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应当提到锡克教的社会改革。锡克教大师纳纳克大师(约1469-1538年)出身于卡特里种姓集团,职业是会计师。他受伊斯兰教苏菲派的影响,提倡穆斯林与印度教徒互相谅解,并创立锡克教。他公开向种姓纯净的观念挑战,在自己的教会里实行公共用餐,以展示各种姓间的平等。为了继承他的事业,他指定一名信徒继承他为锡克教大师。锡克教大师共传十代,形成一个组织性很强的教会。早期锡克教的信徒多来自旁遮普的卡特里种姓集团,即锡克教大师们的种姓集团。不久大批贾特农民加入锡克教,成为主力。在莫卧儿王朝时期变为很有反抗性的宗教组织。莫卧儿衰落时,兰吉特·辛格建立锡克教王国。19世纪前半期,旁遮普和西北地区都在锡克教王国控制之下。在这种政治形式下,锡克教徒的社会地位提高。其中卡特里种姓是城市中的商业种姓,但经常自称属刹帝利瓦尔纳。这些商人实力雄厚,掌握印度与阿富汗、中亚的贸易。(注:克鲁克:《北印度的人种》,第109-110页。)同时农村中的贾特种姓集团也不把婆罗门放在眼里。在锡克教的冲击下,旁遮普地区的婆罗门失去权威,虽然农村中以贾特农民为核心的贾吉摩尼制仍是种姓等级制的支柱,整体的种姓等级制秩序与婆罗门-印度教的理想模式并不一样。 印度历史上还有很多宗教集团形成独立于种姓制外的集团。如8世纪从伊朗逃避阿拉伯人入侵而来到印度西海岸今孟买一带的祆教徒,组成"帕西"集团,是现代印度社会中经济、政治势力强大的集团。著名的塔塔财团就属于帕西集团。犹太人、基督徒都有各自的社会集团。这些来自海外的宗教集团和从印度本土发展起来的非正统组织,大都不赞成种姓制,都提出过社会平等的主张,但都没有推翻种姓制。其中较小者组成自己的、种姓大体系之中或之外的集团。较大者则形成与印度教种姓体系平行或并列的体系,虽然不接受婆罗门-印度教的纯净观念作为社会地位高低的标准,实际上也形成一个等级体系。但是,这些非印度教的宗教派别不支持婆罗门-印度教的指导思想,因此给非婆罗门人口提供一个出路,一个逃避种姓桎梏的去处。它们使得在种姓制体系中由于不遵从种姓禁忌而只能落到最底层的人有其它选择余地。也为那些在经济、政治地位提高以后又不能改变种姓身份的集团提供意识形态和社会组织的支持。 历史上政治变动造成的地位变化 南亚地区和世界上其它古老文明地区一样经历过很多政治变动。这些政治变动并没有动摇种姓制,但却造成等级调整的机会。其中刹帝利瓦尔纳是变动最多的,因为它的成员和争夺统治地位的战争及其产生的统治集团相关。 笔者在"种姓制的渊源"一文中已提到,瓦尔纳制的产生是在吠陀社会后期,核心是罗耆尼亚世系与维什世系的分化。前者是武士和部落的保护者,转化为刹帝利瓦尔纳,后者是部落大众,转化为吠舍。但是吠陀时期的刹帝利世系在公元前一千纪印度北方进入国家时期大多已湮没无闻了。在共和制国家里,政治权力的基础是实力而不是出身。当时的统治者多不掩饰自己的出身低贱。按《往事书》的说法,摩揭陀的难达王族为首陀罗,孔雀帝国的孔雀族也可能是首陀罗。巽伽王朝中有位国王名为"普林达卡",意为他是一个名为"普林达"的化外部落的后裔。(注:塔帕:"作为社会史资料的族谱",收在《古代印度社会史》,德里1978年,第353-354页(Romila Thapar:"Genealogy as a source of Social History,"Ancient Indian Social History,Delhi:Oriental Longman,1978,Pp.353-354.))在这个时期,国家机器正在形成巩固,王权力量强大,不管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都不挑剔国王的出身如何。现在已经很难猜测这些统治王朝灭亡之后,其家族成员属于哪个瓦尔纳。 在孔雀王朝前后,来自中亚和西亚的异族曾在印度建立多个王朝和政体。其中印度-希腊诸王朝、贵霜王朝、沙卡诸王朝等大多也是靠武力建国,统治者并不在乎自己的出身如何。但是在公元以后,开始出现了一股向婆罗门正统靠拢的风气。公元150年在印度西部的朱纳卡尔地区出现了第一篇用梵文书写的帝王铭文。西沙卡王鲁德罗达曼写的这篇铭文描述他遵从波罗门的法理;掌握各种学问,如语法、音乐、逻辑等;善于驾双马、象、战车。(注:锡尔卡尔:《与印度历史和文明有关的铭文选》,加尔各达大学1965年,第65号,第175-180页。(D.C.Sircar,Select Inscriptions bearing on Indian History and Civilization,No.65,pp.175-185.))鲁德罗达曼不很谦虚,大概以为自己属于刹帝利了。而后来的几个世纪,这种倾向越来越强,统治者们也建立起一套纳入刹帝利瓦尔纳的方式。 公元4世纪兴起的芨多王朝的王室的家系含糊不清,但它与栗占婆族联姻。栗占婆族是吠舍厘一带的古老家族,在佛的时代是著名的刹帝利王族,是跋耆共和国联盟的核心。芨多王朝非常重视这门姻亲,在各种铭文中一再提及。这显然是表示自己属于刹帝利瓦尔纳,要不然栗占婆的女儿怎么会嫁给他们。实际上,芨多王朝的国家机器并不很强大,君主对自己的出身也就很敏感。芨多王朝之后,印度处于封建分裂的中古时期,各个小土王都要宣称自己属于刹帝利瓦尔纳。《往事书》记载的世系也就截止了。不管是从大国分裂出去的小邦主,还是外来的建立过王朝的入侵者,如白匈奴转化的胡纳、来自中亚的古尔贾拉等,还是边远地区新归化的部落国家的邦主,都把自己说成是刹帝利,甚至是婆罗门。他们的铭文都要用梵文写出自己曾举行过吠陀祭祀等只有刹帝利王者才有资格举行的祭祀。为他们举行祭祀的婆罗门还为他们写家谱,与《往事书》中的远古刹帝利世系联系起来,或者说是月亮族的后代,或者说是太阳族的后代,他们这种僭称,在当时也受到质疑,所以文献中屡有"变质刹帝利"之说。但是他们的政治实力和随之而来的对土地的占有,使这种地位得到承认。再通过与原有的刹帝利种姓集团通婚,他们自己的刹帝利身份也就巩固下来,即使失去政权也就不会失去这种身份。 以此来看,刹帝利瓦尔纳是一个相当开放的范畴,政治和经济实力都可以使出身低贱的人跻身于这个高级种姓。婆罗门特意为这种人服务,并不刻意把他们排除在刹帝利瓦尔纳之外。一方面,婆罗门为他们举行祭祀、编家谱是有实际的报酬,另一方面通过接受这些来自化外的统治者进入刹帝利瓦尔纳,把附属的化外集团也纳入种姓体系,也就扩大了婆罗门教的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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