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史 > 中国古代史 >

清代前期奏销制度与政策演变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历史研究》 陈锋 参加讨论

中国古代的钱粮奏销是财政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奏销制度是否完善,奏销政策是否适宜,直接制约着财政收支的正常运作。本文试图通过“奏销行政组织职能与奏销程序”、“常规奏销制度及政策演变”、“战时奏销制度及政策演变”三个论题,对清代前期的奏销制度和奏销政策做比较系统的研究,尚望读者赐教。
    一奏销行政组织职能与奏销程序
    户部作为政府的财政中枢,“掌天下之地政与其版籍,以赞上养万民,凡赋税征课之则,俸饷颁给之制,仓库出纳之数,川陆转运之宜,百司以达于部,尚书侍郎率其属以定议,大事上之,小事则行,以足邦用”(注:光绪《大清会典》卷13《户部》。)。也就是说户部掌管一切财政经济事宜,在奏销方面,则“制天下之经费”与“国用之出纳”(注:光绪《大清会典》卷19《户部》。)。但清代实行的是分司理事制度,户部之下设有14个清吏司公掌事权。14个清吏司的职掌在清代前期和后期略有变化,这在乾隆《大清会典》与光绪《大清会典》中有详细记载。
    从有关记载中可见,各清吏司有稽核分省奏销之责,即“凡钱粮入有额征,动有额支,解有额拨,存有额储,无额则有案。及奏销,则稽其额与其案而议之。省各隶于司”(注:光绪《大清会典》卷20《户部》。)。同时,各清吏司还兼管其他财政奏销事宜,如山东司兼管盐课奏销,江南司、浙江司兼管织造奏销,陕西司兼管茶课、京官俸禄奏销,云南司兼管漕粮奏销,贵州司兼管关税奏销等等。
    此外,涉及财政奏销,上述之外的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能也值得注意。兹据光绪《大清会典》略加引述:
    北档房:“掌缮清字、汉字之题本奏折,拨京省之饷。凡拨饷,曰春拨,曰秋拨,令各省以其实存之数报于部,乃察其盈绌而拨于京省。曰冬拨,各省估其来岁之兵饷以报部,则酌而拨之。凡拨饷,先以本省,不足,则视其省之近者而协拨焉。会计各省岁出岁入之数。”
    八旗俸饷处:“掌核八旗之俸饷与其赏恤。”
    捐纳房:“掌捐纳之事。”
    内仓:“掌内仓之出纳。”
    银库:“掌银钱之出纳。”
    坐粮厅:“掌验收漕粮,转石坝土坝水陆之运,司通济库之出纳。”
    盛京户部:“掌治盛京之财赋。”
    光禄寺:“掌燕劳荐飨之政令,办其品式,稽其经费……春秋预支银于户部,越岁则奏销。”
    内务府广储司:“掌库藏出纳之政令。设六库以储上用,一曰银库,二曰皮库,三曰瓷库,四曰缎库,五曰衣库,六曰茶库。皆时其启闭,各稽其出纳之数,书于黄册蓝册,五年则钦派大臣以察核之。”
    内务府会计司:“掌征三旗庄赋园赋而稽其出纳……岁终会核其数而题焉。”
    六科:“在京部院衙门支领户部银物月册,各省收成分数、易知由单,并奏销钱粮册,钱粮交盘册,漕粮全单及漕运交兑册,各仓收放米豆册,坐粮厅岁报抵通漕白册,盐课奏销册,各户关一年汇报册,皆由户科察核。官兵俸饷册,朋桩奏销册,驿站奏销册,由兵科察核。脏赎银谷册,由刑科察核。工程奏销册,工关一年汇报册,由工科察核。”
    十五道:“掌稽在京各衙门之政事,而注销其限……若制签、搭饷、磨册、勘工,则道各分其职。”
    户部及所属清吏司,以及上揭各部门的有关职能,一方面说明了财政奏销的繁杂,另一方面又标志着财政奏销的条块分割及相互制约。特别是都察院所属六科对有关奏销册的“察核”,事实上起着财政审计的作用,值得注意。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适应“新政”的需要,户部改为度支部。新改易的度支部与军机处联衔上疏认为:“旧时之以一清吏司领一布政司者,揆之事势,殊难允惬,自不能不因时变通。”因此,要求将原有的14个清吏司“从新厘定,以事名司”,“分配繁简,各以类附”(注:《光绪政要》卷33,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1年,2384-2385页。)。此建议得到清廷的允可。于是,度支部拟定章程20条,将14司改为田赋、漕仓、税课、管榷、通阜、库藏、廉俸、军饷、制用、会计10司,并规范了度支部及新设10司的职掌。
    此次改易,体现了“以事名司”的旨归,将原来各司纵横交错的财政职能改为“以类相从”,从而使新设各司的财政职能趋于条理化和明晰化。而新设会计司则有可能使奏销更加规范,并与当时新式预算的酝酿实施有关。
    就奏销程序而言,当然与财政机构的设置与更易密不可分。在户部改为度支部以及新设各司后,各类奏销分别由地方或财政机构上达于各司,如田赋归之于田赋司,漕粮归之于漕粮司,关税及正杂各税归之于税课司,盐课归之于管榷司等等,然后由会计司综核,度支部长官审定复核。
    在户部以及各司未改易之前,有关奏销程序,乾隆《大清会典》卷10《户部》有所说明:
    凡岁课奏销,布政司会所属见年赋税出入之数申巡抚,疏报以册达部,曰奏销册。载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四柱,条析起运、存留、支给、拨协、采办为数若干,以待检校。部会全数而复核之。汇疏以闻。以慎财赋出入,以定奏销考成。
    在这里,除了涉及奏销格式(详见后述)外,主要是奏销程序的概要述说。但应该指出的是,此处的奏销程序仅是就田赋奏销而言。田赋的奏销,布政使司是一个关键的环节。众所周知,清代的地方政权分为省、府、县诸级,“布政使司布政司掌一省之政,司钱谷之出纳”(注:《清朝文献通考》卷85《职官九》;乾隆《大清会典》卷10《户部》;《清史稿》卷121《食货二》。),上受户部有关清吏司之辖,下则管统府县。当奏销之时,各府县将各地钱粮出纳之册报送布政使司,“布政使司受其出入之籍而钩考之,以待奏销”(注:《清朝文献通考》卷85《职官九》;乾隆《大清会典》卷10《户部》;《清史稿》卷121《食货二》。)。然后,各布政使司将各省的奏销册呈送各主管清吏司,户部“责成各司详加磨勘”(注:《清朝文献通考》卷85《职官九》;乾隆《大清会典》卷10《户部》;《清史稿》卷121《食货二》。),再由户部汇总复核上报。
    其他钱粮奏销,另有其奏销程序,如盐课,先由各盐运使司造册报巡盐御使(盐政)或巡抚,再由巡盐御使或巡抚将奏销册呈送户部山东司稽核,再由户部复核(注:参见拙著《清代盐政与盐税》,中州古籍出版社,1988年,29-31页。)。又如河工经费支出奏销,“江南以河库道,河南以开归陈道、彰怀卫道,山东以运河道,直隶以天津道、通永道、永定河道、清河道、大名道,掌其出纳,岁要其数于河道总督,核实报销”(注:乾隆《大清会典》卷74《工部》。)。不同的财政类别款项,各有其不同的奏销程序。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