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与谋逐一己之利的商人相比,传教士在上海外侨社会中是一个相当特殊的群类。早在明末清初,就有不少天主教传教士如郭居静、毕方济、潘国光、孟由义、李若瑟、南怀仁等都曾在上海宣传过上帝的福音,其中潘国光还在上海建立了上海历史上第一座天主堂--敬一堂,一度拥有4万教徒。1720年,康熙禁止西洋人在中国传教后, 教务限于困顿和沉寂,但仍有一些传教士在浦东藏匿下来,或从澳门潜赴浦东,一方面秘密地进行宗教活动,所以开埠之初上海仍有不少“世代老教徒”,另一方面也在静静地等待着驰禁之日的到来。鸦片战争前夕,基督教传教士也开始在东南沿海地区活动,其中郭实腊还曾于1831年8 月20 日、 1832年6月19日和12月5日三次来到上海,刺探情报;伦敦会传教士麦都思也曾于1835年访问过上海,对上海的贸易前景充满信心。西方列强用大炮轰开了中国的大门之后,尽管在《南京条约》中对传教一事只字未提,英国人更关心的是通商,但他们在获得五口通商权利的时候,无疑也为传教士的传教事业开辟了前所未有的广阔前景。《剑桥中国晚清史》的作者写道:“传教士是外国人,他们自然从条约的某些条款中获益。英国获得香港和五个开放口岸给外国人居住,还明确地允许外国人在开放的口岸建立教堂。治外法权使传教士不受中国法律的管辖,而传教士之在内地工作尽管仍然是不合法的,但也没有太大危险了。(注: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国晚清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 年版, 第591-592页。)”在约开的五个通商口岸中,他们和许多商人一样更看好上海,因为这里中外贸易前景很好。麦都思在给伦敦会总部的一封信函中说:“现在,这里已经成为英国船只和商人的胜地,中国船只也从各地汇聚于此,这说明上海已是中国最重要的城市之一。我们有信心期待,作为内地丝茶最近的出口基地,上海有朝一日会像广州一样繁荣。(注:转引自叶斌:《伦敦会上海传教站研究(1843-1860)》(未刊稿),上海社会科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第6页。)”于是, 西方传教士便和商人一道成群结队地奔赴上海。 传教士分天主教和基督教(习称耶稣教),为了行文的方便,特分别论述如下: 1.天主教传教士 天主教传教士在上海有过一段相当成功的传教史,而且康熙宣布禁教后仍有传教士在这里秘密地进行传教活动,因此鸦片战争爆发后,天主教会便率先向上海派遣传教士。1842年7月, 首批法国耶稣会传教士南格禄、艾方济等人就已抵达上海地区。麦都思说:“当我们的差会(即伦敦会)还在怀疑是否应把上海建成永久基地的时候,天主教会在过去6个月中已经向这里派遣了不少于10名欧洲传教士。 (注:转引自叶斌:《伦敦会上海传教站研究(1843-1860)》(未刊稿),上海社会科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第6页。)”1844年10月,又有5位法国耶稣会传教士来到上海。1846年5月24日和8月30日又相继向上海派遣了8位和4位耶稣会传教士。这12位耶稣会士中,有5位是意大利人。 随着耶稣会士人数的增加,曾经陷于困顿和沉寂的天主教传教事业开始重现生机。他们在徐家汇建立了上海教区的前身江南教区的教会领导中心,并迅速将其势力扩展到江苏和安徽两省。1875年时,上海已有132 位天主教传教士。到1901年7月, 以上海为中心的江南天主教会的“正式教牧人员,有代表教皇的名誉主教姚宗李主教、耶稣会教士138名(其中23 名为中国人)、神学院学生16名和副职弟兄22名;修道院外的教士,有神父30名、神学院学生17名,还有上预科课程的学生17名和拉丁文学生22名,后者全部是中国人。神父已经读完了他们的神学课程,其余的正在受神职人员的训练。除了教牧人员外,教会工作还由不少教会信徒协助。如小玛利团弟兑会有29人,负责虹口的圣芳济学堂;已受过训练的中国教师30人;圣衣会修女32人;拯亡会修女81人,经管徐家汇的孤儿院和法租界及虹口的女修道院;仁爱会29人;还有献堂会中国修女134人, 在江苏省内地的23个分会和安徽省内地的18个分会中担任职务”(注:徐雪筠等译编:《上海近代社会经济发展概况》,第114页。)。由此可见,重建后的上海天主教会教务推进之速。到1903年,上海的天主教传教士已有200多人,他们分别来自公教会、比利时传教会、 异域传教会、味增爵会(即遗使会)、罗马公教会和西班牙奥斯汀传教会。随着西方传教士的陆续东来,上海逐渐成为天主教在华传教事业的中心。在这个过程中,来自不同修会的外国修女也开始抵达上海,并在上海建立了各自的会院,如拯亡会、献堂会、圣衣会、以及仁爱会、方济各会等女修会均在上海设有圣母院。这些会院建立后,为天主教在上海的传播做了大量的工作,如培养中国修女,创办女子学校,设立孤儿院和育婴堂等,成为上海天主教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这些正规的机构外,许多在内地传教的天主教修会和外方传教会也都在上海设立了帐房,如遣使会帐房、巴黎外方传教会帐房、拿撒路会帐房、比利时传教会帐房等,这些帐房主要从事房地产等经营活动,目的是为各自的教区增广财源。 在来自不同教会的天主教传教士中,法籍传教士始终占了最大多数。法国一直把传教权利放在对华政策的一个相当突出的位置上,同光年间法国驻华公使罗淑亚就公然宣称:天主教会“是法国在华势力最好的支持”(注:史式徽:《江南传教史》第2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 年版,第180页。)。这与英国对华政策恰成鲜明的对比:英、 法“虽同以通商为目的,然英人则商务重于教务,法人则教务重于商务”;“英国人关心的只是通商”,法国人则更看重传教的权利。所谓“自各国立约以来,英重通商,法重传教,所操之术不同”(注:薛福成:《庸庵海外文编》第1卷,第25页。)。还在1844 年法国使臣拉萼尼与当时的两广总督耆英交涉时,就明确要求清政府保护法国传教士的权益,随后又将此一要求写入《中法黄埔条约》中。该条约第22款规定:法国人可在五口建造教堂,“倘有中国人将佛兰西礼拜堂、坟地触犯毁坏,地方官照例严拘重惩”。此后,拉萼尼进一步要求耆英上奏道光帝驰禁天主教,并归还雍正年间被封闭的天主堂旧址,这些要求不久都得到道光帝的“恩准”,法国人重获传教自由。法国使臣的努力,极大地鼓舞了国内的天主教会,纷纷派遣传教士到中国来。上海的法籍侨民不多,但传教士人数却不少,占法籍侨民总数的半数以上。1874年,在总共191 位法籍侨民中,就有97位传教士;1877年,上海有200位法籍侨民, 其中有104位是传教士。(注:吴圳义:《清末上海租界社会》,第1卷,第68页。)传教士在法籍侨民中所占的比例相当于商人在英籍侨民中所占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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