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礼仪与权力结构:试论唐朝前半期陵庙礼之发展(4)
三、中宗以后的宗庙礼发展 如前所论,笔者认为郑玄、王肃经学之争只是影响高宗朝及其后国家礼仪发展的因素之一,而皇权集团的改组或许更为重要。武氏被纳入集团核心,造成李、武二氏宗庙的并存与对抗。也正是因为如此,只要武氏仍处于权力中心,李、武二氏宗庙并兴的状态便不会随着武后退位而结束。当武后称帝之时,武氏家族成员封王者约20人,权势贵盛。(70) 尔后中宗重新立为太子,便有官员警告武后因为两家之地位平等,必然会互相争夺权力。然而,武后承认她已无法预防冲突:“朕知之,业已然,且奈何?”(71) 中宗复位,大臣敬晖等人建议降封武氏诸王,其理由也是以“业不两盛,事不两大”,反对二元势力并存。(72) 虽然从此武氏诸王大多降封为公,但在朝中依旧势力强大,为宰相者先后四人,(73) 而大臣亦争相附从,不敢对抗。(74) 高宗女太平公主、中宗女安乐公主皆嫁武氏。(75) 一直到睿宗子李隆基发动武装政变、大杀诸武,武氏才没落。(76) 即使如此,玄宗初期得宠之武惠妃亦出自武氏。(77) 武后自执政以来对太庙之政治操作,使得太庙成为尔后权力竞逐者宣告自身特殊地位的一个重要战场。由于李、武长期分享权力与尊荣,(78) 武氏宗庙即使在武后退位之后仍旧享有国家“公庙”之待遇,因此也是象征性的战场之一。中宗首先将李氏之长安“享德庙”升级,回归唐室第一太庙之地位,再改建洛阳之武氏太庙为第二太庙,延续武后的“双太庙”制。(79) 长安之武氏太庙表面上降级为“崇尊庙”(后又改称“崇恩庙”),继续供奉从洛阳迁回之武氏先祖神主。(80) 然而武三思说服中宗“复令崇恩庙一依天授时享祭”,即是将武氏庙的祭祀奉献回复武周时期国家太庙之规模。而因为李氏太庙之斋郎向来为七品官员之子所担任,当武三思运作由五品官员之子出任武氏庙斋郎,便明显是要在象征地位上压倒李氏太庙。虽然此事在官员反对下取消,但李、武二庙几乎处于完全平等之地位。(81) 睿宗即位之初虽然废除武氏庙与部分武氏先祖坟墓之陵号,却又在武攸暨之妻太平公主的劝说下,于景云二年(711)恢复其陵号。(82) 直到玄宗政变登基,才终于去除武后父之帝号与陵号。(83) 经过高宗、武后二朝对旧制的强力改写,宗庙礼出现更多不合传统的做法。李弘被谥为“孝敬皇帝”一事已严重冲击礼制,此后之皇帝更无忌惮,视“亲亲”为理所当然而对诸皇子肆行封谥,以至于出现不少类似李弘的“拟皇帝”与“拟太子”。中宗长子李重照于武周时期被无辜处死,虽然他未曾真正身为太子,仅幼年时被封为“皇太孙”,中宗复国之后仍追赠“懿德太子”之号。(84) 玄宗有诛韦后、拥立睿宗之大功,其长兄李宪让出太子之位。当李宪于开元二十九年过世,玄宗亦谥之为“让皇帝”;玄宗的其他三名兄弟李成义、李隆范、李隆业也分别在过世后获玄宗谥以太子之名。(85) 皇帝、太子名位在此时期似乎越来越宽松。 这种礼制的松动可能反映出皇帝在其私家事务上自主性之增强。自高宗显庆时期以降,士大夫已不再如贞观时的魏征、王珪等人对皇帝的私恩、私情严加监管。开元三年,右拾遗陈贞节向玄宗建议官方停祀所谓“四太子庙”,亦即为太宗所诛之高祖太子李建成、废于永隆元年(680)的高宗太子李贤、为中宗追赠太子的李重照以及在景龙元年死于失败政变的中宗第二位太子李重俊,而改由其子孙奉行祭祀。