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学批评发展概说(2)
二、从班彪到刘知几:中国古代史学批评的成熟 秦汉是中国古代史学长足进步期,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古代史学繁荣期。秦汉、魏晋南北朝史学的发展推动了中国古代史学批评的进步,中国古代史学批评确立之后继续向前发展并逐步走向成熟。 班固是继司马迁之后中国古代史学史上又一位大师。与司马迁相比,班固史学批评意识更明确。在《汉书》中,班固多次对古代史学进行回瞻,进行评议,其《艺文志》“春秋家序”叙述历代史籍撰述、流传情况,肯定孔子、左丘明对史学的贡献,发展了目录题解式史学批评。《汉书·司马迁传》为史家司马迁立传,并在其“赞”中对司马迁史学进行了集中的评议,开创了传论赞式史学批评。班固谓《史记》“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更是千古不易之确论,它对中国古代“实录崇《史记》”的史学批评标尺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班固之后,东汉王充、张衡、仲长统,西晋傅玄、杜预、张辅,东晋干宝等都对中国古代史学批评的发展作出过贡献。 张辅《论班马之优劣》一文突破过去史学批评重在史著思想性的局限,首次从史著文辞的烦与约、采撰的去与就、褒贬的得与失、体例的创与循、文采的华与实等方面对司马迁、班固进行比较,认为“迁称良史”,固不如迁。从此马班优劣,聚讼千古,莫衷一是。张辅《论班马之优劣》一文立论是否公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拓展了史学批评的视野,丰富了史学批评的范畴,强化了比较作为史学批评基本方法在中国古代史学批评史上的地位,因而在中国古代史学批评史上理应占有一席之地。 《左传》是中国古代最早的一部体例完备,史料丰富的编年体巨著,并在中国古代史著中以叙事简要,文辞洗练而见长。东晋干宝突破过去评论《左传》重在对其解“经”功用的肯定的局限,开始推崇《左传》文辞简要。自此以后,《左传》文辞简要遂得以世人肯定,“简要宗《左传》”成为中国古代史学批评又一标尺。 秦汉、魏晋史学的发展,特别是这一时期史学批评的进步,孕育了中国古代史学批评的一个高潮,这便是刘勰《文心雕龙·史传篇》的出现。在其博大精深的理论巨著《文心雕龙》中,刘勰将“史传”视为一种独立的文体,并以专篇加以评论。要而言之,《文心雕龙·史传篇》史学批评主要内容有: (一)宗经矩圣重凡例。 经,即《春秋》;圣,即孔子。《文心雕龙》以《原道》、《征圣》、《宗经》、《正纬》开篇,“经”、“圣”既是刘勰论文的依据,也是他评史的准绳。刘勰十分推崇《春秋》、《左传》,强调史籍的重要性,提出史籍应“宗经矩圣”。他认为,“原夫载籍之作也,必贯乎百氏,被之千载,表征盛衰,殷鉴兴废。使一代之制,共日月而长存;王霸之迹,并天地而久大”,因而“立义选言,宜依经以树则;劝戒与夺,必附圣以居宗”。据此原则,刘勰指斥司马迁“爱奇反经”,肯定班固“宗经矩圣”,批评《汉书》为吕后立纪“违经失实”,指责张衡欲为元帝王后立纪“谬亦甚矣”。孔子《春秋》有义例、书法,刘勰也十分重视史著凡例,推崇《春秋》“举例发凡”,肯定司马迁纪传体“虽殊古式,而得事序焉”,批评“自《史》、《汉》以下,莫有准的”。总之,刘勰《文心雕龙·史传篇》继承并发展了前人以《春秋》为准绳论史的传统,其“宗经矩圣”原则的提出是中国古代史学批评“是非据《春秋》”的批评标尺在理论上的反映。 (二)审正得失贵信实。 刘勰认为史学的功用决定了史贵信实。然而,“俗皆好奇”,加之史家又易为“世情利害”所左右,因而信史难得。刘勰根据史贵信实的原则评判过去史著得失,肯定司马迁“实录无隐”,批评“《阳秋》、《魏略》之属,《江表》、《吴录》之类,或激抗难征,或疏阔寡要”,指斥薛莹《后汉记》、谢沉《后汉书》“疏谬少信”,强调史著应“辞宗丘明,直归南、董”。 与以前的史学批评相比,刘勰《文心雕龙·史传篇》不着眼于某一具体史家或史著得失,而是将史学从艺文、经籍中分离出来,将“史传”视为一种独立的文体,将众多的史家和史籍放入同一范畴,并就其共性的东西进行考察、评论,因而其批评的深度与广度是过去任何史学批评都无法比拟的。也正是这一点决定了刘勰在中国古代史学批评史上的大师地位。 唐初是中国古代史学发展的又一重要时期。为吸取历史教训,总结历史成败得失,唐初统治者十分重视修史,并十分注意对史学的控制,史馆制度日臻完备。唐初史学的发展特别是史馆制度的完备直接促成了刘知几《史通》的问世。刘知几《史通》“商榷史篇”,“辨其指归,殚其体统”,成为中国古代史学批评的代表作。要而言之,刘知几《史通》史学批评主要表现为: (一)循名责实,重体例纯正。 刘知几论史,首重“名”、“实”。在名实关系上,刘知几认为“名以定体,为实之宾。苟失其途,有乖至理”,其基本要求是名实相副,不能名不副实。在《史通》中,刘知几反复运用“求名责实”、“考名责实”的方法评论史著,认为一些史著“名实无准”,“再三乖谬”。在史著中,名与实体现在多方面,但体例是其最主要的方面。从名实相副要求出发,刘知几十分注重史著体例,要求史著体例纯正,反复批评包括《尚书》在内的一些史著“为例不纯”。不过,刘知几有时走向了极端,如认为记事体不应记言,记言体不可叙事,不编年者不应叫《春秋》,内容详尽的不可称“略”,这未免以文害义,因“名”伤“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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