷外交篇,第116页。 ),以期英、法公使出面,迫使中国总署就范。而英国公使威妥玛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开始介入中日台事交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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