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言 “会通”和“明变”是内藤湖南(1866~1934,本名内藤虎次郎,字炳卿,号湖南)治史的鲜明特征。在历史层面,他以恢宏的视野和统摄性的语言提出了“唐宋变革”说,展现了唐宋之间中国社会发生的沧桑巨变;在史学层面,他以中国史学思想变迁之大势为线索提出了“唐宋史学变革”说,透视出唐宋之间史学精神和史学现象的显著变化。 “唐宋史学变革”说的问题意识比较明晰。内藤湖南认为,中国史学在唐宋之间发生了断裂性变迁,并最终完成了从“中世史学”到“近世史学”的转型:早在六朝末至唐中叶这一“中国文化的过渡期”①内,史学就在悄然发生着变化;随之而后的“唐宋之间是中国史学大变化的时期”②,“《旧唐书》《新唐书》之间是史书编纂法上出现大变迁的时代”③,也是中国史学“从古代进入近代的分界”④。 唐宋之间的中国史学经历着由“中世史学”到“近世史学”的新陈代谢,突出地表现为“旧史学”的衰落和“新史学”的崛起。新、旧“唐书”的命运沉浮鲜明地体现出这一点:在这一革故鼎新的历史进程中,处于革新时代的《新唐书》所代表的“新史学”虽屡受讥责,但却以新生事物顽强的生命力形成一种潜移默化的力量,最终被后世认同和接受;而《旧唐书》所代表的“旧史学”尽管广受同情,最终还是无可挽回地衰落了。新、旧“唐书”的优劣得失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史家们激烈讨论的重要话题,反映出这一时期史家自我反省的自觉性和史学除旧布新的迫切性。 史学变迁是一种比较舒缓的学术变迁,远不如政权更迭那么明朗。深入内藤湖南的史学史叙述语境,不难发现,“唐宋史学变革”说的时间域并不十分明确,大略而言,以政权更迭而论,是自五代石晋主政中原起到北宋仁宗庆历年间止的百余年(约936年~1041年);以成形史书而论,是《旧唐书》至《新唐书》之间的百余年(约945年~1060年)。他惯用的“唐宋之间”不同于“唐宋之际”,而应理解为“唐宋时期”甚至还可更加泛化,这与他注重于问题意识而不拘泥于时空界限的研究特点相契合。 “唐宋史学变革”说是内藤湖南力图建构的中国史学思想体系的重要一环,也是“唐宋变革”说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唐宋变革”说在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科技、文学、艺术等领域引起较大反响不同的是,“唐宋史学变革”说在史学史研究领域似乎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该命题的思想内涵未能得到深入阐释和批判吸收,中国学者的史学史叙述尤其是史学思想史叙述仍然难脱“要籍解题”式⑤的窠臼。本文循其思路,拟从唐宋时期史学精神和史学现象的变迁出发对该命题进行一番阐幽表微,以期揭橥其思想内涵,并就“内藤史学”的方法论特点展开讨论,偏颇失察之处,敬祈方家指正。 二 唐宋之间史学精神的变迁及影响 汉唐之间(“上古”后期和“中世”前期)约八百年的史学形态应当划归同一“稳定板块”,以叙事史学为大宗,崇尚赅博、实录。宋中叶至清初(“近世”前期)约六百年的史学形态也应当划归同一“稳定板块”,以义理史学为大宗,崇尚深识、褒贬。唐中叶至宋中叶(“中世”向“近世”过渡期)约三百年的史学形态处于承前启后的“过渡板块”。“稳定板块”以静态为主、动态为辅;“过渡板块”则以动态为主、静态为辅⑥。细读内藤湖南《中国史学史》,可以隐约感受到其“唐宋史学变革”说正是基于前后两个较为稳定的史学系统而言的。 当叙述完某种史学现象的变化后,内藤湖南通常会强调这种变化不是偶然的,而是由某种史学精神的变迁引发的。他所谓的“史学精神”,实际上就是由某种符合史学发展内在理路的规律所支配的史学风尚。史学精神的变迁既是“唐宋史学变革”的外在表现,又是引发各种史学现象变化的内在动因。那么,唐宋之间的史学精神发生了怎样的变迁?又是怎样引发了诸种史学现象的变化? 1.由推崇客观精神到注重主体意识 以“唐宋史学变革”为界线,前后两个时期的史学精神迥然有异。笼统地讲,之前的史学精神以客观性为主要特征,崇尚如实叙述历史;之后的史学精神以主观性为主要特征,注重弘扬主体意识。具体言之,史学形态由汉学向宋学转变,史学范式由叙事史学向义理史学转变,史学风格由崇尚蓄积力的“学殖”向注重创造力的“创才”⑦转变,治史旨趣由博学多闻、据事直书向删繁就简、师心自用转变,史学方法由“我注六经”向“六经注我”⑧转变,历史学家由多元主义的“狐狸”向一元主义的“刺猬”⑨转变,写史笔法由以第三人称口吻阐述“他者”向以第一人称口吻表达“自我”转变。 唐中叶以前的史学并非不顾主体意识,只是叙事史学范式下的史家主体意识较弱,而且反映历史理性(“真”)的实录与反映道德理性(“善”)的公正往往被冶于一炉,突出地表现为以微言行大义、寓论断于叙事。这一时期,衡量史家品行和才干的准绳就是能否秉笔直书。董狐以“书法不隐”被视作“古之良史”⑩,司马迁以“文直”“事核”“实录”被誉为“有良史之材”(11),就鲜明地体现出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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