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中志》对司礼太监看本章作了具体描述: 每日早晨,或非朝讲之日,及申时后,掌印公过司房看文书,秉笔、随堂,人各有室,挨次细看。先看文书房外本,次看监官典薄文书。……万历年间,先监过司房,例印公穿直身,率秉笔等,都是单身入室。其亲信掌班人等,一人不得入机密禁近。(注:刘若愚:《酌中志》(丛书集成初编本)卷十六,内府衙门职掌。) 这里的先监是指万历中的司礼掌印太监陈矩,《酌中志》作者刘若愚曾隶陈矩门下,故尊为先监。关于批红的情况: 凡每日奏文书,自御笔亲批数本外,皆众太监分批。遵照阁中票来字样,用朱笔楷书批之。间有偏旁偶讹者,不妨略为改正。(注:刘若愚:《酌中志》(丛书集成初编本)卷十六,内府衙门职掌。) 上述批红情况,当然只是一种表象。实际上,内阁的票拟,除一些例行公事外,只要有关除弊兴利事涉内府的,经常在批红中遭到驳回或留中的命运。所以,《明史》职官志序说:“然内阁之拟票,不得不决于内监之批红,而相权转归之寺人。”(注:《明史》卷七十二,职官志一。)总之,正统以后的司礼监,实质是内廷的另一内阁。司礼掌印太监实质成了和内阁首辅对柄机要的“内相”,而且他是能向皇帝面奏取旨的“内相”。看来司礼掌印太监倒是和永乐、洪熙时期的阁臣更为近似。 四 明代宦官权势很盛,而且出现过几次专权乱政的祸害,为什么明朝没有重蹈(东)汉、唐后期的覆辙?明史家王世贞在《中官考》中有一段评论: 夫振、瑾至狼戾也,公卿台谏至狐鼠伏也,亿兆至鱼烂也,而不为汉唐之季者,高皇帝收天下之权以归一人。即狼戾如振、瑾者,一嚬而忧,再嚬而危,片纸中夜下而晨就缚,左右无不鸟散兽窜,是以能为乱而不能为变也。(注:《弇山堂别集》卷之九十,中官考一。) 他的答案是:“高皇帝收天下之权以归一人”。讨论这个问题,首先应对明和(东)汉、唐的历史条件进行探讨,这里当然不能详及。但是我们觉得可以提出两点来供讨论。 一是明代中央集权制度的成功。如在地方实行三司制和分道监察制,基本上阻止了地方割据势力的抬头。对淮西勋旧势力的诛除,对外戚的防范,消弭了政治上的隐忧,也可归入此类。对这几种分裂势力的有效抑制,使振、瑾之流处于孤军无援的境地,“片纸中夜下而晨就缚”,道理在此。而(东)汉唐宦官之祸,酝酿于各种分裂势力激烈争夺的时候,统治者藉手宦官,削平对方;结果宦官攫取了军政权柄之后,竟与分裂势力互为呼应,结果遂不可收拾。 二是明统治者在政治上运用“彼此颉颃、分而治之”的策略起了作用。明太祖晚年在宣告嗣后不许复立丞相时说,“我朝”设六部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注:《明太祖实录》卷二三九,洪武二十八年六月己丑条。)这就是王弇州说的“收天下之权归于一人”的具体内容。我们可以称之为“彼此颉颃,分而治之”的统治原则。这个原则的运用不仅见之于太祖的废丞相,也见之于成祖在建内阁的同时加强内监。随着票拟与批红的制度化,出现了司礼掌印和内阁首辅的对柄机要,还是这个原则的体现。司礼监官员除掌印外,还有秉军、随堂太监八九员或四五员;在司礼中,照例掌印太监不得兼掌东厂;这何尝不是“被此颉颃,分而治之”原则的运用。对刘瑾之所以能“片纸中夜下而晨就缚”,除了众多廷臣的支持,主要还由于原为八虎之一的张永已被分化了出来。振、瑾当时所处的情况,和(东)汉、唐后期朝内党争剧化、藩镇势力方张的局面,是根本不同的,他们“能为乱而不能为变”的道理也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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