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甲午战后清政府币制改革及失败原因(3)
二 面对甲午战争前后货币铸造、发行、流通和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严重问题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严重危害,晚清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一)确立七钱二分制银元为主币。截止光绪以前,清政府从未建立明确的主币单位。因为以往历届政府均实行多种货币(如铜钱、金银、纸币等)同时并用的政策,并无主币、辅币之分。光绪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对外贸易的扩大,建立一种长期稳定、使用方便,可与其他货币进行交换的主币单位的客观要求,逐渐被提上日程。1889年广东造币厂采用机器,试铸七钱二分重量的银元获得成功。1894年湖北造币厂又开铸了与广东银元大小重量相同的银元(注:《清德宗实录》卷二百四十,4页。)。两厂所铸银元因式样美观、成色划一, 故深受商民们的欢迎。其他省份看到广东、湖北两地所铸银元不仅能行销于市场,而且还可以获利,也纷纷购机仿铸。其结果,一方面使市场上银元数量大增,另一方面又使本来就很复杂的货币单位更加混乱,即重量成色不一,市价高低不同。对此,清政府曾多次下令禁止各地任意铸造银元,但收效甚微(注:刘锦藻纂《清朝续文献通考》卷二十一,考七七一四。)。 1904年正当各地大铸银元之际,清政府电询各地督抚对银元铸造单位的意见。多数督抚电复应采取七钱二分制。湖广总督张之洞起初也坚持这一意见,但后来却极力主张改铸一两制为银元单位。他说:以前各省所铸七钱二分为单位的银元,是仿照墨西哥银元,意为在通商口岸抵制外国银元的权宜之计。现墨西哥银元在市场上已占优势,若自铸银元仍仿墨币重量,恐怕更不能对抗外国银元的竞争。而中国一切赋税均以两钱分厘为单位,若继续开铸七钱二分制银元,与原有银两同时使用折算,极为不便。不如由湖北银元局铸造库平银一两制银元,先行试用,然后逐步推广(注:《大清新法令·第六类财政货币》;另见《光绪朝东华录》(四),5368页、5436页。)。他的这一建议得到许多督抚的赞同,户部也同意采纳。 但是,湖北银元局所铸一两制银元发行后,在市场上流通不畅,商民们怨声载道。1907年3月, 度支部尚书载泽上奏主张改定七钱二分制银元为主币。同年7月, 度支部在《通用银元成色分量章程》中规定:新式银元重量应为七钱二分,成色为九成,其兑换率为一枚大银元可兑换一百枚铜元。不料这一方案又遭到直隶总督袁世凯等人的反对。清政府一时拿不定主意,再次征求各地督抚的意见。结果有11省主张铸一两制银元,9省主张铸七钱二分制银元。在两种意见相持不下的情况下, 清廷令度支部与资政院会商办法。1908年3月,度支部、 资政院复奏银元应以一两制为单位。上谕在审批这一复奏时指出:“中国两钱分厘习用已久,实难废改,著即定为大银币,计重库平一两。”(注:《大清新法令·第六类财政货币》;另见《光绪朝东华录》(四),5368页、5436页。) 这一谕令刚颁布不久,光绪帝、慈禧太后相继病死,政局转变,过去成案遂成空文。1909年2月, 载泽上奏陈述一两制银元的缺陷时说:一两制银元成色为98%,不掺杂质则松软易磨损,掺杂质将超过一两重,名不符实。名目价值超过实际价值,容易被民间销毁。随铸随销,新币制就难于建立起来。即使建立起来,国库也赔累不起。因此,他建议应将银元单位由一两制改为七钱二分制。随后,度支部又奉命设立专门机构,对币制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次年4月, 该部拟订了《银本位币制则例》24条,提出银元单位应改为七钱二分制,并对新式币制种类、重量、成色、铸造、发行、流通等做了具体规定。其中规定:新式银元重量为七钱二分,种类为一元、五角、二角半、一角四种,另以镍币五分、铜币二分、一分五、一分四种为辅币(注:《度支部奏为厘定兑换纸币则例缮单》,《度支部币制奏案辑要》,台湾文海出版社,25页。)。至此,七钱二分制银元初定为国币,若干年来的银元单位问题的争论暂告一段落。 (二)用铜元取代制钱。1900年,时任两广总督李鸿章为解决钱荒问题,首先模仿香港铜仙式样,用铜、铅、锡三种金属铸成铜元。每枚铜元重二钱,百枚铜元可抵银元一枚。因式样美观,花纹精美,深受社会各界好评。广东试铸铜元获得成功后,其他一些省份见有利可图,便纷纷购机仿铸。有的省份还从日本购买铜饼,一经印花即可使用。对此,清政府曾下令“铜饼一律严禁入口”(注:《大清新法令·第六类财政货币》;另见《光绪朝东华录》(四),5368页、5436页。)。同时又指出:所有铸造钱币事宜均为国家独有之权,地方不得专擅;对于私铸钱币者,各地督抚应“随时严密查防,实力缉拿,从严惩办”(注:《大清新法令·第六类财政货币》;另见《光绪朝东华录》(四),5368页、54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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