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单因素论还是多因素论? 研究马克思的历史发展理论,特别是研究他的几种生产方式的理论,首先当然是尽可能准确地使马克思原来的观点复原,把一切以马克思主义名义附加上的东西去掉,恢复其本来面貌。但要准确无误地做到这一点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做到这一点,也不能回答世界历史发展进程中的种种具体问题。 现行的世界通史是按五种社会经济形态的理论排列的。各种形态之间相互衔接,给人造成一种错觉,似乎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的运动规律,前一种社会形态的崩溃,接之而来的必然是一种新形态的统治。在两种社会形态交替之间有一个过渡时期。这一过渡是如何实现的呢?按现今流行的马克思主义解释是,强调内因即通过内在矛盾的迸发引起革命(突变)而完成过渡。过渡的公式大致如下: 新生产力→革命→生产关系变革→上层建筑变革→生产力大发展 这样,按单线发展论的逻辑,既然每种社会经济形态只有一种生产方式,每种生产方式又只同一种生产关系相结合,受同一种规律的支配,那么,世界上所有国家自然都会或迟或早地要经历同样的历史发展梯级了。但这套理论是很难经得起现实历史实践检验的。历史上社会经济形态的大过渡,现已大体清理出演进序列的只有西欧地区。它的演进共有三次:即从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从奴隶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从封建社会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 第一次过渡经历了漫长的时间,无文字记载可考,但看来是通过渐进的形式实现的,而不可能发生什么原始社会的革命。第二次过渡发生在西欧,它的发生固然与奴隶制内在矛盾的激化分不开,但是单靠旧制度内在矛盾的发展和新经济因素的萌芽,奴隶制的崩溃在何年何月得以实现,恐怕是难以想象的。瓦解奴隶制的决定性力量是外来因素,即蛮族的多次入侵。这就是说,并不是由于旧制度下的生产力根本无力维持下去,而是由于原有生产力遭到外力的大破坏,造成了从商品经济向自然经济的大倒退。这样的大灾变在整个世界史上都是罕见的,而正是这种突变推动了欧洲向一种封建等级制过渡。在相当一个时期中,很难说封建关系下的农业一定高于奴隶制生产关系下的农业,因此很难用奴隶制在经济上已无利可图来解释这种制度的必然崩溃。正如用南方奴隶制在经济上已无利可图来解释它在美国的必然消亡一样,都是对生产关系要适合于生产力的规律的简单化。 第三次过渡在西欧的发生,问题就更加复杂了。先进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在落后的西欧的形成,绝不是靠什么资本主义萌芽成长壮大或土地贵族与农民(农奴)的阶级斗争这类单因素论可以解释的。仅仅依靠旧母体内部的新因素的萌芽与成长,在世界任何地方也不可能使封建主义变成资本主义。西欧所经历的漫长过程是,首先在旧的封建社会的母体中孕育出早期城市化(社会结构变化),早期商业化(交换方式变化),早期工业化(又称原始工业化,即生产方式变化),世俗化(神权政治变化)。这些因素的凑合,有助于使稳固的封建型依附结构发生松动。但要指出的是,正是这种西方式的封建社会系统,而不是东方式的中央集权结构,为新生产力因素的活动提供了空间,因为它在蛮族入侵反复破坏之后建立起等级封建权力机构(政治多元化),众多的小国林立而无大帝国体系(国际多元化);教权与王权分享政治权力(社会多元化),随之又发展起城市自治体(经济权力多元化)等等,使新兴生产力因素以自由城市为依托而较易发展。尽管这样,如果没有产生特殊强大的冲击波予以推动,新因素也不可能成长壮大。这就是由于地理大发现引起的商业革命和殖民征服运动,使新生产方式在母体内获得了大量的营养液。随之而来的是十八世纪后期的工业革命,以及与之同步发生的政治大革命,这些奇特的巧合性使经济革命、政治革命、社会革命紧紧扭在一起。只有这样,即许多有利条件的特殊凑合,新生的现代生产方式才脱颖而出,在西欧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找到了它的最适合的发展形式。但象南欧即地中海的城邦国家,早就享有海外贸易之厚利,却没有首先完成向新生产方式的过渡。同样,葡萄牙、西班牙曾经在地理大发现中遥领风骚,最早建立“日不落”殖民大帝国,也没有首先过渡到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可见,现代资本主义的兴起是一个众多因素长期交互作用的自发的历史过程。物质对于精神,经济对于政治与文化,绝对不是按人们设想的固定方向和顺序发生作用的。这只能借助于合力说才能正确说明历史客体发展的一切矛盾趋向的总和。这是恩格斯晚年对历史唯物论方法论的重大贡献。而所有单线论者和单因素论者是根本不了解这一点的。 马克思说过:“极为相似的事情,但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出现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20)。新的生产力因素在旧的社会形态中萌芽,这种现象在社会生活中到处可以碰到。过去那种认为亚非的一些国家由于有了某些封建主义衰败的迹象,有了某些资本主义的萌芽因素,就迟早能过渡到资本主义新形态的观点,是典型的单线发展论,是完全不能为历史所证明的。例如,包含着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萌芽的雇佣劳动是很古老的,它个别地和分散地同奴隶制度并存了几百年。恩格斯指出:“只有在历史前提已经具备时,这一萌芽才能发展成资本主义。”(21)由于这种历史前提只有在特殊地区和特殊情况下才具备,因此,根据某种生产方式的萌芽的出现来推断这种生产方式的必然性,往往会导致对社会形态史观的粗俗化。 总之,在人类历史上,凡属社会形态的转变,都不是一般的社会变动,而是巨大的社会变革即社会革命过程。这样的历史运动不同于改朝换代,不是任何单因素可以支配的,它总是众多的内因和外因的交互作用与奇特的凑合。内因,即新生产力孕育发展以及伴随而来的阶级斗争,是社会大变革的必要条件;外因,即异乎寻常的特殊因素的凑合,则是社会大变革的充足条件。社会内在发展机制的强弱,取决于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社会机体中的多元因素能获得多大的活动空间,这是内部孕育的渐变力量能否壮大的重要条件。变革的外部条件,通常都是超乎社会结构之外的某些特殊力量起作用。这种外部条件之所以必要,说到底是因为任何一种已形成的社会经济结构及其文明形态都具有历史稳定性,单靠本身内部孕育的对抗运动很难突破,往往只能造成原结构“破坏—修复”的不定期更新的循环运动。欧亚两洲历史上发生过的大变革几乎都与某种“灾变”联系在一起。例如,蛮族对欧洲的大征服,加速了罗马帝国的崩溃;地理大发现与西方海外殖民活动的火与剑,加速了近代资本主义欧洲的出现;第一次世界大战使世界资本主义残破不全;第二次世界大战使世界殖民主义体系土崩瓦解,亚非地区发生了结构性变化;甚至连日本现代化的成功也以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大败为契机。近代中国的变革也是如此。我们提出“灾变说”作为社会大变革的充足条件,绝没有丝毫意思要否定或贬低内因的作用,内因始终是变化的根据。单纯外来力量帮不了“扶不起的阿斗”。十九世纪初,由于各种条件的凑合,海地奴隶革命打碎了奴隶制,然而并未能由此而导致改变昔日奴隶命运的社会改革,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在这里,为了破除历史的宿命进化观,我们突出强调了过去长期被忽视的外因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