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见中华天子本身,又是一番极为烦琐的礼仪过程。洪武时期,各国来朝的君王,朝见前先要“于天界寺习仪三日,择日朝见”。朝见时: “设蕃王及从官次于午门外,蕃王拜位于丹墀中道,稍西,从官在其后。设方物案于丹墀道东西。……鼓三严,百官入侍。执事举方物案,蕃王随案由西门入,至殿前丹墀西,伫立。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御殿。蕃王及从官各就拜位,以方物案置位前。赞四拜讫,引班导方物升殿。宣方物官以方物状由西陛升,入殿西门,内赞引至神前,赞拜蕃王再拜,跪,称贺致词。宣方物官宣状、承训官宣训讫,蕃王俯伏,兴,再拜,出殿西门,复位。赞拜,蕃王及其从官皆四拜,礼毕,皇帝兴,蕃王以下出。乐作乐止皆如常。”(《明史》卷五十六,礼十)蕃王朝见,繁文缛节尚且如此,一般朝贡使“礼仪”则更是一路叩拜,拜得天昏地黑。不过,这一套烦琐礼仪,绝对不能将其仅仅看作是贡使们对中华帝国的一番敬服的表示,从根本上讲,这一套礼仪,是中华封建文明的结晶,透过对它的学习,各国贡使能了解到中华帝国不仅是一个国土辽阔、雄强一世的大国,而且具有高深的文明,礼仪的烦琐要表现的正是中华文明内涵之深邃。人而透过这一路叩拜,使文明程度较低的国家,大大加强了向化之心。 朝贡制度的另一面,是天朝大国遣使赴各国之册封。册封天使到各国,首先也须备有国书,即“敕书”。敕书中除了重申中华天朝大国的自我定位之外,对诸“蕃”国的朝贡、向化之心与实际行动表示嘉奖;同时对诸“蕃”王提出要求,要他们“常奉正朔”,“宁人保国”。所谓“常奉正朔”,就是中华帝国向各朝贡国“颁正朔”。所谓“正朔”,即中国历法。要求各国奉正朔,就是要求它们接受并遵行中国历法。表面看来,“颁正朔”,仅是赠送一本中国历书给各国,似乎颇为简单。实际上,“正朔”内涵极为丰富,集中了中国人民千百年实践对季节、气候的规律性认识,历书内容还涉及许多伦理道德、礼仪习俗,是中华农业文明的集中体现。古代中华帝国就是企图透过颁正朔的活动,将中华文明流播四方。 册封天使到达各邦国,也逐渐形成一套礼仪制度。 “东土名蕃”朝鲜,有一套与来华朝贡同样烦琐的接待天使的礼仪。当执行册封世子任务的明使到达时,“上(朝鲜李朝世宗国王)以便服,朝臣以朝服出迎于慕华楼。使臣将至,上于帐殿之西率群臣躬身迎。……至景福宫,上王(退位之太宗国王)迎命于宫门之外,使臣奉节诰,至勤政殿。上王先拜节诰于上殿庭。入幄次,上率群臣四拜,讫,开殿。使臣亲授诰命于上,上受讫,下庭与群臣四拜,毕,入幄次,服冕服,出,与群臣遥谢,四拜,焚香,又四拜。山呼舞蹈,四拜,入幄次,释服。”(注:《朝鲜王朝实录》(汉城,国史编纂委员会),《世宗庄宪大王实录》卷三,页五。)朝鲜订立了这一套礼仪,不仅表示其事大以诚的决心,而且特别表明,她在学习中华文明方面鹤立鸡群,到达了很高的水平。 “汉魏以来,不近中华”,唐、宋时“未尝朝贡”的琉球,居然后来居上,在迎接中国册封天使时,也有一套礼仪,直追朝鲜。如康熙二十一年清使汪楫出使琉球,登岸后,琉球国世子遣众官大小百余名随龙庭候于“迎恩亭”下,汪楫捧诏敕安于龙亭,众官行五拜三叩之礼。“天使馆一仿中华官廨制度……有仪官署曰:天泽门,万历中使臣夏子阳题也。”(注:汪楫:《使琉球实录》。)册封之日,世子一大早就率百官迎候汪楫等至中山殿,行大封拜礼。国王升降、进退、舞蹈、祝呼肃然如式。汪楫在琉球逗留期间,还受到琉球国王七次大宴款待,有迎风宴、事竣宴、中秋宴、重阳宴、冬至宴、饯别宴和登舟宴。 这一套迎接中国使臣的礼仪,其他各国皆有。礼数也颇隆重。最早的,如安息国王就曾派大将率两万人出迎数千里。到了明代,礼数更为周到。如永乐十年和十三年,明成祖两次派遣太监侯显出使榜葛刺(今孟加拉),“其王知我中国宝船到彼,遣部领赍衣服等物人马千数迎接……,又差人赍礼象马迎接……其王于正殿设高座。嵌八宝,其踞坐其上,剑横于膝。乃令银拄杖二人,皆穿白缠头,来引导前,五步一呼,至中则止;金拄杖二人,接引如前礼。其王恭礼拜迎诏敕,叩谢加额,开读赏赐”(注:费信:《星槎胜览》。)。又如郑和船队到达阿丹(今亚丁)国时,“王闻其至,即率大小头目至海滨迎诏敕,赏赐至王府,行礼甚恭谨”(注:《瀛涯胜览校注》。)。 所有这些国家,在礼仪上都会多多少少受到中华文明的影响。以马来半岛为例,马来半岛各王国对中国大明朝廷赠送的蟒服、伞盖等礼品极为重视、妥为保存,并世代沿用。18世纪初,华汉(Vaughan)等四名英国人遇海难被救,到达柔佛王国首府,看到柔佛国王甚至拥有由六百名华人组成的王家卫队。(注:温斯泰德:《马来亚史》,商务印书馆,1958年,第169页。)荷兰东印度公司船长托马斯·福莱斯特(Thomas Forrest)曾于1783年访问霹雳王国,他记载道:“我从船上停泊地丹戎普都斯乘小船登陆拜见霹雳国王,他在一座高大的房子中很隆重地接待我,房内有冲兵二十名,穿着黑缎上衣,胸部绣有金龙戴着满洲人的帽子,完全是中国式的打扮;有的持戟,有的拿矛,也有人拿未上刺刀的滑膛枪。”(注:Victor Purcell,The Chinese in Southeast Asia,Kuala Lumpur,1980,PP259-260.) 正因为如此,当明朝官员初次接触到东来的葡萄牙人时,比较之下,“以其人不知礼,令于光孝寺习仪三日,而后引见”(注:胡宗宪:《筹海图编》卷一三。)。由此可见,中华帝国对于朝贡体制中的礼仪部分,是高度重视、绝不马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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