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神宗实录》的编纂进程十分缓慢,到了天启五年,“迄今犹复如前,寂然不应也”。为此,天启皇帝对史馆成员的低工作效率提出了批评,天启五年正月,上谕“朕惟:史官无他业,专纂修为事。皇祖实录开馆至今已经五载,而未告成,虚靡廪禄,各官职守何在?以后俱著入馆编摩,不许私寓逍遥宴饮,亦不得给假乞差,以致出入无常,稽误大典。仍限按月送馆,其修成实录,一年两次进呈,务在早完。特谕。”(注:《熹宗实录》卷十五,天启五年正月癸酉。)这年三月,时已经升礼部左侍郎、不再兼翰林院事的薛三省,实在看不过去,考虑到“条例原发自臣,何敢终默然不竟初议”,“是用不嫌越俎,理牍上陈”(《催实录文册疏》),要求皇帝再次催促各衙门编纂文册。这年九月,薛三省升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侍讲经筵。十二月,因与魏忠贤不合,辞职回家,从此离开了实录编纂工作。而《神宗实录》编修工作,直到熹宗去世仍遥遥无期。崇祯元年(1628年),继续修《神宗实录》。在崇祯的督促下,修史进程加快。崇祯要求起用薛三省为南京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协理詹理府,兼《熹宗实录》副总裁。薛三省以病辞而不赴。崇祯三年十月,《神宗实录》进呈。至此,前后花了10年时间。薛三省等受到嘉奖,皇帝再次要求薛三省赴任,但薛三省再次推辞了;崇祯七年,第三次要求起任,诏令到宁波,而薛三省已卒月余,年七十七,赠太子太保,谥文介(注:民国《镇海县志》卷二十四《薛三省传》。又见光绪《镇海县志》卷二十二,乃据李康先所撰《行状》及《明史稿》而成。)。 与宋朝相比,明朝政府不太重视官修。明朝政府只对修《实录》还勉强重视,修正史不感兴趣,重修旧史更不感兴趣。如何看待这种官修的弱化现象?一般总将之归结为官修的腐败。我的看法相反,官修的弱化,是正常的事,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因为,政府毕竟是政府,有更多的行政工作要做;修史,说到底是学者事业,让政府投入那么多的精力来做这种事,是不现实的;过多依赖官修,对政府寄予很高的期望值,是一种错误的史学理念。政府有事实记载之责,档案保管之责;中国传统的左右史理念,应该从记载的角度来理解。至于修史,应该交由学者去做,政府不必代庖。把修实录当作国家大事来做,每次修实录要牵涉那么多现任朝廷高层领导,也只有中国才有的事。史官参与修史工作,有其长处,如了解朝廷情况,政治把关比较好。但也有其短处,官员大多是一些功利思想很重的人,他们不可能静下来修史。官场中的推诿、扯皮毛病,在修史工作中时有表现。政府只负责基础性的编年国史,放弃纪传体国史编纂大权,由学者负责综合性社会史写作,形成自然的社会分工,也许是一个进步。 二、广采故实,汇编文册 薛三省重视实录的资料搜集,重视实录的书法。天启四年作的《移阁列实录条例揭帖》,主旨有二,“广采故实,谨酌凡例,以便纂修”。 决定一部实录编纂质量高低的要素:一是材料,一是书法,一是史官。史料的丰裕程度,直接决定实录的编纂。“窃照国家之正史,取裁于累朝之实录,而实录之典故,又取衷于每年之纂注。起居注与六曹编纂,即实录之底草,实录又正史之成案也。故必实录慎而后正史当,纂注详而后实录备。若弗备,则无从加慎也。”(注:薛三省:《薛文介公文集》卷三《移阁列实录条例揭帖》。)这是从理论上说明,纂注是实录之“底草”,实录是正史的“成案”。 明神宗一朝的历史记录,问题较多。“我神宗皇帝临御多年,而晚年政事则不无少弛。夫政弛则官守易懈,而史氏之纂注,遂成率略。况年久则故迹故湮,虽朝章之要务,亦多遗忘。”(注:薛三省:《薛文介公文集》卷三《移阁列实录条例揭帖》。)万历朝有起居注,但十分简略。万历朝起居注官,主要的工作是编纂《六曹章奏》。“神宗时,阁臣始议开史局,以东西十馆密迩朝堂,纪述为便,乃以东馆近上四所,令史臣分直其中,一起居,二吏户,三礼兵,四刑工,日轮日讲官一员,专记起居,兼录圣谕、诏敕、册文。其《六曹章奏》,则选史官中年深而文学素优者六人分纂。因定常朝御门,日记注”(注:《钦定历代职官表》卷二十四。)。从《明实录类纂·文教卷》来看,从万历四年正月以编修沈渊、黄凤翔为起居注馆的编纂章奏官开始,一直到万历四十六年为止,中间隔几年换一批纂修官,一直没有中断过《六曹章奏》的编纂工作。《六曹章奏》是六部上奏的奏疏,问题是仅有奏疏目录还是抄录了全文?从“凡奏疏留中而编纂所不及收者”来推断,《六曹章奏》应该抄录的是全文,且是经过皇帝批文、下发的奏章。所谓“留中”,就是未经皇帝批文、自然也没有收入《六曹章奏》的奏疏。“二十余年之静摄,公车之言率归高阁;其所下六垣者,不啻十中之一”(注:周宗建:《周忠毅公奏议》卷一。),说明《六曹章奏》内容不全。《万历起居注》记录工作也基本保持了,但内容较为简单,已经失去了第一手记录的真义。“圣明之举明,半销于禁庭之秘;起居之职徒悬,风影之传失实。”“史局条章,因循且久;阁中之私记,仅托诸于执事之人”(注:周宗建:《周忠毅公奏议》卷一。)。内阁有《丝纶簿》,即条进稿底,“今起居注所不及注者,内阁《丝纶簿》则所具载”,这似乎是说,《丝纶簿》可以弥补起居注记录之不足。虽然政府有《六曹章奏》、《万历起居注》、《丝纶簿》,但要编纂出高质量的《神宗实录》,仅有这些是不够的,“自非今日先为广询博采,未免他日遂至挂一漏万,非所称一朝实录也”(注:薛三省:《薛文介公文集》卷三《移阁列实录条例揭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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