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纲先生以为,太平天国癸好三年,即1853年8月以前已出版经删改的四书五经,其根据是1853年11月26日上海《北华捷报》刊载的一篇报导。英国传教士麦都思向一名在1853年8月脱离太平军的人询问太平天国的情况,把双方问答的内容寄给《北华捷报》发表,其中说:“当谈到学习时,我问他,他们读些什么书。他答:只有太平王出版的书,所有其他的书都烧了。于是又问他,孔子的书是否也烧了。他答,他不是读书人,不能肯定回答。于是又问他,他是否上过学,读过些什么书。他说,他童年时只上过一年学,老师鞭打很厉害,他逃了。在那一年中他读了些什么?他说《大学》和《中庸》。在南京见过这些书没有?他说见过,但都改(ALTER)了。历史书被允许吗?他不知道。”(32) 罗先生据此报导论定,太平天国在癸好三年一方面积极反孔,一方面出版了一部“《改定四书五经》”(33)。然而这一报导是与八年后《钦定士阶条例》的宣告相矛盾的。既然在癸好三年已颁刻经改正的《大学》、《中庸》,已颁刻《改正四书五经》,至辛酉十一年怎还有“待镌颁后再行诵读”的公开宣示? 罗先生近年解释这一矛盾说:“这些删改过的四书五经,于癸好三年间曾一度印过。但洪秀全……不愿给士子阅读,……只好在辛酉十一年颁布的《士阶条例》里作了‘真圣主御笔改正四书五经,待镌颁后再行诵读’的声明,以缓和士子的反抗。”(34)又说“太平天国对这部书还是控制着的,与其他旨准颁行各书不同”(35)。 这些解释似乎缺乏说服力。太平天国甲寅四年删书时就有删改出版后准读的宣告,如果已出版而不准读引起士子反抗,则七年后再作一番宣告,又何能缓和反抗?如果癸好三年八月以前已出版删改的四书五经,则甲寅四年二月设立删书衙又有何事可司? 自发现《天父圣旨》并在1986年排印出版后,甲寅四年正月二十七日天父下凡事,应更有助于分析判断癸好三年已出版《改正四书五经》的说法。杨秀清批评把四书五经及其他合乎正道忠孝的书贬为妖书,批评“防妖太甚,毁尽古书”。这在语言上、精神上都是与癸好三年中后期尽行焚除一切孔孟诸子百家妖书邪说的官方宣布大异其趣的。杨秀清对古书也作了合乎天情性理、正道忠孝与绮靡怪诞的区别。如果早已出版了删去鬼话怪话的改正本四书五经,甚至普及到一名无甚文化知识的太平军人也能读到,则甲寅正月二十七日的天父圣旨岂非无的放矢?这次天父圣旨足以证明1853年那位前太平军人见过删改后的《大学》、《中庸》一事,未可深信。 1854年6月,英国列温·包令等乘舰访问天京,6月23日得到太平天国赠书多种,次日由舰长复书致谢,并称:“无疑是由于疏忽,你没有给我们提供你们新出版的《四书》”,要求补送(36)。这件事绝无下文。在1853年11月《北华捷报》刊载麦都思与前太平军人的问答之后,1854年6月列温·包令等一行到南京之前,访问了太平天国的有法使布尔布隆(DE BOURBOULON)、美使麦莲(M.M.MCLANE),他们的随员如葛必达(S.CLAVELIN)神父、裨治文(E.C.BRIDGMAN)博士在见闻报导中都谈到了太平天国印书的状况,但完全没有已出版或将出版四书五经的踪影(37)。裨治文报道说:“他们有旨准颁行诸书的书目……不列入书目的书而被政府接受或容忍,则尚未见到。在芜湖的摊铺里,我见到少量几本老式的通俗书和民歌之类,但在其他处,除叛党自己出版的书之外,别无他书。”(38)列温·包令等要求太平天国赠送新出版的《四书》,极可能是根据《北华捷报》麦都思的报导而提出的,而前文的分析和裨治文等人的见闻都说明了麦都思的报导和列温·包令提出的问题,都不足信据。 