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潮东渐与旧学新知: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5)
蔡氏本人对其改革大学教育,进而铲除“科举时代遗留下来的劣根性”颇为自得。〔45〕倘若此说只是针对满脑子做升官发财迷梦的坏学生,评价不会有分歧;一旦涉及政、学不分的旧传统,可就没有那么简单了。看看章太炎在“求是与致用”之间的抉择、胡适之在“政治与学术”之间的徘徊,起码不会觉得这话题很轻松。〔46〕所谓“为学问而学问”,在20世纪的中国,虽屡被作为旗帜挥舞,却不是一个普遍受欢迎的口号。除了学理上的缺陷,更重要的是,如此抉择,与知识者凭个人良知干预时政的愿望背道而驰。 谈论此类话题,必须充分尊重个人志趣,方不至于陷入非此即彼、入主出奴的境地。另外一点同样不能忽视:不同学科的专家,与现实政治的关系亲疏有别,很难一概而论。比如,语言学家赵元任、佛教史家汤用彤,与经济学家马寅初、政治学家张君劢,其议政、干政的愿望与能力,本就有很大的差异。不管是否以“通儒”自许,大学者一般都不会将视野封闭在讲台或书斋,也不可能没有独立的政治见解,差别仅在于发为文章抑或压在纸背。 在一个急剧转型的时代,两种截然相反的力量,很可能各有其合理性。在走向专业化的过程中,学科的建设固然值得夸耀,对于学科边界的超越,同样值得欣赏。与“一事不知,儒者之耻”的传统迥异,现代学术讲求分工合作,分途发展。现代学者之专治一科,与清代儒生之专治一经,其含义大不相同,前者所代表的,不只是研究领域的拓广,更是知识类型的变化。借助于大学、中学课程的设置,“新学知识”之必须分门别类,这一观念得到了迅速推广。晚清以降的读书人,即使从未踏出国门,其知识结构也与前人大不相同,最主要的,便体现在此知识谱系的建构。 中西学的并立、文史哲的分家,已经让世纪初的中国人眼花缭乱;这还不算刚刚输入但前途无量的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新学科”。面对如此纷纭的局面,有两种趋势值得关注:一是新学科的建立与拓展,如胡适、鲁迅在北大的讲课,以及《中国哲学史大纲》、《中国小说史略》的开山劈路;一是凭借丰富的学识与敏锐的直觉,挑剔并敲打那似乎牢不可破的学科边界,比如,章太炎便对以“哲学”涵盖先秦诸子不太以为然〔47〕。对比章太炎、胡适之关于中国学术思想史的描述,不难明白学科的界定,其实与治学方法互相勾连。 谈论治学方法,胡适无疑是最佳例证,因其各种著述,据说均可作方法论文章读。晚年口述自传,适之先生称“‘方法’实在主宰了我四十多年来所有的著述”〔48〕。简便而又万能的“科学方法”的提倡,从一开始便受到不少专家的质疑;即便如此,“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这十字真言,依然成了流传最广、影响极深的“方法论”。胡氏口诀之广泛流传,表征着近百年中国持久不衰的“方法热”。这一点,远比口诀本身的利弊得失更值得关注。熊十力对此曾有过相当精辟的论述: 在五四运动前后,适之先生提倡科学方法,此甚要紧。又陵先生虽首译名学,而其文字未能普遍。适之锐意宣扬,而后青年皆知注重逻辑,视清末民初,文章之习,显然大变。但提倡之效,似仅及于考核之业,而在哲学方面,其真知慎思明辨者,曾得几何?思想界转日趋浮浅碎乱,无可导入正知正见之途,无可导入正知正见之途,无可语于穷大极深之业。 在熊氏看来,哲学乃智慧之学、精神之学,力图解决的是人生之根本问题,故需要拓展心胸,穷究真理。至于考核之业,“只是哲学家之余事”。现代中国的教育体制,使得“学者各习一部门知识”,缺乏通识性与悟性,且“无大道可为依归”。于是,一切典籍,皆被“当作考古资料而玩弄之”〔49〕。熊氏的抗议,直接针对的,正是将“哲学”等同于“哲学史”的适之先生。 批评时贤之于文字训诂中求哲理,表面上接近康有为当初的反叛;可添上一句哲学不是天文学,一转而为对于现代学科建设的反省。在章氏看来,不同学科应有不同的路径与方法,比如,“经学以比类知原求进步”,“哲学以直观自得求进步”,“文学以发情止义求进步”〔50〕。将一切学问的评价标准,归结为“拿证据来”,此等融合“科学精神”与“清儒家法”的迷思,颇有以实证史学一统天下的野心。章、熊所争,似乎是胡氏方法的适应范围,实则涉及对文化传统的尊重,对研究对象的体贴,以及区分内面与外面(主观与客观)两种不同的言说。从外面描述,与从内面体会,路径不同,得出的结论也必然迥异。本来,二者各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可由于“科学”在本世纪中国学界的崇高地位,无法实证的“主观之学”明显受到了压抑。〔51〕 随着现代学科的建立,原有的“师门”与“家法”,作用不太明显。倒是学科之间的隔阂,以及由此而萌发的“傲慢与偏见”,构成了学术发展的巨大障碍。围绕学者胡适以及《中国哲学史大纲》的一系列论争,凸显了中与西、内与外、史与哲、文与理等不同学术路数的分歧,撇开其中无法完全避免的个人意气之争,不难窥见现代中国学术发展的各种可能性。 对于现代中国学术而言,大学制度的建立至关重要。废除科举,只是切断了读书致仕之路;推广新学,方才是转变学术范式的关键。有感于“科举一日不停,士人皆有侥幸得第之心……学堂决无大兴之望”,清廷只好于1905年“谕立停科举以广学校”〔52〕。此前公布的《奏定学堂章程》(1903),使得新教育在制度上真正确立;此后的《大学令》和《专门学校令》(1912),规定“私人或法人亦得以设立大学”或“专门学校”〔53〕,又使得高等教育有可能以较快的速度发展。从京师大学堂到北京大学,官办的高等教育固然迅速成熟;大量私立或教会大学的出现,也使得中国的高等教育完全走出了“国子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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