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帝国时期的主教曾经被皇帝君士坦丁赋予聆讯权,专门处理当事人为基督徒的法律纠纷,后来的主教甚至获得了对诉讼的裁决权,奥古斯丁的不少书信涉及了这些问题。芬兰学者海卡斯尤其关注奥古斯丁执行裁决权的实践活动,并且在司法世俗化的语境之下检讨奥古斯丁对法律纠纷的处理,认为司法世俗化为主教在罗马法律体系中加入人性的伦理内容提供了可能。(36) 在另外一篇文章中,海卡斯把书信153作为个案,探讨了奥古斯丁如何积极利用皇帝所赋予主教的裁决权,在维护教会与国家和谐关系的同时,尝试让国家法律向弱势群体和受压迫者倾斜。(37) 兰斯基研究了新书信,试图从主教的直接叙述中归纳出奥古斯丁对这一权力的理解及其实践情况。(38) 相对个别研究的丰富多彩,关于奥古斯丁书信的整体研究就稍显单薄,直到20世纪初,一直没有学者进行这方面的尝试。德国学者首先开拓了这个领域。1910年希摩出版了《奥古斯丁:以书信为依据的生活和性格描述》。(39) 这是第一部关于奥古斯丁书信的整体研究。不过,希摩的成果与其说是专门的研究著作,不如说是以书信为依据的奥古斯丁传记。 1919年,英语世界出现了第一部关于奥古斯丁书信的作品,(40) 但是严格来说,它仅仅是一部关于书信的导读。斯帕罗-辛普森根据自己的理解,把奥古斯丁的所有书信分为11个主题,(41) 每个主题的讨论自成一章。作者的这种处理方式决定了该书只能围绕书信的具体内容展开。实际上,斯帕罗-辛普森肯定是通读了奥古斯丁的所有书信,也一定对书信杂乱的主题头痛不已,所以试图梳理一个清晰的线索来。但这种努力反而让斯帕罗-辛普森陷入了书信内容本身而不能自拔,虽然他的书号称是关于奥古斯丁的研究,却难副“研究”之实。如果有读者被“书信”本身所吸引,而又不愿深入阅读奥古斯丁大量的书信,斯帕罗-辛普森的书无疑是最佳选择。 进入90年代,奥古斯丁书信研究局面被逐渐打开,出现了更多关于书信的整体研究。学者的焦点也不再局限于奥古斯丁本身,而把视野扩展到与奥古斯丁有书信往来的其他主教身上。1990年,英国学者怀特出版了一部研究奥古斯丁与杰罗姆通信的专著,(42) 可以说是这个主题的代表。奥古斯丁与杰罗姆同为教会历史上著名的教父,两人虽然属于同一时代的人,却从未谋面,而是借助并不发达的古代邮政系统用书信维持着联络,其间固然由于种种原因(包括信件投递系统的差池和缺乏保障)造成了一些误解,但最终两人建立了一种“在基督教正统思想框架之下互相尊重的友谊和彼此忠诚的关系”。(43) 不过坦率地说,关于奥古斯丁与杰罗姆的书信中涉及的神学问题,前人已经做过深入研究,怀特似乎很难提出更具洞见的思考。尽管怀特的态度是严肃的,但是她已经无法做出更深刻的研究,因此她把奥古斯丁与杰罗姆书信的英文翻译作为自己这本书的重要内容。(44) 即使在称得上研究的前半部分,怀特也以讨论这些书信牵扯的问题为主,来龙去脉的背景叙述远多于思想内容的检讨与梳理,即使最廉价的价值判断都没有提出。 1993年,摩根斯坦的辛勤工作让奥古斯丁的书信研究出现了一个全新领域。(45) 他超越了斯帕罗-辛普森纯粹依据内容对书信的划分,而把收件人作为主体,并且根据收件人的身份,总结了一个包括朋友、各级神职人员、大公教会的平信徒、非基督徒、异教徒以及罗马贵族在内的交际圈,这正是奥古斯丁的“通信伙伴”网络。这个庞大的交际圈通过书信往来构建起来,并由大量信件得到维系,其纵深甚至已经超出了北部非洲的地理范畴。可惜的是,尽管摩根斯坦意识到了书信的其他意义,比如能够反映当时的社会环境,(46) 但他最终只能局限于描述奥古斯丁复杂的“通信伙伴”网络,而对这个网络体系的运作方式以及功能的评价,几乎没有展开任何论述,因此《希波·奥古斯丁的通信伙伴》一书的大部分章节仅仅沦为书信内容的简单转述了。 1998年,巴奇出版了自己的博士论文《希波的奥古斯丁在书信中对圣职的神学阐述》。(47)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是一部真正具有学术意义的对奥古斯丁书信的系统研究。巴奇胜出摩根斯坦的地方在于,他没有像后者那样把奥古斯丁的书信视为单个文本,而试图从它们当中提升一个可以整合所有书信的关键词。巴奇找到的这个关键词就是圣职(Ordained Ministry),因此他的研究集中讨论奥古斯丁如何获得圣职、如何理解圣职以及如何履行圣职。