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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视中国共产党执政史的研究(3)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中共党史研究》 李君如 参加讨论

三、解放战争时期,我们党召开的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成立的华北人民政府,为我们党在全国范围内执政作了政治上组织上的准备。
    在抗日战争胜利的前后,我们党提出了建立联合政府的主张,以使全国各族人民能够在和平、民主、团结的基础上,实现全国的统一,建设独立自由与富强的新中国。但是,蒋介石国民党逆历史潮流而动,撕毁停战协定,重开内战,这样,就使历史转入解放战争阶段。在这一阶段,党在执政问题上,也取得了重要的新进展和新经验。特别是随着人民解放军转入战略进攻后,西北、东北、华北解放区迅速扩大。在华北,除少数城市外,各大解放区连成一片。为使华北解放区的工作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实行党、政、军、财统一领导,1948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将晋察冀和晋冀鲁豫两解放区合并为华北解放区;晋察冀和晋冀鲁豫两个中央局合并为华北中央局;晋察冀和晋冀鲁豫两个军区合并为华北军区。与此相适应,决定成立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在更大范围内探索执政经验,为建立新中国的中央政权作准备。(注:在这之前,1947年5月1日,我们党已经领导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这是我国最早成立的一个规模较大的民族自治区政府。)
    党中央在当时已经认识到,在中国,新生的政权要有中国自己的特色。中央认为,中国的新政权既不能照搬苏联的苏维埃政权形式,也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形式,而是要通过普选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并通过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政府领导人、制定各项施政条例。1948年6月26日,晋察冀和晋冀鲁豫两边区参议会驻会参议员联席会议决议:“随着华北形势的发展,两解放区已形成统一的华北解放区,两边区政府应即适应客观需要,迅速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华北的统一政府。”同时,考虑到刚刚接管的新解放城市,因群众尚未充分发动起来,工作尚无基础,难以召开人民代表大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中央根据一些地方的经验,提出这类地区只能召开协商性质的、主要对群众起联系作用的各界代表会议。待时机成熟再普选,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在1948年8月,石家庄召开了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这次大会及其选出的华北人民政府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第三次尝试。
    这次尝试有四个特点:
    一是形成了建立政权组织的规范化章法。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华北解放区施政方针》、《华北人民政府组织大纲》、《村县(市)人民政府组织条例》,以及根据这些法规建立起来的华北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对后来建立中央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委办有直接的影响。因此,大家都说华北人民政府的建立为中央人民政府的建立在组织上做了准备。
    二是开始了政权职能的转变。在江西中央苏区和延安时期,我们党两次建立政权,那时尽管也强调要做好经济工作,但中心任务是支援战争。毛泽东在《必须注意经济工作》中说过:“现在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应当为着革命战争的胜利”(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19页。)。华北人民政府成立时,解放战争仍在进行,政权的重要职能仍然是支援战争,但是为了迎接中国革命的胜利,经济建设的任务突出了。薄一波同志在《七十年奋斗与思考》中写道:“中央交给华北人民政府的任务是:把华北解放区建设好,使之成为巩固的根据地,从人力、物力上大力支援全国解放战争;摸索、积累政权建设和经济建设的经验,为全国解放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作准备。为了贯彻执行中央提出的任务,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后,工作中始终掌握了以下三项原则:(1)工作重心转到城市,但不忽视农村;(2)开始着手和平建设,但不放松对战争的注意和支援;(3)积极参加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准备工作。”(注:薄一波:《七十年奋斗与思考》上卷,中共党史出版社,1996年,第478页。)从中看出,党的这次执政尝试已经为在全国掌握政权作好了准备。
    三是统一了原来不统一的各解放区的法令、条例、规章、制度。由于中国革命走的是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因此党在农村根据地已经开始执政,同时由于各个农村根据地有不同的做法,因此各个解放区的法令、条例、规章、制度,以及实行各项政策的办法、习惯各不一样。华北解放区是由晋察冀和晋冀鲁豫两个解放区合并而成的,两个解放区许多制度和做法也有许多差异。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后,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倡相互学习,逐步统一了大家的思想,统一了法令、条例、规章和制度。
    四是通过召开各界代表会议体现政权的人民民主性质。在建立华北人民政府的过程中,规定华北各地3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必须召开各界代表会议。尽管各界代表会议同经过选民普选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不同,但是在当时的条件下,它不仅可操作,而且更重要的是可以使党领导的建政工作具有代表性的民意基础,体现了新政权的人民民主性质,体现了我们党夺取政权是为了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
    从江西中央苏区建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到延安建立抗日民主政权,一直到建立华北人民政府,是在我们党夺取全国政权之前,党在局部地区执政的三次成功的实践。在这里,我们不可能对这三次执政的经验作全面的深入的研究和介绍。我们只是要告诉人们: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战争年代,尽管没有掌握全国政权,但绝不是在野党;中国共产党具有长期的执政历史和丰富的执政经验。而且,这些执政经验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逐步发展的,为我们党在全国范围内执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全国范围执政之初的实践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成立。从此,10月1日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节。这个节日,就是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执政的纪念日。
    从党在全国范围执政开始,至今已有50多个年头,可以称为“长期执政”了。但是,党的这50多年“长期执政”史,又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从1949年秋到1956年秋,是在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转变的过渡时期里执政;从1956年秋我国基本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至今,是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条件下执政。
    这里,我们先研究一下,党在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转变的过渡时期是如何执政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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