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殉是一种野蛮的丧葬习俗。春秋战国以降,中原汉地社会渐染儒风,人殉逐渐消失。但北亚民族似乎保留人殉的陋习,如后燕君主慕容熙夫人苻氏卒,其右仆射韦等惧为人殉,“沐浴而待”。(71)人殉之俗,北朝若断若续地存在。如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完工随葬品中有二十五具不同性别的入骨架和四具孩骨架,宿白推测是“二次葬”(secondary burial)的结果。(72)如此众多的家族成员显然不可能分两次同时死亡,尤其是四具孩骨架分散凌乱,他们极有可能是殉家族长老而亡。这是拓跋鲜卑早期葬俗存在人殉的例证。其后平城时代,道武帝在路旁刑杀代人和跋,其妻刘氏自杀从之。(73)京兆王洛儿卒,明元帝鸩杀其妻周氏,与之合葬。(74)叔孙俊死,明元帝命其妻桓氏云,“夫生既共荣,没宜同穴,能殉葬者可任意。”桓氏乃自缢而死,遂合葬焉。(75)人殉恶俗,北齐之世尚有发生。《北史》卷七《齐本纪》载崔暹卒,文宣帝至崔暹宅第,询问暹妻云:“颇忆暹不?”李氏曰,“结发义深,实怀追忆。”文宣帝云,“若忆时,自往看也。”于是亲自斩杀之,弃头墙外。《北齐书》卷三十《崔暹传》所载稍有不同,“文宣召达孥母入朝,杀之,投尸漳水。”学人推断或许是残暴的文宣帝先后斩杀了崔暹的两个妻子。(76)其实,文宣性情之残暴,或许正是继承鲜卑丧葬人殉恶俗的结果。1983年陕西凤翔发掘的隋唐墓葬中亦有人殉的遗骸,(77)或许受到鲜卑、突厥等胡人葬俗的影响,数百年后,女真族也实行人殉制度,“贵者生焚所宠奴婢、所乘鞍马以殉之。”(78)宋代以降,人殉的习俗转移至长江以南,宋元之际的史家马端临云:“浙东又有杀人而祭海神者,四川又有杀人而祭盐井者。”(79) 人殉之外,北亚民族还广泛流行着牲殉的习俗,鲜卑族亦不例外。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完工和新巴尔虎右旗札赉诺尔发现拓跋鲜卑早期墓群,殉牲有完整的马匹、牛头、马头、狗头、羊头等。(80)前引文成年间,高允建议废除丧葬过程中的“杀牲”行为,说明文成之前鲜卑葬俗中都存在牲殉的情况。实际上,文成帝关于牲殉的禁令虽然得到相当程度的执行,但也有少数的例外,比如一直到北魏末年,武川地区的丧葬习俗,都是“必杀大马”。(81)《晋书》卷一百二十五《乞伏国仁载记》记载,乞伏国仁路遇巨虫,状若神龟,大如陵阜,乃杀马而祭之。乞求国仁系陇西鲜卑人,由此可见杀马祭祀为鲜卑葬俗。但其他民族亦有此俗,如《北史》卷九六《附国传》载附国葬俗云,“死后一年,方始大葬,必集亲宾,杀马动至数十匹。”杀马殉葬的意义,可能因为马是亡灵的坐骑;而狗则是带着亡灵通往彼界的前导。(82)其后,女真族也实行杀马祭祀的葬俗。金人阿离合懑临终遗言:“马者甲兵之用,今四方未平,而国俗多以良马殉葬,可禁止之”。(83)北朝鲜卑陪葬品中的陶俑,也反映了胡汉融合的复杂进程。盛乐时代、平城时代的鲜卑墓葬中,多涌现胡人形象、胡人服饰的陶俑。孝文迁都后,实行禁胡语、禁胡服一系列措施,但洛阳时代鲜卑贵族的墓葬中还是涌现众多具有胡人特征的陶俑,如,魏末元邵墓出土的陶俑几乎全部是深目高鼻的陶俑,其中衣服为左衽者也不在少数。东魏茹茹公主墓陪葬一千余件陶俑中,二百余件是深目高鼻、容貌酷似鲜卑人的胡佣。(84)不仅如此,宁夏固原北魏墓的随葬物品中,还具有大夏文化的因素。大同南郊北魏墓群中的玻璃器和银器,极有可能受到萨珊波斯文化的影响。