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於国史、实录中人物传记“漏落”的补救措施,後晋史官在制定总体计划时就已经考虑到了。监修宰臣赵莹在奏报修史计划中,专有一段关於列传的文字: 隋唐已来,勋书王府,故士族子弟多自纪世功,备载简编,以光祖考。……请下文武两班及藩侯郡牧,各叙两代官婚、名讳、行业、功勋状一本。如有家谱、家牒,亦仰送官,以凭纂叙列传。〔18〕由此可知,《旧唐书》传述中唐以後的人物,以家谱、功勋状等为主,再综合实录、杂史、小说中相关史事,并参取各家文集,条贯而成。 以家谱、功勋状为基本依据的传记,例证比较明显的,如赵翼所指“《崔元翰传》谓李汧公镇滑台,辟元翰为从事”, “《薛伾传》谓尚父汾阳王召置麾下”,“此并是元翰、伾家状送入史馆者”。〔19〕这两个人物,都是中唐以後步入仕途的,宪宗时卒官。正因为肃宗、代宗实录中缺漏人物传记,唐代史官便开始采录家状,以致宪宗之後家状成为史官们的一项重要议论话题。李翱曾专门为行状问题上奏,“请作行状者,但指事说实,直载其词”。〔20〕宪宗以撰录行状者“多非佐史,既乖事实,又违格文”,特降敕旨,“令门下佐史撰录行状,以凭详覆”。〔21〕韩愈在宪宗时为史官,杜牧在文宗时为史官,都撰录有供後人“详覆”的行状。被方苞誉之为“韩文之最详者”的《赠太传董公行状》,与《旧唐书·董晋传》一对照,立刻发现後晋史官一定是“取公之行状为之”,“其增补者不一二尔”。这是因为韩愈曾经作过董晋的观察推官,直至董晋卒去,故其“知晋行治甚详”。〔22〕也是同一缘故,司马光批评韩愈作行状是“扬美盖恶”,因而在《资治通鉴》中只是“略取《行状》”而已。〔23〕杜牧的《赠吏部尚书崔公行状》也是一长篇,《旧唐书·崔邠附崔郾传》却简略得多,除去“直取穆宗时事文饰以为郾谏辞”〔24〕外,基本史实相符。韩愈、杜牧这等一流大手笔所撰行状之外,更多的行状送到史馆以後,即由史官与官方有关文献,如实录、时政记、日历以及各项公文等“详覆”。不符者,以这些文献核准。史事不足者,则以官方文献和其它载籍,如杂史、小说等作补充。有重要论议者,再参照其人文集,酌情采录。核以实录,参取文集,前文分别都已举有实例,此处不再赘述。下面,着重考察用杂史、小说来补充国史、实录中“漏落”人物事迹的情况。 限於篇幅,这里只选取三种传世的杂史或小说来与《旧唐书》中的人物事迹作对照。一是《经籍志》“所无者”而本传有记载的郑处诲《明皇杂录》,二是《旧唐书》只字皆无的刘肃及其《大唐新语》,三是连作者和成书时间都需考定的《大唐传载》。 先说郑处诲的《明皇杂录》。高力士的事迹,在玄宗一朝自然有较为详实的文献记录。而其被贬之後的经历,官方文献不再记述。後晋史官在传写高力士时,并没有局限於官方记载,而是注意到采录杂史作为补充。《宦官列传》中所传高力士,自肃宗时被贬,至代宗初而卒,便是取郑处诲《明皇杂录》补写的。甚至连高力士因伤感而寄意的四句五言诗也都转录过来,陈寅恪先生对此已有考证。〔25〕 《旧唐书》传记与《大唐新语》的关系,实在值得认真探讨,因为两者的雷同之处确实太多。现择录一段传文,列表加以对照: 《旧唐书》《大唐新语》 《李靖传》:太宗初闻靖破 《容恕》:李靖征突厥,征颉利可汗 颉利,大悦,谓侍臣曰:"朕闻主 ,拓境至於大漠。太宗谓侍臣曰:" 忧臣辱,主辱臣死。往者国家草 朕闻主忧臣辱,主辱臣死。往者国家 创,太上皇以百姓之故,称臣於 草创,太上皇以百姓之故,称臣於突 突厥,朕未尝不痛心疾首,志灭 厥,未尝不痛心疾首,志灭匈奴。今 匈奴,坐不安席,食不甘味。今暂劳偏师,无往不捷,单于稽首,耻 者暂动偏师,无往不捷,单于款 其雪乎!"群臣皆呼万岁。御史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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