曾国藩有一封致刘蓉的信,被作为太平天国曾出版《改定四书五经》的证据。罗尔纲先生近年说:“(《改定四书五经》)这部书在太平天国癸好甲寅年间曾经刊行,……当时刊刻的数量大约很少,故反革命大头子曾国藩直到清咸丰八年(即太平天国戊年午八年)才盗劫得《改正四书》一部,还特地远寄给他的伙党刘蓉去看。”(39) 曾国藩寄《改正四书》给刘蓉,罗先生注据《曾文正公书札》卷七《复刘霞仙》。该信有关段落如下:“粤匪去冬未平,且复加厉。所睹四书,当以奉诒。阁下向多愁郁,想书到君家,亦百年中可为开口而笑之一日也。三河之败,歼我湘人殆近六千,不特大局顿坏,而吾邑士气亦为不扬,未知此后尚能少振否?”(40) 《曾文正公书札》编者对此信未注年月。信中有“三河之败”语,指戊午八年冬陈玉成、李秀成在安徽庐州三河镇重创湘军。信末提到郭嵩焘:“筠仙在京亦所如不合,顷附片奏请来营,大约三四月可以到营,阁下能来再赋会合否?”曾国藩奏请调郭嵩焘来营,事在已未九年正月十一日;至正月十九日,曾得郭来信,知郭已入直南书房,不可能南来(41)。由上可知,曾国藩上述致刘蓉信,发于湘军三河大败后,己未九年正月十一日之后不久;但在正月十九日接到郭嵩焘来信之前。考曾国藩手书日记,九年正月十三日有“寄信与霞仙”语。从日期来看,这就是《曾文正公书札》卷七《复刘霞仙》一信。 这封信中并无只字提到“所睹四书”系来自太平天国,迳目为太平天国的《改定四书》,根据是不足的。费猜详的是“书到君家”能使刘蓉“开口一笑”一句,罗先生可能认为这表示着太平天国删改的四书在士大夫看来是可笑的。我也曾如此猜想,但不以为这是刊刻颁行的书,而仍是流传在外的未定稿本,近来则思得别一种解释。 香港大学冯平山图书馆藏名人手札,其中有咸丰七年(1857年)三月二十二日刘蓉手书“契据”一叶,我1987年获见并复印。全文不长,抄录如下: 策洪石余孽势将扰及浙东,决非今年所能了。滇黔回匪、河南捻匪亦非今岁可平。夷人暂可通和而后患方深。如吾言不应,愿罚音学五书、朱子文集、礼书纲目、大学衍义补,交涤翁老兄收用,于九年正月内确交,决不食言。 凭证 朱尧师(押) 曾澄弟 咸丰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霞仙笔记。 刘蓉是曾国藩的同乡好友。咸丰七年三月,曾国藩正丁父忧在籍。这一叶纸应是他们讨论时局所写,刘蓉以为大局不乐观,如他的估计有误,愿罚四种书,在九年正月内交曾国藩收用。可注意的是,这一叶纸的右边有“合同(?)契据”四个大字,裁下了半边。可以推想,另半边还有一叶,应写曾国藩对时局的另一种估计--比刘蓉远为乐观的估计,也必有如“吾言不应”,愿罚同样四部书或别的四部书于九年正月内交“霞仙老弟”收用等字样。 曾国藩于咸丰八年六月再起用,赴援江西。同年十月,三河大败,湘军丧气,太平天国复振,刘蓉之言应验,曾国藩之言不验。曾国藩给刘蓉信中“所睹四书”语,是否“所赌四书”之误刻?此事有凭证、有契据,似乎很庄重,但毕竟是朋友间的戏谈,所以曾国藩又有书到之日搏君一粲之语。 “赌”不是俚俗之词。史书历有赌书、赌郡、赌诗、赌墅等用语。但曾国藩、刘蓉间的“赌”,在场的只有他们二人和朱尧阶、曾澄侯等乡村亲友数人,其事为编辑曾国藩书札的门生故吏所不知,他们将“赌”字误改误刻为“睹”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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