(85)据此可见,北朝时期的民族融合是民族文化之间相互的影响与融合,而不是一种文化对另一种文化的彻底吞并。 北魏末年有的鲜卑葬俗中,还充斥着浓重的胡化因素。北魏鲜卑贵族葬礼值得注意的是宗室元怿的葬礼。正光元年(520年),元叉、刘腾幽闭二宫,诬杀元怿,举朝震动,史载“朝野贵贱,知与不知,含悲丧气,惊振远近。夷人在京及归,闻怿之丧,为之剺面者数百人。”(86)其中,“夷人”的剺面行为乃是北方欧亚游牧民族盛行的丧葬风俗。(87)史籍中最早出现此种风俗是匈奴人所为,《东观汉记》记载耿秉卒,“南单于举国发哀,剺面流血。”但中古史料明确记载为突厥人的葬俗,《北史》卷九九《突厥传》云,“死者,停尸于帐,子孙及亲属男女各杀羊、马,陈于帐前祭之,绕帐走马七匝,诣帐门以刀剺面且哭,血泪俱流,如此者七度乃止。”这种自残身体的行为,显然与儒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合毁伤”的精神南辕北辙。蔡鸿生先生指出,割耳剺面用于表现送别的悲伤和讼冤的悲愤,显示了胡俗文化内涵的多样性。(88)《魏书》、《北史》中的“夷人”,则是鲜卑人入居中原后,自居华夏、视其他非鲜卑族的胡人为夷狄的产物。此处“夷人”的主体构成极可能是突厥人,至少是非鲜卑的北亚民族人。由此可见,孝文改制后,鲜卑葬俗不仅受到汉地传统的影响,也凸显出多元胡化的特征,如突厥化或铁勒化的倾向。(89)突厥葬俗特有的剺面割耳等特征,对北朝隋唐的影响至为深远。(90)突厥的其他葬俗如烧葬、杀牲等习俗在北魏前期则被汉人大族高允视作鲜卑葬俗,予以猛烈抨击。元怿本人与灵太后进行叔嫂间的通奸,属于鲜卑族的逆缘婚。(91)但元怿和元叉之争,大多数汉人望族裹挟其中,相互对垒。(92)这些凿枘不投的特征说明胡汉文化冲突交织的复杂情景。元怿卒后,元叉令其不得以王礼葬,其子熙“每言王若不得复封,以礼迁葬,誓以终身不仕。”其后胡太后拨乱反正,按照宗王葬礼的规格改窆元怿墓葬于西邙阜之阳。(93)元怿丧葬过程中的胡化倾向,和元怿党羽中的汉人贵族构成以及丧葬品中的汉化因素,交相辉映,构成北魏鲜卑丧葬礼俗的复杂图景。《元熙墓志》载,元熙起兵讨伐元叉,兵败被杀,与兄弟父子俱瘗葬邺城之侧,孝昌元年复王封,营丧还洛。(94)这种因叛乱被杀,瘗葬于某处,其后若得以昭雪,则恢复王爵,并以王礼迁葬。元怿葬礼即如此。另外,鲜卑贵胄元禧谋反被杀,潜葬于北邙,正光年间,胡太后复其王爵,葬以王礼。(95)再如宗室京兆王元愉谋反被遭诛,“敛以小棺,瘗之。”其后胡太后封其为临洮王,进行改葬。(96)这种葬俗到北齐仍然延续,北齐武成帝诛杀河间王孝琬,“瘗诸西山,帝崩后,乃改葬。”(97) 即便孝文迁都后,北魏葬俗中的鲜卑痕迹依旧显着,洛阳墓区大族葬制实际上渊源于鲜卑族葬的原始礼俗,是母系半部族制在墓葬制度上的反映。北邙葬制应当沿袭金陵,只不过金陵时代的血缘纽带原则更加严格。(98)更有学者指出,大同南郊的墓群和方山永固陵可以视为拓跋鲜卑迁都平城后的遗存,而洛阳的景陵、元乂墓、元邵墓和元怿墓则是拓跋鲜卑迁都洛阳后的遗存。从墓葬内涵看,无论是葬制还是随葬品,其地点存在延续关系。(99)北朝陶俑造形中有汉人形象,又杂有胡人形象,其中陶俑经常出现“左衽宽袖”的形象,这些现象充分体现了胡汉之间双向“涵化”的文化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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