(86) 陈贞节站在“公”的贞观精神,认为此四皇亲皆非“有功于民,立事于世”,而朝廷为他们在太庙之外建立寝庙,实不合传统礼制。然而大多数参与讨论的玄宗官员都为皇帝“亲亲”特权所辩护。裴子余主张此四人“并前皇嫡胤,殒身昭代,圣上哀骨肉之深,锡烝尝之享”,强调皇帝的骨肉亲情。段同泰则直言:“且自古帝王,封建子孙,寄以维城之固,咸登列郡之荣,岂必有功于民,立事于世?”完全是站在皇帝私恩的立场。于是玄宗朝廷决定继续此四太子庙之祀。(87) 这些皇室成员的特殊仪式地位是来自皇帝之私恩,而传统礼制对皇帝私情、私恩的控制实大不如前了。 四、结论 本文试图证明,唐代前半期宗庙礼及相关礼制中某些不寻常的变异与王肃学派之绝对皇权概念并不相关,也不能单纯地以统治者个人野心来解释,而是反映了权力结构的改变。如《礼记·曲礼》所云:“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宗庙礼虽是以皇帝为中心,但也借着“定亲疏”来安排何人可以与皇帝分享较多的权威。太宗既视其功臣和密戚为最重要的共治者,故以仪式彰明这些人在皇权集团中的尊宠。然而高宗册立武后之后重整皇权集团,正后与嫡子之外的成员悉数被排挤至外围。此种结构性的改变,造成诸多如陪葬墓锐减、李武太庙并存、拟皇帝与拟太子充斥等奇特现象。 与此平行的另一重要趋势,是魏晋南北朝士族礼学传统在进入统一王朝之后的转化。贵族社会下的宗庙制度固然有尊君的用意,但也有限制君权的一面。李唐皇室在初唐时期恪遵汉魏以来逐渐成形的惯例而不敢逾越,正表现了贵族社会礼仪制度的文化权威,即便是强势之英主如李世民也屈服于士大夫的礼仪论述。他所改用的王肃庙制未必有强烈的“尊君”意涵,庙数上的限制不但暗示皇室与世族之间没有本质上的差别,“亲尽则迁”的原则也不允许他以“孝”为理由而与其先祖维持过于亲密之关系。太宗之宗庙制度便严遵传统的规范,俯首接受士大夫对皇帝的私情、私家之控制。 国家礼典的制定乃是汉唐之间各朝代的重要工程,而礼典的成文与落实需要士大夫阶层经由“公议”来获得共识,非“王命”所能独断。然而儒家士大夫在国家礼制上的“话语权”,却在唐太宗之后逐渐下滑。如前所述,高宗、武后二朝逐渐摆脱士族礼学对皇权的牵制,而宗庙制度也沦为李、武二氏所操弄的工具。这是时势所趋,因此强人如太宗所不敢抵抗的礼制,却可在庸主如中宗手上轻易改写。此一趋势的造成当然有赖于政治力的介入,如高宗之打击关陇集团、武后之任用酷吏以大诛李室,然而礼制的松动和观念的改变也是很重要的因素。高宗、武后以新做法冲撞传统宗庙礼制,君主因此在此一领域中取得更高的自主性。宗庙礼的突破不是孤立的现象,高宗、武后也以类似的方式冲撞传统的郊祀、明堂、封禅诸礼,并突破了传统儒家礼制对佛教与道教的封锁,而他们所推动的新做法也逐渐被接受。(88) 唐代前半期在礼制改革上的庞大活力,代表新思维的兴起。它们自信地试图创造新的典范,不再完全遵从士族的传统礼学、经学观点来治理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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