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邦主义还使新政后形成的政府间关系开始发生新的变化。新联邦主义提出后,联邦政府不再把所有的问题都视为全国性问题,由联邦政府一手包揽,而是把一些可以由州和地方政府解决的问题交给它们自己解决,联邦政府只提供部分必需的资金。税收分享计划通过后,联邦政府通过拨款的速度放慢,一些现存的联邦计划被削减或取消,联邦政府对州和地方事务的干预有所减少。与此同时,在联邦政府的支持和鼓励下,州和地方政府的职能有所加强。一些州的州长任期开始延长,由二年改为四年;州立法机构也由二年开一次短会改为每年举行长会;还有的州起草了新宪法;更多的州增加了对地方政府的援助。可见,战后占主导地位的联邦政府集权的趋势开始有所改变,美国的联邦主义开始出现一些新的特点。 但同时也应看到,由于民主党会的阻挠,由于联邦政府集权的趋势仍有较大惯性,在尼克松任内,新联邦主义的内容尚未完全展示出来,其作用也受到较大遏制。 (3)新联邦主义的扩大和发展 虽然新联邦主义对尼克松时期的美国政治有着相当影响,但作为一种政治上的反危机措施远非成功,在尼克松任内不仅爆发了战后第五次经济危机,而且在经历了不到两年的“繁荣”阶段后,又于1973年12月开始了战后第六次危机,在这一次危机中,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滞胀”特点暴露得更加充分。但尽管如此,在凯恩斯主义开始失灵,对“大政府”的责难愈来愈严重的情况下,新联邦主义似乎成了唯一尚可一试的药方而被共和党捧为至宝。此外,新联邦主义作为一面可以同肯尼迪的“新边疆”、约翰逊的“伟大的社会”相抗衡的政治旗帜,对于加强共和党的团结,争取更多选民的支持确有较大效力。因此,在尼克松不光彩地下台之后,新联邦主义的旗帜不仅传给了继任总统福特,而且被另一共和党总统里根所继承和发展。 杰拉尔德·福特在1974年8月继任总统。他完全继承了尼克松的衣钵, 成为新联邦主义的忠实捍卫者和继承人。1975年,也就是尼克松的税收分享计划五年期满的前一年,福特提出了一个时间更长、开支更大的税收分享计划,以向各州和地方政府保证,在它们制定1977年及以后的预算时仍可把这笔钱计算在内。他的提案在国会内引起争论,直到1976年9月18日才在国会通过,但数额要比福特要求的少,期限也短得多。(35)此外,福特还在1976年提出过健康、教育、儿童营养、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特别税收分享提案,企图完成尼克松未竟的事业,但结果同尼克松一样:被民主党国会全部否决。 民主党人卡特的上台,使新联邦主义濒临危险境地。国会在关于1981年财政预算的决议中,不仅应卡特政府的要求从这一年联邦预算中将分给各州的联邦岁入取消,甚至连卡特政府同意给地方政府的五亿美元过渡基金也没批准。(36)实行了八年之久的税收分享计划大有被民主党人扼杀的趋势。 1980年11月举行的大选挽救了新联邦主义。这次大选不仅使又一个共和党人入主白宫,而且使共和党在国会中的地位有所加强。(37)共和党的胜利使税收分享在国会中的处境大为改观。众议院在1980年11月国会重新开会后的第二天就通过了一项将税收分享延长的计划,并恢复了州政府在税收分享中的地位。 里根的当选使新联邦主义得到继承和发展。里根作为一个保守的共和党人,素以反对“大政府”著称。他认为联邦政府干预过多是导致经济危机的根源,联邦政府如能缩减开支,就能制止通货膨胀。(38)因此,他在就职演说中公开声明,“我想要做的是限制联邦政府的规模和影响,重新明确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同各州和人民所保留的权力之间的区别。”(39)可见,里根同尼克松一样,都把限制联邦政府权力,加强州和地方政府的力量,作为克服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危机的关键。 里根在理论上同尼克松唱一个调子,在行动上则比尼克松走得更远。他在1982年1月26日提交的国情咨文中,提出了一个长达十年的庞大计划, 要求将目前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共同执行的职能分开,一些完全由联邦政府执行,另一些则完全由州和地方政府负责;逐渐将一些联邦计划交给各州执行,到1988年将有四十个联邦计划完全由州政府接管;联邦政府将逐渐减少对州和地方政府的拨款,直至最后彻底取消。(40)里根提出的这些措施同尼克松的作法实质上如此相似,以至于里根的计划一提出,就被报界称之为新联邦主义。 注释: ①《美国历史统计》(The Statistical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纽约1975年版,第1105页。 ②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现代美国经济问题》,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34-1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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