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宗病死时间,《资治通鉴考异》引《汉高祖实录》称“二十日乙亥”(947年5月13日);《资治通鉴》依《陷蕃记》定时间为丙子(二十一日,5月14日),《旧五代史》同;《辽史·太宗纪》和《世宗纪》都记为丁丑(二十二日,5月15日),辽世宗即位时间为戊寅(二十三日,5月16日)。 太宗死于丁丑,世宗第二天戊寅即位,显然与事实不符。试想,太宗无遗诏,接班人未定,军中诸将于一天之内自栾城至镇州,既定策又举行仪式,显然时间太嫌紧迫。《辽史》之所以如此记载,应是诸贵族核心人物为使世宗顺利即位而“秘不发丧”之举。故所记太宗死日不可取。 《资治通鉴》既认定太宗死于丙子,又称“契丹诸大人数日聚谋”,丙子至戊寅只隔一天,与“数日”之说不符。且一天之内,既谋议,又开会通过,仍显仓卒。极大的可能是:太宗乙亥死(从《汉高祖实录》,刘知远对辽太宗的行踪比他人更加关心,其《实录》的可信度也当较他书为高),丙子永康王与南、北二王入镇州(从《资治通鉴》),并开始密谋定策,戊寅开会并举行即位仪式。甲申(二十九,5月22日)自镇州出发,“至定州,命天德、朔古、解里等送梓宫先赴上京”(从《辽史·世宗纪》)。)。 参与谋议的人中,有的是因政见相同和看中耶律阮的才干而拥立他,有的则是因为李胡残暴而舍弃不立,也有的是因为历史渊源和与太后有宿怨而亲东丹一系。他们计议已定,便立刻召开军中诸将会议,先发制人,以“军法”威胁可能持反对意见者。这是一次在非常时期举行的非常规的贵族大会,虽然没能召集全体贵族参加,却也同样具有法定的效力。也正是因为没有使全体贵族,特别是掌握辽朝实权的太后及其所选定的皇位继承人李胡参加,也就不可避免地遭到了太后的反对和抵制,并导致了双方的武装冲突。这次冲突最终因惕隐耶律屋质的调停而和平解决,位尊而强横的太后述律氏对诸贵族的选择也无如之何。 诸将虽然是以传统的方式选择了辽朝的最高统治者,但他们也并非传统的捍卫者。贵族大会不过是他们用以贯彻自己意图的形式和工具罢了。所谓“世宗密召安抟问计”,正是因为如按传统召开贵族大会,则必贯彻太后意图而立李胡;如按嫡长子继承制,则必立太宗子寿安王耶律璟,两种制度都不能为耶律阮提供保护。而安抟与太后有杀父宿怨,耶律阮对他“尤加怜恤”,他也有意“密自结纳”。现在,有了为父伸冤的机会,安抟必然是耶律阮忠实而坚定的支持者。当耶律阮谋取皇位时,安抟也就必然是他最可靠的亲信。于是“安抟诈以李胡死传令军中”,解除了诸将的顾虑;耶律洼提出“先帝尝欲以永康王为储贰”,为拟定遗诏提供依据。密议既定,乃召集军中诸将开会,以南、北大王的地位和影响,加上“军法”的威力,永康王耶律阮就可以玩贵族大会于股掌之中了。 当然,这次大会也并非完全没有体现契丹贵族的意图,它的作用并不因其受某些人士的操纵而变得完全消极,因为耶律阮毕竟是比李胡和耶律璟更为理想的人选。甚至可以说,这次大会尽管参加者不全,却是保全和促进辽政权发展的一次特殊会议。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东丹王无过而失位在人心上的一种平衡。这一点,在耶律屋质的话中就有所反映(注:《辽史·耶律屋质传》载,当李胡与耶律阮争位时,屋质对李胡说:“礼有世嫡,不传诸弟。昔嗣圣之立,尚以为非,况公残忍,人多怨,万口一辞,愿立永康王,不可夺也。”当能反映当时多数契丹贵族的意向。)。但是,它却说明了建国后甚至是在建国之际或更早,契丹人的贵族大会实际上已经成为某些实力派人物达到个人政治目的的工具。姚从吾先生也尖锐地指出了这一点。(注:姚文指出:“这类英雄式的约法,只见被有力者的利用,却不能严格约束他们。……他们遵守或不遵守,则完全看领袖们的实力和意思如何。”我想,这种情况只能出现在部落联盟的公共权力变为“统治和压迫机关”之时。我们应该相信在契丹人早期的历史上,确曾有过由诸部首领民主选举联盟长的阶段。)。但是,辽朝前期,在皇位继承上,徒有其名的贵族大会仍然是权力交接的必要程序和法定工具。辽世宗和辽穆宗被杀后,穆宗和景宗的即位虽然没有明确的召开贵族大会的记载,但在仓卒中,临时由一人或几人出面组织部分贵族参与决定最高统治者的人选则是完全可能的。甚至如察哥那样叛乱夺权不曾成功者,也曾企图通过贵族推举合法上台。世宗被杀事出偶然,无论是耶律璟本人还是契丹诸贵族都没有任何思想准备。叛乱者察哥曾召集“百官”,“囚系”不附己者,“执其家属”,以胁迫他们拥戴自己。但是,当以耶律璟和耶律屋质为首的契丹贵族整军讨叛时,曾附察哥叛逆者却“以次引去”,有的甚至乘机投靠耶律璟,致使察哥夺权失败(注:《辽史·逆臣上·察哥传》载:“是夕,同率兵入弑太后及帝,因僭位号。百官不从者,执其家属。”《耶律敌猎传》载:“察哥谋乱,官僚多被囚系。及寿安王与耶律屋质率兵来讨,诸党以次引去。察哥度事不成,即诣囚所,持弓矢胁曰:‘悉杀汝曹!’敌猎进曰:‘杀何益事?窃料屋质将立寿安王,故为此举,且寿安未必知。若遣人藉此为辞,庶可免。’察哥曰:‘如公言,谁可使者?’敌猎曰:‘大王若不疑,敌猎请与罨撒葛同往说之。’察哥遣之。寿安王用敌猎计,诱杀察哥。”)。穆宗的即位,则完全得力于耶律屋质的安排。察哥意识到屋质是他夺权的大敌,故着意防范他。在危急中,“屋质易衣而出,亟遣人召诸王,及喻禁卫长皮室等同力讨贼”,同时遣弟耶律冲前往迎请寿安王耶律璟,为拥立新君作必要的准备,在耶律璟犹豫不决时,更直接为他陈述利害。他说:“大王嗣圣子,贼若得之,必不容。群臣将谁事,社稷将谁赖?万一落贼手,悔将何及?”这是明白无误的劝进。而被召集而至的诸王,则应是这次临时贵族大会的参加者。同传记载的“迟明整兵,出贼不意,围之,遂杀察哥”(注:《辽史·耶律屋质传》。),则是在仓卒拥立后的第一个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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