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一山先生论《天条书》、《太平诏书》两种版本之先后,实际上并未提出内在的根据,似乎只是就所见书封面封底的签注而做出推断。他说,不列颠博物院东方部所藏的一册《太平诏书》有儒家典籍语句,其封面“有英文签注,系香港总督包令书于南京者,言为东王杨秀清所赠,其年为1854年6月,当太平天国甲寅四年,尚为初刻本”;又称无儒学典籍语句的一本“无题识及赠者姓名,博物院收入图记为1858年12月3日,故改正本当在甲寅四年以后戊午八年以前可知也”⑨。这些推断盖未深察。我所见《太平诏书》原刻本10册,英国图书馆东方部(即不列颠博物馆东方部)及剑桥大学图书馆、牛津大学包德利图书馆,俄罗斯科学院汉学图书馆所藏五册,封面均署二年新刻、红纸封面,卷首无“书目”,是为初刻本;美国国会图书馆、牛津大学包德利图书馆及英国图书馆东方部所藏另5册,封面亦署二年新刻,但均黄纸封面,其中美国国会图书馆本的卷首“书目”为14部,其他本的卷首“书目”为15部,是为三年重刻重印本。包令于甲寅四年得书,决不足以证明所得书为初刻本。此其一。 首次获得太平天国印书的英国人是1853年4月访问南京的文翰使团。约翰·包令(JOHN BOWRING)继文翰任驻华公使兼香港总督后,1854年6月,遣其子列温·包令(LEWIN BOWRING)和领事官员麦华陀(W.H.MEDHURST,与乃父麦都思同名)再访南京,也获得太平天国赠书若干种⑩。萧先生所见的封面签注,据我目验,署名为“L.BOWRING”,即列温·包令而非约翰·包令。“香港总督包令”从未一访南京。此其二。 其三,入藏期与出版先后完全无关。萧先生所说的“后出改正本”有入藏戳1858年12月3日,但他漏记他所说的“初刻本”也有入藏戳1857年2月14日。英国图书馆收藏的一部分太平天国印书卷末有入藏戳,1857年2月14日和1858年12月3日是多种书入藏的日期。有的书可能因收集较晚或整理编目较迟,入藏期比出版年份大大推后,如太平天国戊午八年(1858年)刻印的《武略》一书,入藏戳为1890年1月16日。可见入藏期并不能直接说明该书出版时间的先后。 所以,我们可以确定地说,太平天国印书引用儒学经典的版本是先出本,无儒学经典语句的版本是后出本。从太平天国印书的这些不同版本来看,后出本删去了原先对儒学经典的引用,说明了太平天国对儒学经典从宽容转变为严峻的态度。 二 从“印书”修改中所见太平天国对儒学经典的态度,与癸好三年(1853年)南京发生焚毁、禁绝孔孟儒书的情况是一致的。当时南京的文人多有感慨,诗文中有“敢将孔孟横称妖,经史文章尽日烧”、“焚弃诗书踵暴秦”、“搜得藏书论担挑”以及“读者斩,收者斩,买者卖者一同斩”等句(11),描写颇为具体。最确实的证据当推太平天国印书《诏书盖玺颁行论》中的一篇文章,它宣布:“当今真道书者三,无他,旧遗诏圣书、新遗诏圣书、真天命诏书也。凡一切孔孟诸子百家妖书邪说者尽行焚除,皆不准买卖藏读也,否则问罪也。”(12) 《诏书盖玺颁行论》初印于癸好三年,约在该年中后期。该篇作者黄再兴,壬子二年任左史,“掌一切文案及记各伪王登朝问答之词”,建都南京后历升恩赏宰相、地官副丞相(13)。上述这段文字实是当时太平天国厉禁孔孟的官方声明。 与在民间厉禁孔孟的同时,太平天国将此前的印书如《天条书》、《太平诏书》以及其他书进行修订,删去原先引用的儒学经典语句,出版改正本。这是太平天国第一次对印书进行大修改(14)。这些修改,连同焚禁儒书的行动,充分说明了太平天国对儒学的严厉态度。 郭廷以先生以为“洪杨之排斥孔孟百家,以癸好三年建都天京以后最积极”(15)。后半句完全正确,前半句却不尽符合事实,洪、杨对孔孟之态度颇有差别。杨秀清的干预导致了焚禁孔孟政策的中止和缓和。这在以往的文献史料中不易判断,但亦有蛛丝马迹。近年发现了太平天国印书《天父圣旨》,由此可以明确看到杨秀清不赞成尽焚古书、尽禁孔孟。甲寅四年(1854年)正月二十七日傍晚,杨秀清假天父下凡:“天父又召内簿书伏善详宣降圣旨,命书曰:‘千古英雄不得除,流传全仗笥中书。’……”至二更,天父又下凡:“召女师、女丞相曰:‘尔可禀奏尔四兄(按指杨秀清自己),转奏尔主天王。前曾贬一切古书为妖书。但四书十三经,其中阐发天情性理者甚多,宣明齐家治国孝亲忠君之道,亦复不少。故尔东王奏旨,请留其余他书。凡有合于正道忠孝者留之,近乎绮靡怪诞者去之。至若历代史鉴,褒善贬恶……大有关于人心世道,……岂可将书毁弃,使之湮没不彰?”(16) 杨秀清以天父上帝的名义明确反对焚弃孔孟经籍及其他古书,积极评价四书十三经和历代史鉴的作用。洪秀全对此如何反应,未见明文。但从敌方情报看,洪秀全接着有下诏设立删书衙删改六经之举。《贼情汇纂》卷二“剧贼事略”记天官又副丞相曾钊扬事略说:“甲寅二月,洪逆下伪诏删改六经,以钊扬总其成。”何震川事略说:“甲寅二月升夏官正丞相,与曾钊扬等删改六经。”卢贤拔事略说:甲寅五月“在删书衙删改六经”(17)。甲寅二月。正在杨秀清以天父名义降旨反对毁弃四书十三经之后。 删书意味着删改后准人民阅读。癸甲间住在南京城内的文人张汝南记:“洪始以神佛为妖,圣人亦为妖,后许存圣人之书”,“始以四书五经为妖书,后经删改准阅”(18)。最明确说明“删改准阅”的是洪秀全本人的一件诏旨:“今特召左史右史,将朕发出诗韵一部,遵朕所改,将其一切鬼话、怪话、妖话、邪话一概删除净尽,只留真话、正话,抄得好好缴进,候朕披阅刊刻颁行。”(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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