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东西文化交流日趋频繁以及“塞表殊族”与“西北史地”研究的兴盛,中外史料互证成为二十世纪初学术研究的新风气。陈寅恪为《陈垣燉煌劫余录》作序时说:“摩尼教经之外,如《八婆罗夷经》所载吐蕃乞里提足赞普之诏书,《姓氏录》所载贞观时诸郡著姓等,有关唐代史事者也。……《维摩诘经颂》,唐睿宗、玄宗赞文等,有关于唐代诗歌之佚文者也”(21),均应视为唐史的研究资料。陈氏关于燉煌所藏之篇目所撰若干篇跋、序、考等,均是从中外史料互证的角度展开研究的。他撰写的《蒙古源流研究》(22)的一组文章,显示了陈氏在中外史料互证上的深厚功力。 史料收集范围的扩大与历史研究领域的拓展,要求研究者必须具有整体观念,这就是陈氏所说的“通识”,他曾说“国人治学,罕具通识”(23)。陈氏精通多种文字,除梵文外,还有蒙文、藏文、波斯文、土耳其文、巴利文等,这大概是其倡导“通识”的基础。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通识”远非就史料范围而言,而是指一种“纵贯之眼光”。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陈氏的学术研究与近现代新史学的“世界史观念”取得了相当大程度上的认同,因此,他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提出了中古史研究中带有规律性的“外族盛衰的连环性”的史学范畴。以唐史为例,就是: 某甲外族不独与唐室统治之中国接触,同时亦与其他外族有关,其他外族之崛起或强大可致某甲族之灭亡或衰弱,而唐室统治之中国遂受其兴亡强弱之影响,及利用其机缘或坐承其弊害,故观察唐代中国与某甲外族之关系,其范围不可限于某甲外族,必通览诸外族相互之关系,然后三百年间中国与四夷更叠盛衰之故始得明瞭,时当唐室对外之措施亦可略知其意。盖中国与其所接触诸外族之盛衰兴废,常为多数外族间之连环性,而非中国与某甲外族间之单独性也。 这种思想对于研究唐王朝与周边各民族的关系问题,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唐王朝对于吐蕃所采取的策略实际上就是基于诸外族间关系的充分考虑。而唐王朝对某甲外族战争取得胜利,该外族自身的衰败往往是主要的原因,但是“国人治史者于发扬赞美先民之功业时,往往忽略此点,是既有违学术采求真实之旨,且非史家陈述覆辙,以供鉴诫之意”(24)。从根本上说,乃是缺乏“通识”所致。 对于文化历史主义来说,“通识”实际上蕴含这样一个命题,即文化史与历史研究在方法论上是统一的。布克哈特在《希腊文化史》中就说:“在通常的情况下,文化史即是从总体上考察的世界史。”(25)梁启超也说:“普遍史即一般文化史也。”就研究范围而言,文化史较历史远为宽泛,因此历史研究中的“通识”在文化史研究中具有更一般的意义。关于这一点,梁启超说得很精辟,即“作普遍史者须别具一种通识,超出各专门事项之外而贯乎其间。夫然后甲部分与乙部分之关系见,而整个的文化始得而理会也”(26)。陈寅恪自称“不敢观三代两汉之书,而喜谈中古以降民族文化之史”(27)。这里的“民族文化之史”显然是就总体而言的“普遍史”,在这种“普遍史”的研究中,文化史的范畴同时就是历史的范畴。概括起来说,陈寅恪“中古民族文化之史”研究中,“通识”作为文化历史主义范畴的治学原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陈氏注重交替之际的历史研究,并由此把握文化史在此交替之际的递变,这种可称作“边际研究”的模式,最能揭示文化历史演变的历时特征。陈氏于以下几个交替时期的文化历史用力最勤,即汉魏晋之际、南北朝隋唐之际、唐开元天宝之际、元明之际以及明清之际。就时期而言,这种选择与以封建王朝兴衰为标志的断代史虽不乏吻合之处,但不难看出这种划分更深刻的依据乃是中古以下文化史范畴的历时转换。其之于隋唐制度渊源以及安史之乱前后文化历史的研究,就体现了这种匠心。陈氏将隋唐制度的渊源归为三支,即北魏、北齐、梁、陈以及西魏、北周,但是前二者对于隋唐制度的形成尤为重要。这实际上蕴含着对于文化渊源的特别强调。以北魏、北齐一源而论,“凡江左承袭汉、魏、西晋之礼乐政刑典章文物,自东晋至南齐其间所发展变迁,而为北魏孝文帝及其子孙摹仿采用,传至北齐成一大结集者是也”。另一方面,“西晋永嘉之乱,中原魏晋以降文化转移保存于凉州一隅,至北魏取凉州,而河西文化遂输入于魏,其后北魏孝文、宣武两代所制定之典章遂深受其影响”(28)。这支以胡汉杂陈为特征的文化成为“隋唐统一混合之文化”(29)的重要源头。而陈氏以安史之乱作为有唐一代乃至中古文化演变的转折点,尤其值得注意。他说:“大唐帝国至安史乱后,名虽统一,实则分为两部。其一部为安史将领及其后裔所谓藩镇者所统治,此种乃胡族或胡化汉人。其他一部统治者,为汉族或托名汉族之异种。其中尤以高等文化之家族,即所谓山东士人者为代表。”(30)这种分野的形成,“非仅政治军事不能统一,即社会文化亦完全成为互不关涉之集团”(31)。概而言之,历史的变迁中蕴含着文化的变迁,文化范畴的转换较历史范畴的转换更具有一般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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