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如,傅斯年認爲,“歷史上件件事都是單體的,本無所謂則與例”。所以,歷史上人物及其行動,都“只得一件一件的叙説”。由於“没有兩件相同的史事”,故“歸納是説不來,因果是談不定的”。對於歷史事件,既然“不能作抽象的概括命題”,就只有“根據某種觀點,作嚴密的選擇。古今中外的歷史事件多得無數,既不容歸納,只得選擇”。(66)而他又以爲,歷史現象都“是極復元(heterogeneous)的物事”,故不能像歐美都市統計表那樣“以一個樣子定好”,而必須“從小地方細細推求比論”。(67)兩説都在强調史事需要具體處理,却一言“單體”、一言“復元”,看似對立。仍須去看其立言的針對性,才能明白其共性。 在此基礎上,傅斯年强調,“思想不宜放之無涯之域。欲言之有當,思之由軌,理宜深察四周之情形,詳審時代之關係,與事實好合無間,親切著明,然後免於漫汗之談,詔人而信已”。因此,“學説愈真實者,所施之範圍愈狹,所合之時代愈短”。(68)這與他的好友陳寅恪所説“其言論愈有條理統系,則去古人學説之真相愈遠”,(69)所見略同。 傅斯年自己曾説,“大凡要把一句話,一篇文,一段故事懂得透徹圓滿了,必須於作這言者所處的milieu了曉,否則字面上的意思合起來不成所謂”。同時,還要瞭解特定作品的“對手方”,即作品是爲誰而作。(70)後者是解讀傅先生史學言説的一個關鍵。由於他的很多史學見解都帶有一定的二重意味,最需要從其立言的作意進行對照解讀。稍一疏忽,便可能誤會。我們或也可試用他所提倡的方法,對他自己與“疏通”相關的説法進行“比較”。傅斯年確曾明言: 我們反對疏通,我們只是要把材料整理好,則事實自然顯明了。一分材料出一分貨,十分材料出十分貨,没有材料便不出貨。兩件事實之間,隔着一大段,把他們聯絡起來的一切涉想,自然有些也是多多少少可以容許的;但推論是危險的事,以假設可能爲當然,是不誠信的事。所以我們存而不補,這是我們對於材料的態度;我們證而不疏,這是我們處置材料的手段。材料之内使他發見無遺,材料之外我們一點也不越過去説。(71) 這段話説得相當明快,但後面緊接着還有一句非常重要的話:“果然我們同人中也有些在别處發揮歷史哲學或語言泛想,這些都僅可以當作私人的事,不是研究〖所〗的工作。”要知道傅斯年本主張現代的研究是集衆的事業,則研究所的工作當然要從團體方面去看。王汎森兄已指出,傅斯年知道“一流的史學著作不能期於每一個史學工作者”,所以側重那些發掘、考訂、編纂史料的工作,“使得平凡的人也可以作出踏實而持久的貢獻”。(72)這與前引傅斯年對“一人著書”和寫教科書進行區分,大體是出於同樣的考慮。 傅斯年在大約同時又説,“有通達的文學,有鄙陋的文學;有大文學,有小文學”。音樂和其他藝術,也都有這樣的“品類分別”。非常有意思的是他的區分標准: 疏通致遠者爲達,局促於遺訓或成體或習俗而無由自拔者爲鄙;能以自己之精靈爲力量以運用材料者爲通,爲材料所用者爲陋。(73) 這裏雖然説的是藝術,却仍與史學相通。尤其是第一項標准,只要比較前引《旨趣》一文中所説的“凡間接的研究前人所研究或前人所創造之系統,而不繁豐細密的參照所包含的事實,便退步”,即可知是同一意思的兩種表述。關鍵是他曾經明確那是“書院學究的研究”,而非“科學的研究”,則其對“疏通致遠”的看重,就更意味深長了。其第二項標准,大體近於前引把“人之性靈運用在一切材料之賦給和限制上”的要求,并明確給出了評判。 傅先生更一言以蔽之:“能自造千尋華表者爲大,從固有之成就、更復一腔一面堆積者小。”(74)學術要創新,當然以“自造千尋華表者爲大”,但“疏通致遠”確實不能期之於人人。所以他在針對初學者或爲了培養人才時,就只能多説反對“疏通”的警醒之言了。 而傅斯年對“達”和“陋”的區分,也要置於當時的學術謂語境中考察。如果説近世歐洲的學者大體也和此前的章學誠一樣,至少在思想上接受史料學和史學的先後兩個階段。則在那樣的區分裏,前一階段基本是准備,“疏通致遠”和“局促於遺訓或成體或習俗而無由自拔”大致都是後一階段的。傅斯年的意思,或不過將那時西人主張的史學兩階段合而爲一,直接依據史料“疏通致遠”而已。他實際是在否定非研究性“著史”的基礎上,將史學重新定名爲史料學。尤其强調要“運用材料”而不“爲材料所用”,充分凸顯了史家自身的主體性;與一般人心目中那種局促而被動的“史料學”,相去甚遠。 如前所述,傅斯年本主張史料學也包括“編纂”,故并非真反對“著史”。他更曾明言:歐洲“近代史學,亦有其缺點:討論史料則有餘,編纂技術則不足”。(75)傅斯年從來是意在提高而無意於普及的,他所謂的“不國不故”,原有時空兩面的超越涵義,則其顯然有意彌補歐洲近代史學的不足。他之想要“著史”,實不言而喻。既要“著史”,焉能不“運用材料”以“疏通致遠”?這兩者都憑借“史識”,離不開所謂“主觀”;要趨近“客觀”,只能依靠史家的學力、史識和自我約束。他深知“史識”的不易,故亟諱言之。在針對後學和團體立説時,更不得不公開反對“著史”。 我們如果看傅先生自己的作品,如《周頌説》(在《〈詩經〉講義稿》中),如更著名的《夷夏東西説》,特別是其《性命古訓辨證》,何嘗没有“疏通”和“推論”,但他只是自己做,却不提倡後學去嘗試。余師英時已指出,傅斯年并非真的“證而不疏”,他的《性命古訓辨證》就是一本“深具豐富想象力的書”。尤其中間講“天”的内容,“頗多推測性質”,實“大量運用想象力”。(76)王汎森兄也注意到,已有不少人“敏感地發現傅先生本人的歷史寫作并不見得忠實於自己的口號,他那幾篇膾炙人口的古史論文,早已運用了大量的歷史想象與歷史解釋”。(77) 恩格斯曾説:“判斷一個人,當然不是看他的聲明,而是看他的行爲;不是看他自稱如何如何,而是看他做些什麽和實際是怎樣一個人。”(78)從傅斯年的實際研究看,他所走的主要是“疏通致遠”之路,朝着“自造千尋華表”的方向前行。在這方面,他不僅有自己的身體力行,也有着不少的論述,下面僅簡述其一些稍爲人所忽視或誤解的史學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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