(48) 《圣职》一书的中心内容其实相当明确和简练,但是巴奇显然有更大的野心,试图就圣职进行更加全面的阐释,并且以奥古斯丁的书信为依据,指出其他学者对类似问题的认识偏差。巴奇想强调的是,基督论(Christology)是奥古斯丁理解圣职的前提;(49) 同时,圣职不仅在本质上具有谦卑的属性,而且圣职所有者也必须在实践活动中流露谦卑的气质,(50) 因为“基督是谦卑的榜样和导师”。(51)巴奇顺承“谦卑”这个关键词继续深入探讨,固然是思维逻辑上的延续,但显然已经超出了奥古斯丁书信本身所涵盖的内容,虽然奥古斯丁强调“谦卑”的素质在圣职中的地位。尽管巴奇在该书第四章和第五章,尝试从社会分析的角度梳理罗马传统文化对奥古斯丁的影响,因为这些影响可能会塑造奥古斯丁关于“谦卑”的认识,但是巴奇在使用书信作为论据的过程中,有一种“强制证明”的嫌疑,他往往稍事论述后,随即抽取奥古斯丁在书信中的相关章节,既无上下文的还原,也无事件背景的交代,这使《圣职》一书的论证略显单一和浅显。 最新的研究成果无疑是道尔的《作为规训者的主教:以奥古斯丁的书信为例》。(52) 按照道尔自己的说法,他选择奥古斯丁的书信作为研究对象,一方面是因为感叹不少研究方向已经过剩,比如关于奥古斯丁的恩典理论等;另一方面他认为有价值的教会纪律这个研究领域又鲜有学者涉足。(53) 从道尔的预期来看,他自己的研究不仅有填补空白的作用,而且把书信的研究带入了一个更加深刻的境界。 同巴奇一样,道尔的成功之处不仅在于对奥古斯丁的书信烂熟于心,(54) 还在于他同样高明地寻找到了另外一个能够统摄大部分奥古斯丁书信的关键主旨:教会纪律。在这个主题之下,内容庞杂的书信具有了很强的相关度,不再支离破碎,反而是一个紧密的整体。当然,首先是要对教会纪律进行清晰的界定。道尔从语源学的角度考察了这个词在拉丁语境(disciplina)中的含义,然后分析了它在基督教经典文学中的使用情况以及北非教父对disciplina的传统认识。最后的着眼点当然是奥古斯丁自己对disciplina的理解,根据道尔的判断,disciplina是由教会权威派生出来、规范基督徒在教会中生活的手段。(55) 不过,道尔的研究方法,正如他自己所言,首先通读奥古斯丁书信的拉丁语原文,划出与自己的研究主题相关的书信,然后对这些书信进行神学角度的解读,即分析教会纪律在基督徒社区中的作用。(56) 这种研究方法决定了道尔无法关照奥古斯丁的所有书信,因此不能算作完整意义上对奥古斯丁书信的系统研究。 笔者有理由相信,把书信纳入研究视野的奥古斯丁研究,不仅在“教父学”的学术谱系中仍然是一个有待发掘的领域,而且对中国学术界的研究环境也具有深远意义。细致而充分的奥古斯丁研究可以消除我们对西方文化的模糊认识。论及西方文化,国内学者或许大都能够意识到基督教文明所占据的地位。但是,对基督教在西方文明进程中所发挥的历史作用做出客观评价,而不是大而化之的概述;对一些基本概念、重大事件、典章制度做到回归真相,而不是先入为主的成见,这项工作一直都完成得不太理想。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或许可以归结于以往相关研究过于粗疏,没有深入文本分析,停留在人云亦云的肤浅层面,以至于要么以讹传讹,要么人为添加了大量想当然的成分,最终的结局往往是对西方文明的误读或者偏见。展开奥古斯丁研究或许有助于改变这种僵局。实际上,依凭书信为原始文献对奥古斯丁进行深入解读,已经是西方学术界的一个较为普遍的做法。拉密哈德很早就表示,如果研究者为了检验自己假设的合理性,比如关于奥古斯丁时代的教会场景,对奥古斯丁的书信进行深入解读,将会得到惊人的成果。(57) 詹姆斯·J. 奥当耐也有同样的认识,他指出奥古斯丁的书信和他的《忏悔录》一样重要,为我们默默地展现着奥古斯丁的自画像。(58) 道尔更是在自己的书中多次提到,不少奥古斯丁的研究专家都特别强调书信的重要性,认为它们是拓宽奥古斯丁研究的丰富宝藏。(59) 同时,在中国的学术语境中开展教父研究,不仅能够在方法论上回归解读原始文本的研究方式,而且这种学术态度和视野若能够逐渐得到推广,必将提高整个学术界的水平,深化中国学人对西方文化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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