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从1905年到1912年,历时7年, 主张以欧美文明为借鉴,并将中国传统文明加以“融贯”,是“心性文明”说的始创和发展时期。 随着革命活动的开展和对西方历史及现状的进一步了解,孙中山对欧美文明的认识也深入了一步。虽然早在1897年,他就说过对西方文明不能“全盘照搬过来”〔33〕的话,但到这时认识更为明确了。他已经发现,欧美文明也并非尽善尽美。指出:“文明进步是自然所致,不能逃避的。文明有善果,也有恶果,须要取那善果,避那恶果。”而“欧美各国,善果被富人享尽,贫民反食恶果,总由少数人把持文明幸福,故成此不平等的世界。”〔34〕始觉包括自己在内的革命党人前此的认识未免失之偏颇。于是,他不失时机地提醒革命党人:“夫社会革命者,正为今日世界人士聚讼纷纭之问题,而吾国人大都尚茫然无所知者,盖彼等以为中国复兴之目的,无非欲成为一强盛之大国,以与西方列强并驾齐驱而已。然此绝非吾人努力最后之目的。”〔35〕既然他已经强烈地意识到,对西方的文明成果不能盲目崇拜,因此特别强调:“要避免其种种弊端”,吸收其“文明的精华”,“决不成为它的糟粕的牺牲品”〔36〕。至于那些西方风靡一时的民主政治学说,即使在外国或行有成效,也不应“奉为金科玉律”,必须“酌古酌今”,“改进而奉行之”〔37〕。 如果说西方文明成果需要加以“改进”的话,那么,它的标准是什么?在孙中山看来,不是什么别的,而是中国本身的“民情国史”或“国情”。他指出:“适于民情国史,适于数千年之国与民,即一国千古不变之宪法。”重视民情国史是中国的优良传统。“自唐虞赓歌飏拜以来,左史记言,右史记事,行人采风之官,百二十国宝书之藏,所以立纲纪、通民情也。”他批评许多出国留学生,数典忘祖,对欧美学说“不敢持异议”,认为“欧美所无,中国即不能损益”。并指出:“其故在不研究中国历史风俗民情,奉欧美为至上。”〔38〕直到晚年,他还反复提醒青年学生说:“我们立志,还要合乎中国国情。”〔39〕强调吸收西方文明成果必须适于“民情国史”或“国情”,这是他对西方文明认识深化的一种表现。所以,当1911年冬天,他在欧洲得到武昌起义和各省响应的消息后,在一次演说中谈到革命后中国的政体时是这样说的:“将取欧美之民主以为模范,同时仍取数千年前旧有文化而融贯之。”〔40〕不再单提“仿效欧美”了。 在此阶段中,孙中山开始对欧美文明持批判的态度,而对其采取具体的分析,反对全盘照搬外国的东西;主张学习外国一定要适于中国的“民情国史”或“国情”。他这种对西方文明必须加以鉴别和批判吸收的主张,直到今天依然有着十分重要的启迪作用和现实意义。 第三阶段,从1912年到1924年,历时12年,主张仍需学习欧美文明之所长,但作为补充,强调大力弘扬传统文明,是“心性文明”说的成熟和继续深化时期。 辛亥革命以后,孙中山对西方文明做过多次论述,一方面说“欧美近一百年来的文化,雄飞突进,一日千里,种种文明都是比中国进步得多”,一方面指出“外国政治的进步,比较物质文明的进步是差得很远的”〔41〕。对于当时国内“极端的崇拜外国,信仰外国”的风气,他是深恶痛绝的。他认为,自《辛丑条约》签订以来,“中国人的自信力便完全失去,崇拜外国的心理便一天高过一天”。在这种心理支配下,总认为外国一切都好,“所以把中国的旧东西都不要,事事都要仿效外国;只要听说外国有的东西,我们便要去学,便要拿来实行”〔42〕,这是非常有害的。如“欧美的先进国家把民权实行了一百多年,至今只得到一种代议政体。我们拿这种制度到中国来实行,发生了许多流弊”。因为“欧美代议政体的好处,中国一点都没有学到;所学的坏处却是百十倍”〔43〕。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结果,是由于“中国人听到欧洲的政治学理,多数都是照本抄誊,全不知道改变”〔44〕的缘故。 为了破除对外国的盲目崇拜和迷信,孙中山对作为西方近代政治理论两大支柱的卢梭“天赋人权”说和孟德斯鸠“三权分立”说进行了剖析。针对前者,他指出:“就历史上进化的道理说,民权不是天生出来的,是时势和潮流所造就出来的。故推到进化的历史上,并没有卢梭所说的那种民权事实,这就是卢梭的言论没有根据。”〔45〕针对后者,他以美国为例,指出:虽然美国宪法以“三权分立”说为根本,“在一百年前算是最完善的了”,但弊病依然存在,“比方美国纠察权归议院掌握,往往擅用此权,挟制行政机关,使他不得不頫首总命,因此常常成为议院专制”。再如“就选举上说,那些略有口才的人,便去巴结国民,运动选举;那些学问思想高尚的人,仅都因讷于口才,没有人去物色他”〔46〕。凡此种种,都是在说明一个道理:即盲目崇拜、全盘照搬外国是万万要不得的;相反,中国“学外国,是要迎头赶上去,不要向后跟着他”,“跟上世界的潮流,去学外国之所长”〔47〕。 孙中山继续深入批判欧美文明,其根本目的是要“集合中外的精华,防止一切的流弊”〔48〕,使中国真正强盛起来。所以,批判是为了更好地学习外国,并不是不要学习外国。他说:“恢复我一切国粹之后,还要去学欧美之所长,然后才可以和欧美并驾齐驱。如果不学外国的长处,我们仍要退后。”〔49〕这里所说的“国粹”,也就是他在别处所说的“固有的旧道德”,都不能望文生义,更不能理解为提倡国粹主义,而主要指的是优秀的传统道德文化。他很早就说过:“夫孔孟,古之圣人也,非今之科学家也。且当时科学犹未发明也,孔孟所言有合于公理者,有不合于公理者。”〔50〕并非认为中国固有的文化一切都是好的,而是主张对其也要采取分析和批判的态度,即“就先民所遗留者,发挥而光大之;且改良其缺点”〔51〕。怎样“改良”呢,例如,对于忠,他认为,“从前讲忠字是对于君的,所谓忠君”,这固然不行,但现在“还是要尽忠,不忠于君,要忠于国,要忠于民,要为四万万人去效忠。为四万万人效忠,比较为一人效忠,自然要高尚得多。故忠字的好道德还是要保存”〔52〕。再如,对于仁,他指出:“仁之种类,有救世、救人、救国三者,其性质则皆为博爱。”“救世”是宗教家之仁;“救人”是慈善家之仁;“舍生以救国,志士之仁也”〔53〕。故人生“须明于生命之辨”。“虽然均一死也,有泰山、鸿毛之别。若因革命而死,因改造新世界而死,则为死重于泰山,其价值乃无量之价值。”因为“以吾人数十年必死之生命,立国家亿万年不死之根基,其价值之重可知”〔54〕。所以,他认为,仁和忠一样,“也是中国的好道德”。“我们要学外国,只要学他们那样实行,把仁爱恢复起来,再去发扬光大,便是中国固有的精神。”〔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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