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政治干预文字的产物,北宋文字狱是台谏制度在党争中运行而成的,由庆历台谏开其端,成了毒化党争的一帖催化剂,深深影响了文人士大夫的政治命运。但尚需说明的是,绍圣以后,炮制文字狱已不完全是台谏所为,对文字的纠劾权也为非台谏广泛行使,致使文祸连结,甚至发展到了以文字杀戮文士的地步。自庆历以来台谏大兴干预文字之风后,至“蔡京擅政,专尚王氏之学,凡苏氏之学悉以邪说而禁之”(注:《靖康要录》卷五。),出现了全面的文字之禁。“苏洵、苏轼、苏辙、黄庭坚、张耒、晁补之、秦观、马涓《文集》、范祖禹《唐鉴》、范镇《东斋纪事》、刘攽《诗话》、僧文莹《湘山野录》等印板悉行焚毁”(注:《续资治通鉴》卷八八。)。政和间,因有大臣认为“诗为元祐学术,不可行”,御史中丞李彦章“丞望风旨,遂上章论渊明、李、杜而下皆贬之,因诋黄、晁、秦、张等,请为禁科。何清源至修入令武,诸士庶习诗赋者,杖一百。闻喜,例赐诗,自何文缜后,遂易为诏书训戒。”(注:周密:《齐东野语》卷一六《诗道泰否》。)在严禁元祐学术中,不仅使本来蓬勃发展的学术文化遭受严重摧残,也殃及了当代和古代诗歌。 四、结束语 本文不是对宋代台谏作全面评价,主要是考察台谏的品格性能在党争实践中的具体表现及其作用。事实证明,这种作用是十分消极的;而其毒化党争的消极作用,是在台谏制度与党派之争的互动中产生的。 南宋卫泾说:“台谏、给舍,人主之法家拂士也。人主以为是,台谏、给舍以为非,人主以为可,台谏、给舍以为不可。台谏、给舍非敢与人主争是非可否也,顾不如是,无以重其权;不重其权,非所以尊朝廷、修君德也。”(注:《后乐集》卷一○《轮对札子》。)仅此观之,宋代台谏制度是一项开明的政制。可惜的是,在北宋党争中,其负面效应远远超过了正面作用。庆历台谏反对为仁宗认可的范仲淹新政,治平台谏反对韩琦、欧阳修遵照仁宗遗旨的濮议,熙宁初旧党台谏反对王安石变法,均属“与人主争是非”,是勇于言事的表现;但其言事并非来自健全的理性分析,而是断以己意,恣加论奏,攻讦诋毁,不干事理。这与北宋统治者创置“耳目”,许以“风闻”,使之权重气盛,借以“尊朝廷、修君德”的初衰,是既相对立又相统一的两个方面。或者说,台谏勇于言事是建立在“耳目”性能及其“必以诋讦而去为贤”的品格基础上的。正因为台谏具有这种特殊性能与作用,在新旧两党迭相执政的初始阶段,君主或君臣合力控制台谏,使之成为党争工具,借以重党事之权;而在整个新旧党争中,台谏又因受到变相的纵容,其品格性能得到了进一步的恶性发展,由此带来的消极作用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在推治“车盖亭诗案”中,不少台官因持反对意见而遭斥逐,致使“御府为之一空”(注:《宋史》卷三四一《傅尧俞传》。),则又从反面证明了这一点,也证实了台谏与党争相互激化的互动关系。 总之,党争激发了台谏固有的性能与作用,反过来又激化和毒化了党争,从而加速了北宋政治的衰败,消耗了赵宋元气,也损害了文学和学术等文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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