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就《会编》在编纂上的大的体例而言,在史料的处理和运用方面,尚有一些小的书法体例,这也是读《会编》所必须了解的。列述如下: 第一,《会编》集某人某事有关之材料,不加删节的全部记载,宁失之繁,不失之简,因此又可称为长编体。作者虽不加评判,但作者的观点却已隐含在他所选取的这些材料之中了。如“王黼削夺在身宫爵”条,共引七本书,历述王黼豪华奢侈及误国之罪。其引《秀水闲居录》就很有代表性。 “王黼作相,初赐第相国寺东,又赐第城西竹竿巷,穷极奢侈,累奇石为山,高十余丈……第之西,号西村,以巧石作山径,诘屈往返,数百步间,以竹篱茅舍为村落之状,都城相第,乃有村名,识者以为不详。黼侍妾甚多,有官封者十八人,八夫人,十宜人”。(49) 引文虽短,但褒贬明确。 第二,作者虽然对某些具体的历史事实不加评判,但对史料的真伪却加以严格的辨别,尤其是那些在一般人看来值得怀疑的材料。如引《北征纪实》: “天祚者,以老辽主之嫡系,立而淫乱,……上曰:遇有异色目入,不问便杀,以首授使人(原注:据《亡辽录》、马扩《自叙》言,天祚被擒事,皆大疏讹,不若《纪实》之详,但举此一端最详者以证之,则可以例其余)。”(50) 按:关于辽亡及天祚被擒事,当时史家的记载就有出入。梦莘先后引《亡辽录》、《茅斋自叙》、《松漠记闻》、《北记》等书,经考察鉴别,他认为《北征纪事》的记载更确切些,故有是注。 第三,《会编》之引文,一般都是引原文,不随便删改,但有时某些材料太长,人们能容易看到,又比较重要,于是就摘其大纲,存其主旨。如炎兴下帙卷7 引李纲札子就是如此处理:“先是,右仆射李纲进札子,大略谓……”说明引用并非原文。 第四,《会编》引书有严格的选择标准,并非不问青红皂白的罗列史料。有时述及某人某事,可能有许多材料可参考,但梦莘经过慎重选择,只择其中的一、两种摘录,并说明这样选择的理由。如引《北征纪实》: “王黼既专任其事,因降旨二帅不得动,以听约束……良嗣不能对,乃与其使偕来(原注:作《纪事》后六年始得见扩《自叙》,备言金人燕山事实甚详,然独不见书记,实所取阿骨打不许燕山之语,及索山后有峻拒之语……至为良嗣之奸利则一也。是故《纪实》尽述当时朝论,不敢从他录也)。”(51) 第五,有些材料不能编年,或无法分类,但史料价值很高,乃放在一起,称之为“诸录杂记”。共有五卷,即中帙71-75卷。这些杂记记载了政和七年至建炎元年四月宋金关系,金人南侵、金人灭辽等史实,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第六,在直接引用某些史料时,编者感到不能把问题完全说清楚,乃加注说明,这样既能补充某些史料的不足,又能使读者一目了然。如靖康中帙卷8 引“御史中丞许翰上言,乞复用种师道”条: “臣伏见宣制,罢枢密使种师道提举中太一官,中外闻之,怅然失色……伏望圣慈哀臣倦倦忧国之计,更与大臣参之(原注:靖康元年二月,翰时为御史中丞。先是虏师北归,师道见上,言虏人不知兵,俟彼惰归,乘其过河半击之,决可胜也,上不从,师道叹息,必为后害。寻罢为中太一宫使,翰累疏言师道不当罢。上曰:师道老矣,难用,当使卿见之。翰见师道,论姚平仲城下用兵之失。师道言‘我众彼寡,但分兵诸寨,控制要害,使粮道不通,可破矣!’翰叹息其言,复上此奏也。)” 这条注释详悉说明了师道为何被罢,及许翰为何请复用师道的理由。因正文中未述及,颇觉唐突,故梦莘加以注明。 第七,当某个人物或事件比较重要时,作者经常在引文的后面附上一段比较短的、对上述引文评价的文字。如炎兴下帙卷45引汪藻上书全文,汪藻例述汉唐之建功,劝皇帝振作起来,选贤任能,图谋振复。接着引《中兴遗史》一节短文: “藻之言,深切时务,伟矣哉!惟论将帅之名分,抑之太甚,不能为无文武党比之私,其言使将臣毋数燕见者,是岂知蜀先主与关、张同卧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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