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几种文书的各册封面或正文开头均明确题有“二十七都五图”字样,而在《万历四十年二十七都五图黄册底籍》的第九甲伊始又有下列记载:“一户 王叙 系直隶徽州府休宁县里仁乡二十七都第五图 匠籍 充当万历四十九年分里长”,由此即可判明,这些文书的所属地点是明代南直隶徽州府休宁县里仁乡二十七都五图。 关于这些文书抄录内容的所属时间,各册均有明确记载。但其抄录成册的时间,须作进一步的考证。在这些文书中,有几种是在一册文书中记载了不同年份文书的内容。例如,在《万历十年大造二十七都五图黄册底籍》中,大多数户的“实在”项后还有“复查改造实征”一项,其中有的户中则明确记有“万历十六年奉上司明文复查改造实征册”等文字。从书写行款和字体来看,复查实征一项是与前面的内容一体抄写的,并非后来添加的。又如,在《万历至崇祯二十七都五图三甲朱学源户册底》中,则记有万历四十年、天启四年、崇祯六年、十六年、十七年等各个年份的有关内容。可以看出,这些文书是后来根据有关的原文书抄录汇编成册的。在该册中还出现了“顺治年”、“顺治二年”等文字记载。又,在这批黄册底籍中,还出现了“玄”和“铉”字的讳笔,这是到清代康熙年间才有的忌讳。所以,内容有关明代的这批文书当是在清初抄录成册的。 此外,从这批文书记载的内容上看,有的是与朱学源户有关,有的则是专门记载朱学源户的,即所有文书都与朱学源户有关。因此,可以推定这些文书是明末清初的徽州府休宁县朱学源户抄录并作为私家文书而被保存下来的。又,在明代万历年间的四册黄册底籍中,每一册只有在朱学源户的各笔推收细目之下,另外注有该户各子户的名字,其他各户之下均无此种脚注。这是这批文书作为私家文书而被抄录保存下来的又一证据。 关于上述有关明代的几种文书,对其可信程度与研究价值,笔者已在《明代黄册底籍的发现及其研究价值》〔5〕一文中作了考证, 这里从略。 而本文新介绍的《清初二十七都五图三甲编审册》这一文书,虽是汇编了二十七都五图三甲各户从顺治至康熙各次编审的内容,但可视为一种原文书,其上每面所钤“贰拾柒都五图册书金正茂印”之小红印,更说明它是经过验证的,所以是可信的。 总之,这几种文书是在万历九年认真的土地丈量之后而攒造的,均是当时实际使用的文书。其虽是在明末清初这一动乱时期所产生的,但它是出自当时相对稳定、执行朝廷政策比较认真的徽州地区,特别是它作为私家文书而被保存下来,因此是比较可信的。 如今,遗留下来的明清契约文书档案为数颇多,但其中像这批文书中黄册底籍这样的资料却是极少。这批黄册底籍文书,不但涉及范围较大,保存了一个图的比较完整而又详细的土地与人口资料,而且记录时间较长,涉及四个连续大造之年,因此极为珍贵。其对于明清社会经济史的研究,诸如黄册制度、里甲组织、土地所有、土地买卖,以及明代黄册制度向清初编审制度的转变等很多方面,都提供了宝贵的素材。更为难得的是,这批文书还向我们提供了有关明末清初一户庶民地主(即朱学源户)长达一百二十余年间的土地与人口等方面的资料,这批资料既系统又完整,对于从微观上剖析中国封建社会后期一般地主之实际形态,提供了一个十分典型的例子。 朱学源户概况及其人口情况 目前尚未找到有关朱学源户的文献记载资料。根据本文以上介绍的几种徽州文书的记载,可知朱学源户的大概情况如下: 朱学源户,系南直隶徽州府休宁县里仁乡二十七都第五图三甲里长户,上户,匠籍。明万历二十年(1592年)以前,该户户长是朱清,自万历二十年始,朱学源承继户长。朱学源,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生,万历二十年承继户长时,三十一岁(虚岁)。从万历二十年起至康熙四十年(1701年),朱学源一直担当该户户长。不过,应指出的是,按生年计算,到清初朱学源已是八十余岁的老人了,特别是到了康熙时期,朱学源已超过百岁,恐怕已经死去,这时的朱学源当仅是作为户长的名义而存在的。 明代赋役之法规定,人户以籍为定。匠籍,是明朝封建国家所定四大户籍类别(军、民、匠、灶)之一。匠籍之中有厨役、裁缝、马船之类,名目繁多。匠户与一般民户的不同之处是,一旦被定为某种名目匠籍,“役皆永充”〔6〕,即该户及其子孙永远充当所定的专门差役。 又对匠户规定,“不许分居”〔7〕。明代工匠主要是到两京服役, 分为“住坐匠”和“轮班匠”。住坐匠即居住于京城的工匠,每月上工十日。轮班匠即全国各地更番赴京城轮作之工匠。有明一代,屡兴大工,役作浩繁。匠役要比一般民差更苦。有关工匠大量逃亡的记载,史不绝书。然而至成化时出现了工匠以银代役的做法,嘉靖时广泛实行。这种以银代役的做法,当时虽然还只限于轮班匠(占匠户的绝大部分),但对于最终废除手工业方面的强制性的封建劳役,具有重要意义,它使广大手工业者开始从封建世袭匠籍制这一残酷束缚之下解脱出来。因此可以说,到明代后期,像朱学源这样的处于州县的匠户,已与一般民户没有多大区别了。 关于朱学源户的人口情况,从现存有关的黄册底籍中可知其概况。 如前所述,在万历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二十七都五图的黄册底籍中,其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各大项内都载有各户的人口情况。旧管项下所载有关各户的人口内容,实为上一个大造之年,即前十年的实在人丁情况,但其下只有男妇总计多少口,男子多少口,妇女多少口,较为简略。新收项下所载人口内容,即是在该大造十年之内各户新增加的人口,其中包括新出生的人口,本户男子新娶到的妇女,还有在外地生长、今回入籍当差者,以及来入继者,或先年出继、今收入籍当差者,等等;此外还有前册漏报、补收入籍者。开除项下所载人口内容,即是在该大造十年之内各户死亡的人口,等等。实在项下的人口内容,即是在大造之年的实在人丁情况,包括人丁总数,男子多少口,成丁多少口,不成丁多少口,妇女大口多少口。新收、开除、实在各项之下除载总数外,还详细列出各人的姓名及其生年(新收项下)、年龄(实在项下)等。所有各项之下,男子均以十六岁为界,分为成丁与不成丁,分别登载;而未婚妇女,即妇女小口,均不载。 以下根据万历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二十七都五图黄册底籍所载(其中万历二十年黄册底籍抄本所载人口情况较简略,各项之下只有人丁总数),将朱学源户的人口情况统计如下。请看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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