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振羽和他的《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2)
二 《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全书原分十章,1961年改新版时,又增加了建国后新写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和对全国各地地下发掘的文物分析两篇文章,共为十二章。该书第二章《中国社会形式发展的诸阶段》,是他规划中整个中国社会史的总纲。该总纲反映了吕振羽的历史观、方法论和他对中国社会从古代至近代的社会形态发展诸阶段的总体看法。 他通过对当时中国社会史论战中争论得最激烈的三个问题——“亚细亚生产方式”、奴隶制、“商业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阐明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所谓“亚细亚生产方式”就是中国的封建制(不久,他改正了这一看法,认为是中国的奴隶制——笔者),批评了苏联著名历史学者马札亚尔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特征说”,指出他的方法是“倒果为因”,拿上层建筑的东西去规定社会的构成。他认为,“只有从生产力以及由生产力而构成之生产关系上去考察”,才能说明历史运动的规律。⑨ 关于中国有无奴隶制问题,他认为,恩格斯已清楚地指出奴隶制是一般社会所共同存在的一种社会形态,并不限定于希腊、罗马,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经阶段,“若没有这一特定阶段的存在,则后来的文明时代便不可思议”。⑩他同意郭沫若的这一观点:“‘中国人不是神,也不是猴子’,所以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当然也不能在这个共同法则之外,另有一个途径。”他批评了有人认为日尔曼民族没有经过奴隶社会的说法。认为当时的日尔曼人,大部分处于罗马统治之下,形成一种潜伏力量,而且,在日尔曼人征服罗马时,罗马国家内部已经产生了封建制度的各种因素。所以不能把日尔曼民族的历史发展过程,脱离与罗马的历史关联去考察。如欧洲人一进入南北美,对于他们所走过的途程,便不再重复,直接建立了资本主义社会。日本、古印度、古埃及,以及古代西南亚各国,也都经过了奴隶制阶段。 关于“商业资本主义社会”问题,吕振羽认为:“所谓商业资本这东西,它并不能独自的代表何种生产力,也并不能独自的创造出何种生产力。它是在最远的古代就已存在着”。“因而它并不能成为一种独自支配的构成的社会阶段。”(11) 他在对中国社会发展阶段的划分中,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他首先认为,中国社会的发展规律,和世界其他民族一样,也经过了原始公社制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等发展阶段。 他把原始社会分成两个阶段,即原始群团阶段与氏族社会阶段。他不同意郭沫若的殷代为氏族社会末期的说法,认为殷代应为奴隶制社会。“因为殷代不仅有很繁盛的畜牧业,而且有很繁盛的农业,不仅在生产事业的范畴里及其他事务上都使用奴隶,而且有专靠奴隶为生的自由民阶级的存在。在上层建筑的政治形态上已经完全看不见古代民主主义的形迹,充分在表现阶级支配的机能”(12)。 关于奴隶制社会是否非得有“铁”制生产工具的问题,吕振羽这时作了一个大胆的推论。他认为,固然“铁”的功用是文明时代的接生婆,然而“青铜器在适当的条件下,也似乎有仅次于铁的这种功用的可能”。(13)后来,吕振羽发现,他和斯大林关于奴隶制的看法不谋而合。吕振羽认为,斯大林不说奴隶社会非有“铁器工具”,而是说“金属工具”,这很科学。古代埃及“就是使用青铜工具的。殷代的生产工具也是青铜器,石器是已退处到从属地位或是已被废弃的前代遗物。”(14)吕振羽这一大胆的论断不仅纠正了郭沫若认为的殷代是“金石并用”时代,而且为他不久提出的“青铜时代”奠定了基础。这就把他的“殷代奴隶社会论”放到了一个坚固的基础上。此外,吕振羽还纠正了郭沫若的另一个观点,即商代“文字百分之八十以上是象形图画”,“文字还在形成途中”。(15)吕振羽认为:“甲骨文的文字,并不是所谓象形文字,实际而是已演进到较复杂之声音文字阶段的文字。”“这是文明时代的象征。”(16) 吕振羽还指出殷代贵族诸侯的存在,说明殷代国家政治支配区域的广大,货币的出现,说明了殷代商业的发展。这些都是奴隶制社会出现的明证。 吕振羽对殷商社会的判断,震动了当时的史学界,并逐渐为多数人所公认。后来,郭沫若经过几次研究后,也同意了吕振羽的这一判断。 吕振羽认为,中国到了两周,已经进入了封建制社会,“奴隶经济已经退出支配的地位,而让位给了农奴经济;原来的奴隶主,也已如实的让位给了封建领主,”(17)。他不同意郭沫若的“两周奴隶社会”论。认为西周和春秋虽然是中国的“初期封建社会”,但封建社会的特征都已具备了。生产者不是奴隶,“而是具有一半人格的农奴”,“被榨取的是用地租,劳役和赋税形式表现出来的剩余劳动”。(18) 吕振羽是“西周封建论”的最早提出者。他的这一观点,得到了新史学界大多数人的同意。当时翦伯赞、范文澜、吴玉章、邓拓、华岗、吴泽等人,都是“西周封建论”有力的支持者。 吕振羽认为,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到战国时代,“封建社会内部所包含的一种变化,已开始成长”,“旧封建领主所支配的农奴经济,不能不让渡到新兴封建地主的农奴经济”,“秦始皇的地主支配之封建国家的政权,便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来了”。当时他把这种地主封建制称为“变种的封建社会”(19)(后来他改称为“专制主义封建制”或“后期封建制”)。这一社会形态直至鸦片战争前夕。鸦片战争以后,吕振羽正确地指出“中国社会的现阶段,便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20) 吕振羽的关于中国封建社会两阶段论,的确是一种创见。他的关于“在清代之资本主义未侵入前的时代,中国之资本主义的因素,却已开始在孕育”(21)的观点,是中国学术界最早提出的关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后来成为中国史学界研究的一个热点。1934年4月,吕振羽曾将这一章以《中国经济之史的发展阶段》为题,发表在吴承仕主办的《文史》杂志第一卷第一期上,一时影响很大。吴承仕曾告诉吕振羽《文史》在1934年6月被迫停刊,其罪名是“有阶级斗争理论”, 这与发表了他的这篇文章有关。
(责任编辑:admin) |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