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制度的遗产表现在: 一、独立后政治分裂和边界战争不断。西班牙帝国特有的“纵向主义”的行政管理,规定殖民地的每个殖民省份直接与西班牙联系,禁止(18世纪波旁王朝改革之前)殖民地之间的任何横向交往,未经宗主国允许,殖民地之间什么也干不了。这就建立了导致省与省之间分裂的经济和政治结构。总督辖区的地域辽阔,地区之间相距遥远,地理阻隔较多,地域差别显著则是客观原因。随着殖民统治的垮台,帝国权力的消除带来了权力真空,为此,许多人想填补这个真空,再加上殖民者的极端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传统,最终促成了西属美洲的分裂,到1804年,4个总督辖区分裂为除古巴和巴拿马以外的18个讲西班牙语的共和国(注:D.博埃斯内尔:《拉丁美洲国际关系简史》,商务印书馆,1990年,17-18页。)。由于没有任何国家与其邻国有过明确的边疆划界,这就必须造成邻国间的战争和流血,如1825-1828年巴西、阿根廷、乌拉圭之间的战争(第一次乌拉圭战争);1836-1838年智利、玻利维亚、秘鲁之间的战争;1834-1851年的第二次乌拉圭战争;1864-1870年巴拉圭与阿根廷、巴西、乌拉圭之间的战争(巴拉圭战争);1879-1883年智利与玻利维亚、秘鲁的战争(太平洋战争);还有中美洲5国的战争;美国侵略墨西哥的战争。整个19世纪战争不断,破坏了经济发展。相比之下,巴西的殖民体制略为宽容,17世纪中叶英葡结盟后,允许殖民地之间一定程度上的横向联系,从1808年开始布拉干柴王朝坐镇巴西,对殖民地实行集权统治,使巴西在殖民地的最后年代统一起来。独立后,又保留了君主政体,比其他国家经历了更多行政和思想意识上的连续性,因此,巴西保持了国家的统一(注:伯恩斯:《简明拉丁美洲史》,137-138页。)。 二、中央集权制与联邦制之间长期冲突。独立后,在大多数国家,由于受到美国联邦制的影响,有不少人支持国家政体的联邦制原则,并出现了自由派和保守派之间的冲突,自由派是联邦主义者,而保守派则拥护强有力的中央集权。但在实践上,任何联邦主义的要求通常导致无政府主义,其拥护者得到权力后对联邦制原则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在阿根廷,两派经过20年的冲突,最后联邦主义者罗萨斯于1835年建立了绝对的独裁统治。在智利,1820年代联邦主义占据上风,但1830年在战场上以自由派的失败而告终。在哥伦比亚,联邦主义从1853年到1880年代初占据支配地位,之后,拉斐尔·努涅斯极大地加强了中央政府的权力。委内瑞拉在1864年采纳了联邦宪法,但这并不能阻止古斯曼·布兰科从1870-1888年以独裁者的身份进行统治。在墨西哥,1824年采纳了联邦宪法,1836年被保守派换掉,1846年重建,1857年又加以修改。这场冲突的最终结果是集权派占据优势。尽管在巴西、墨西哥、阿根廷、委内瑞拉等国的宪法中,采取了某些联邦制原则,但这些国家的中央政府无论在法律上或事实上都对地方当局行使更多的权力。联邦主义更多地是停留在理论上而不是实际中。进入20世纪后,在拉美33个独立国家中,有29个采用中央集权制,只有4个面积大、人口多的国家(巴西、墨西哥、阿根廷、委内瑞拉)保存了联邦制。 三、独裁统治盛行。独立运动的领导人认为西班牙的体制和价值观念是造成西属美洲落后的原因,他们希望按照欧美模式改造他们的社会,因此,各国(巴西、墨西哥、海地一度例外)都建立了共和制度。但300年的君主专制统治,窒息了拉美人民的民主意识;长期的殖民压迫造成广大群众对民主生活的极端无知和对权威者的习惯性服从;同时由于殖民地时期是“半岛人”控制权利机构,当“半岛人”被赶走后,也缺少那么多合格的管理人才来担任各省所需要的职务;作为专制统治基础的家长制和大庄园制被保留下来;通过独立战争的培植使军人势力膨胀;传统的纵向管理和地区利益导致地方分离主义分子崛起;代表保守势力的教会反对改革;再加上欧洲列强势力的渗透和干涉,结果,共和政体、宪法、议会都成为摆设。在独立后的150年中,各国草拟了总计约180部至190部宪法,其中大部分是1850年以前采用的,委内瑞拉创最高纪录,自1811年以来颁布了22部宪法(注:伯恩斯:《简明拉丁美洲史》,132页。)。玻利瓦尔曾经这样说:“宪法形同废纸,选举是格斗,自由即无政府状态”,“无论何处的宪法都没有这样精致--同时也没有这样不被遵守”(注:福斯特:《美洲政治史纲》,380页。)。在这些新共和国中,有15个国家出现了独裁统治,独裁统治几乎成为独立后拉美的一种普遍的统治形式。19世纪70年代以前,独裁统治表现为“考迪罗主义”(军事独裁制度)。最初的考迪罗是“马背上的考迪罗”,即由独立战争中的军事首领转变而来的独裁者,如阿根廷的罗萨斯、墨西哥的阿图尔维德、委内瑞拉的培兹、巴拉圭的弗朗西斯。1840年后,老的考迪罗逐渐被经过政变或“民选”上台的新一代考迪罗取代,如巴拉圭的罗贝兹父子、厄瓜多尔的加西亚·摩伦诺、哥伦比亚的莫斯奎拉。考迪罗是大地产主利益的忠实代言人。1870年后考迪罗逐渐被新的独裁者取代(考迪罗是独裁者,但独裁者不一定是考迪罗),如委内瑞拉的胡安·维森特·戈麦斯、多米尼加大地产主特鲁希略、古巴的马查多、墨西哥的迪亚斯,他们代表了大地产主和大资产阶级的利益。因此,19世纪的拉美政治披的是共和国的外衣,实行的却是专制独裁,西班牙的政治遗产非正式地在各种政治行为的模式中继续存在,乃至影响到整个20世纪。20世纪拉美政治生活中的一个突出现象是军人专政。70年代军人政权鼎盛时,有13个国家军政府掌权,几乎占拉美国家总数的一半。一位对拉美军人活动有研究的权威人士估计,从1930-1965年,军官们发动了44次政变(注:伯恩斯:《简明拉丁美洲史》,314页。)。由于拉美未能创立与政治民主相容的经济和社会体制,民主往往徒有其表,仅有共和国政体,而没有民主的实质。正如诺思所言:拉美国家“分别于19世纪和20世纪逐渐恢复了具有拉美特征的官僚集中控制,西班牙和葡萄牙强加的制度模式继续在拉美政策与观念的演进中起着基本作用。”(注:道格拉斯·C·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1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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