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余论 通过上文的考察,我们发现,在西州的水利事务中,官府的主导作用是十分明显的。在渠堰修理方面,政府承担了堤防、堰、灌溉大渠等的修理任务,百姓则是以户为单位对田边的灌溉小渠进行修理。在用水方面,官府对于河渠系统的水源具有绝对的控制力,它对用水顺序有严格规定,并有专门官员负责监督;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才会出现百姓自我管理。在基层水利人员方面,他们一方面来自民间,另一方面对官府负责,可以认为是一种国家与百姓之间的人物,某种意义上也可以看作是国家与社会的协作产物,但给人印象深刻的还是官方色彩比较浓厚。 对于清代的地方水利,通过众多学者的研究,我们已经有了一个比较清楚的认识。如果我们拿本文所考察的唐代西州高昌县的水利管理与清代的情状进行比较,就会发现唐代与清代在地方水利管理模式上有很大的不同。清代的灌溉渠有“官渠”和“民渠”的区分,官渠由官府管理,而民渠则是由民间力量兴修、管理。(40)在唐代,我们是无法区分官渠与民渠的,如果强分,那只能认为没有什么民渠。即使在修渠的范围方面官府与百姓存在界限,但官府对全部的渠堰系统都拥有管理权是无可争议的。从现有的资料中我们看不出有哪条渠完全是由民间出资修筑、进行自治管理的。只有游离于渠堰系统以外的个别地点才会有自我管理的现象,如《唐城南营小水田家稿为举老人董思举检校取水事》,但这应当只是极个别的例子。清代的另一大特点是地方乡绅对于渠务的把持。渠的最高管理者为渠头,由以乡绅为首的民间精英担任,他们有制定《渠册》、分配资源的权力。(41)而在唐代的基层水利组织中,知水、渠长、堰头三个级别的人员共同承担着水利管理任务,渠长并不是清代渠头一类的绝对领导者。例如《唐龙朔三年(663)四月十日西州高昌县麴武贞等牒为请给水事》文书中,县官便是要求知水与渠长共同完成水利任务。而且从前引高元祯案中也可以看出,知水在乡里具有比渠长更重要的地位。同时这些基层人员之上又有县级的知水官监督,他们真正起到了沟通官府与百姓的作用。而清代的乡绅则是更多的起主导、支配的作用,因为清代地方官府在水利事务中的介入程度是极低的。 实际上,如果我们粗略地考察一下唐以后的水利史料就可以发现,随着时代的推进,官府对水利事务的掌控是在逐渐减弱的。在唐末五代宋初的敦煌文书中,存在着大量的关于渠人组织、渠人社的文书。这些文书显示,敦煌当地的百姓以渠为单位结成了组织,共同修理渠堰。(42)虽然这些组织仍然具有官方色彩,但它却明显具有了一些渠务“民办”的性质。这已经与唐代西州的情形大有不同。因为在《唐勋官某诉辞为水破渠路事》文书中,在发生纠纷时,该渠的百姓划分成了“上口人”与“下口人”两派,带头者也是以勋官而不是渠长的名义出面。这似乎证明当时并没有以渠为单位的组织,而敦煌渠人组织的出现,则无疑是一个显著的变化。在宋代江南地区的水利资料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一些民间修筑大型渠堰、参与水利管理的例子了。(42)这与唐代完全由政府负责大型水利工程的情况有很大不同。至若明清,便出现了前文提到的“民办”渠与乡绅掌控渠务情况的大量出现,并存在“官渠”向“民渠”过渡的局面。可见,自唐朝以降,在水利管理方面,官府的力量呈现出逐渐减弱的趋势,而民间的力量在不断增强。学者们在研究明清水利的时候已经注意到了这个趋势,但很少注意到明代以前的变化。在谈到水利管理中的官府与民间问题时,我们可以借用日本学者森田明在研究清代道光年间的西湖管理时说到的:“长期以来一直处于行政管理下的西湖浚治事业,到了清代道光年间,作为‘地方公务’的一环被委让给地方社会自行管理,从而最终转变了以当地商人和绅宦阶层为核心人物的自主性管理体系。”(44)只不过这一历史过程并非只发生在明清时期,也不只发生在西湖的管理中。如果把这段与本文观点相衔接,则可以表述为:自唐以降,官府便将其行政管理下的水利事业,逐步地委让给地方社会自行管理,最终变成了清代以地方精英为核心的自主管理体系。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64页。 ②K.A.Witffogel,Oriental Despostism,Yale University Press,1957;徐式谷等译:《东方专制主义:对于极权力量的比较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 ③冀朝鼎著;朱诗鳌译:《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 ④日本1965年即成立中国水利史研究学会,研究成果颇多。可参见松田吉郎:《日本的中国水利史研究会的历史和现状》,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史研究室编:《历史的探索与研究--水利史研究文集》,黄河水利出版社,2006年,第13~16页。关于日本学者热议的“水利共同体”问题,可参见森田明:《清代水利史研究》,亚纪书房,1974年,第4~9页。 ⑤中国学者对于明清水利的研究成果相当丰富,可参见廖艳彬:《20年来国内明清水利社会史研究回顾》,《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刘文远:《清代北方农田水利史研究综述》,《清史研究》2009年第5期。 ⑥孙晓林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对这批水利文书涉及的基本问题进行了探讨,为我们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便利。见《唐西州高昌县的水渠及其使用、管理》,《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武汉大学出版社,1983年,第519~543页。王晓晖对西州水利与社会进行了研究,但由于缺乏对文书的细致分析,这一问题仍然有再探讨的必要。见其《西州水利利益圈与西州社会》,《西域研究》200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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