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在条约制度庇护下的洋商是上海商业舞台上的“天之骄子”。他们随着上海城市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壮大,又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而发生急遽的分化。以1870年代为界,大致可分为早期洋商和后期洋商。 早期洋商带着一股狂热的开拓和冒险精神,具体地说,就是带着发大财的梦想成群结队地从世界各地来到上海,“为四亿人口的自由贸易这种想法而变得疯狂”。上海也确实为他们创造了最优越的发财条件:条约特权,租界地利,从领事到海关再到工部局警察无不千方百计地庇护他们,为他们实现发财梦提供一切方便。开埠初期,不少洋商都兼任驻沪领事的职务,譬如:宝顺洋行的英商比利在1850年代初就曾担任葡萄牙驻沪领事和荷兰、普鲁士的副领事,旗昌洋行的著名人物祁理蕴、金能亨曾担任美国驻沪的正副领事,金能亨还兼任过瑞典和挪威的驻沪领事,旗昌洋行职员劳瑞欧曾任西班牙驻沪领事,怡和洋行大班波斯乌曾任丹麦驻沪领事,广源洋行大班曾任普鲁士驻沪领事,等等。商人和领事的一身而二任,使洋商获得了“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权力”。确实,洋商在上海往往比在他们本国享受更多的自由,治外法权的滥用几乎使他们获得特殊的豁免权。有人曾这样形容他们在上海的处境:“他们得到种种便利。这里没有严厉的长官,这里只有一个业余式的担任管理职能的工部局,这里只有酒吧间或宴会里日常碰到的如朋友一般的领事。这里没有人会去干涉他们的个人自由,甚至没有人强迫他们呈出资产负债借贷表。(注:转引自于醒民、唐继无:《从闭锁到开放》,第89页。)”在这种近乎神话般的“自由”环境里,洋商在数年间即可发一大笔横财,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他们除了从事正常的进出口贸易外,还肆无忌惮地进行走私贩毒和疯狂的地产投机,所以,说那时的上海是“冒险家的乐园”,是一点都不过分的。 但是,进入1870年代以后,随着苏伊士运河的通航,以及欧洲与中国海底电缆的接通,中外贸易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轮船经由运河的迅速航程大大缩短了冒险的时间,而电报可能已将损失的危险降至最低限度。这些条件吸引着许多过去因缺乏资本或信用而被排斥于商业之外的竞争者参加了贸易,因而刺激了贸易的发展。因为现在一笔周转迅速的小额资本就能经营过去比较大得多的资本尚感不足的贸易,而金融家们现在所提供的改良的资金融通方式,使得仅有小额资本的人,比以前在漫长而不可靠的海程,以及靠轮船传递消息的时代,更易于获得信用,因而竞争已发展到顶点了。(注: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第2册,第949页。)”另外,运河和电报的相继开通,“虽然减少损失的危险,同时也排除了商人们所追逐的超额利润。最低报酬的安全贸易代替了偶然的冒险”(注: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第2册,第950页。)。这意味着“转手间千金可致”的时代已成了昨日的故事。 伴随“经商能获取巨大而惊人的收获的时代”的结束,上海租界里的洋商也发生了急遽的代谢。靠“偶然的冒险”迅速致富的可能性越来越小,摆在洋商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顺应时代,改变贸易方式;要么在剧烈的竞争中归于淘汰。有位洋人曾在一封报告中记录了这个代谢的过程:“当我在1855年初来到中国的时候,我发现英国商人都拥有大量现成的资金,全心贯注在生意上。这些人很有把握地等待将来回国时,即便不能发一大笔大财,至少也可以富富裕裕地过十年日子。自从电报和每周邮讯建立后,这般人再也见不到了。因为他们觉得留在英国过舒服日子而不亲自到中国来,一样可以经营对华贸易赚钱。目前这些商人们,显然不像前一辈那样手中掌握着那么多的资金了;他们在经商中也不能期望像前一辈那样能获得那么多的利润。他们像是把安逸生活比钻营生意看得更重要些,因为他们已不大能够期望发笔横财然后去作寓公了。(注: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第2册,第954页。)” 这是一个“非常巨大而且的确很重要的变化”:“以往做生意的是真正的商人--即买了货再出售的商人。那时是远东商业大王能陡然便发大财的时代。过去他们的慷慨好客曾举世闻名,而现在只是一个美丽的传说了,因为,老一辈商人所过的豪华生活宁可说是袭遵古制,而不是由现有财富情况来决定其是否恰当的。现今如果说商人还没有完全绝迹,也是在迅速趋于消灭了,他的地位已为佣金代理商所代替了。造成这个结果的两个因素,是竞争及无法预料的、毁灭性的汇率波动。关于所做的生意的性质,以及做生意的人,变动是每况愈下了。由于交易的每一个细节--货物的价格、运费及汇率等--都是先由电报确定的,所以只需要很少资本,甚至不需要资本。因此,只要有些小的款项,就可以做生意,其结果是,这些人就互相竞争着把价格压低到最低限度,而进一步的结果是,更使贸易界的败类蓄意不择手段以取得生意。(注: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第2册,第963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