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揭示私有制的历史奥秘,马克思借用了黑格尔关于劳动分析的成果,提出了“异化劳动”概念,并对其发展过程作了系统的考察。 在马克思看来,人类最初只是类存在物,同其他动物一样,人靠自然界而生活,他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③这时候,人完全处在自然状态阶段。劳动,作为一种生命活动或生产活动,对人来说只不过是满足他的维持肉体生存需要的手段,而生产生活本来就是类生活。马克思认为:“这是产生生命的全部特性,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生活本身却仅仅成为生活的手段。”④ 不过,在马克思这时候看来,作为类存在物的人类只是处在史前阶段,真正的历史过程始于异化劳动。他认为:“异化劳动从人那里夺走了他的生产的对象,也就从人那里夺走了他的类生活,即他的现实的、类的对象性,把人对动物所具有的优点变成缺点,因为从人那里夺走了他的无机的身体即自然界。”⑤从此开始了异化劳动的过程,亦开始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 马克思既把异化劳动作为人类历史的起点,又将其不同的发展形式看作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这就是:在他看来,异化劳动在前资本主义社会表现为“强迫劳动”,而在资本主义社会表现为“自愿劳动”。前者体现为“人的依赖关系”,后者体现为“物的依赖关系”。这两个阶段,加上共产主义社会,事实上也就是马克思最早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的雏型。 所谓“强迫劳动”下的“人的依赖关系”,马克思是这样表述的:“人同自身的关系只有通过他同他人的关系,才成为对他说来是对象性的、现实性的关系。因此,如果人同他的劳动产品即对象化劳动的关系,就是同一个异己的、敌对的、强有力的、不依赖于他的对象的关系,那么,他同这一对象所以发生这种关系就在于有另一个异己的、敌对的、强有力的、不依赖于地的人是这一对象的主人。如果人把自身的活动看作一种不自由的活动,那么,他是把这种活动看作替他人服务的、受他人支配的、处于他人的强迫和压制之下的活动。”⑥当具体论及到封建领主制度下的人的依赖关系时,马克思认为,那些耕种领主土地的人“并不处于短工的地位”,而是一部分象农奴一样本身就是领主的财产,另一部分对他保持着尊散、忠顺和纳贡的关系。因此,领主对他们的态度“是直接政治的,同时又有某种感情的一面”⑦。 所谓“物的依赖关系”,即“死的物质对人的完全统治”⑧这是资本对人的统治,是异化劳动最后的一个具体历史形态,在这一历史形态里,剥削者与被剥削者不是体现为人身依赖关系,所有者对劳动者也不再是政治上的直接统治,而是转变为经济关系,转变为资本对人的统治。工人是自己劳动力的所有者,任何人都无权强迫他劳动,他的劳动是“自愿的”。但是,由于工人一无所有,他的“自愿劳动”实际上已不可能。他必须劳动,否则就只有被饿死。这样,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自愿劳动”只是一种表面现象,现象的背后,劳动仍然是强迫性的。工人虽然不再依附任何个人,但却必须依赖于整个资本家阶级。也就是说。他不再依赖人,但却成了物的奴隶。 马克思认为,人类历史发展的第三大形态即共产主义就是对异化的扬弃。具体说,“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 这就是马克思1844年写作经济学哲学手稿时的历史分期理论。 不难看出,马克思此时的历史分期理论还不是很成熟的。其表现为:一、前资本主义社会在他的历史分期理论中还是很模糊的,虽然他以“强迫劳动”和“人的依赖关系”作为该社会形态的基本特征,但并没有区别出这一形态中“强迫劳动”和“人的依赖关系”的各种不同形式。二、他的异化劳动理论虽然立足于经验事实,而不是纯逻辑的推演,但是,以“类”本质考察人及其社会历史表明他此时尚未摆脱从主体的本质角度探讨社会问题的思辩哲学传统。三、他看到了社会历史发展途中的基本矛盾,但对其促使社会发展的内在因素缺乏足够的分析,尤其对三种社会形态变革的内在联系尚未作出系统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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