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联合国与利比亚联合王国的建立 近代国家构建的历史逻辑是,民族主义力量在与旧政权或外来侵略者的抗争中以政治动员为手段推进社会革命并创建统一、独立的国家。但问题是,利比亚内部民族主义者不团结且缺乏自组织能力,又往往被大国分化控制,故很难自发地展开集体行动,难以实现政治动员和社会革命,而大国在此问题上也相互拆台、各怀心腹之事,因此缺乏一个强有力的支持其国家构建的外部力量。在此情况下,将利比亚问题提交给联合国反而迎来了转机。1948年9月15日,英美法苏四大国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备忘录,放弃在利比亚问题上扮演主要角色,要求联合国大会决定利比亚的命运。(45)而联合国接手利比亚问题对其国家构建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首先,刚刚诞生的联合国,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引起利比亚民众的好奇,更为重要的是,诸多亚非拉国家的成立使利比亚民众对联合国充满期待和信任。其次,联合国成为利比亚民众政治动员的有效工具。最后,联合国大会处理事情不像安理会那样实行五大国一票否决制,大会成员国在平等基础上对重大问题都可以投票,2/3成员国表决通过即可生效。 1949年4月,联合国大会召开利比亚问题第一次会议,会议成立由比利时、埃及、法国、海地、印度、新西兰、挪威、爱尔兰、苏联、英国和美国组成的联合国利比亚问题委员会。(46)委员会经过多次到利比亚实地调查后,向大会提交了四份报告,介绍了的黎波里塔尼亚、昔兰尼加和费赞地区政党组织的基本观点。昔兰尼加地区的利比亚解放国民大会呼吁利比亚独立,接受伊德里斯的领导。(47)他们反对大国(特别是意大利)托管,甚至以发动暴力袭击相要挟。(48)利比亚军人退役协会以及利比亚和东非难民社团属于亲意大利派,声称自己代表大多数利比亚人的利益,要求意大利托管利比亚,(49)指责伊德里斯的统治“臭名昭著、腐朽落后且反对民主”。(50)的黎波里塔尼亚的犹太社区并不在乎利比亚的分裂与统一,更在乎犹太社区的利益是否得到保证。(51)经过一个月的讨论,联合国大会关于利比亚问题第一次会议陷入僵局。在大国博弈之外,新增了其他非关联国家的建议,体现了联合国大会集体干预模式的特点。 1.英国的建议。1949年5月3日,英国提出自己的决议草案。内容包括:自决议履行之日起,十年后只要联合国大会认为利比亚具备条件就可以独立;昔兰尼加并入利比亚,但在过渡期间由英国托管;埃及、法国、意大利、英国和美国将根据利比亚独立期限和条件以及托管理事会的建议,将利比亚问题提交给联合国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52)很明显,英国人支持伊德里斯,确保昔兰尼加不落入意大利的控制,保护英国利益。英国的建议受到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的指责,拉美和阿拉伯国家也反对英国决议,前者是因为英国排斥意大利参与利比亚问题,后者是因为英国剥夺了利比亚独立的权利。(53) 2.苏联的建议。1949年5月16日,苏联提出自己的决议草案。利比亚将在5年后独立。在此期间,联合国托管理事会将按照相关协议任命咨询委员会管理利比亚。咨询委员会由9人组成,英、苏、法、意、美、埃和其他欧洲国家各出一人,利比亚本国出两人。(54)苏联的战略目的是阻止英国控制利比亚,挫败欧洲国家主导利比亚问题的图谋。 3.印度的建议。印度主张利比亚置于国际托管之下,由联合国行使管理权。10—20年的托管期结束后,在托管理事会的建议下,由联合国大会同意后举行全民公决,决定利比亚的未来:各地区是统一在一起,还是并入邻国。(55) 4.拉美国家的建议。拉美国家极力争取意大利托管利比亚,赞扬意大利对西方文明及其所在殖民地的贡献,认为墨索里尼时代只不过是意大利的一场悲剧,意大利托管利比亚有着宗教、文化以及种族的意义。正如秘鲁代表所说:“拉丁人最擅长协调正义,意大利凭什么被剥夺了捍卫自己利益的权利,罗马为世界文明做出了巨大贡献。”(56)印度强烈反对拉美国家的建议,认为将殖民地管理权委托给某一大国,后者会对殖民地施加影响,甚至将殖民地吞并。(57)印度的提议得到了大多数国家的支持。拉美国家看到自己的想法难以实现,又提交了一份决议,要求将利比亚问题交给联合国大会。 5.伊拉克的建议。(58)1949年5月6日,伊拉克向联合国提交决议草案,建议利比亚立即独立。这代表了阿拉伯国家和利比亚民众的想法。利比亚民众反对意大利托管,要求立即独立,并得到大多数阿拉伯国家的支持。 就在大会僵持不下之际,美国代表杜勒斯(Dulles)建议联合国成立利比亚问题委员会分委员会,协调相关各方的立场,并在1949年5月12日前提交一份能让大多数国家都接受的报告。(59)分委员会成员为巴西、智利、丹麦、埃及、埃塞俄比亚、法国、印度、伊拉克、墨西哥、南非联盟、苏联、英国和美国。在苏联的极力争取下,波兰加入分委员会。 与此同时,大国在联合国框架外解决利比亚问题的行动并没有停止。由于拉美国家在联合国大会占据席位优势,因此只要他们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任何决议都难以通过。贝文—斯福札计划(Bevin-Sforza Plan)即在这种背景下出台。该计划由英国外长贝文和意大利外长斯福札提出,建议自1951年起意大利托管的黎波里塔尼亚,英国托管昔兰尼加,法国托管费赞,10年期限结束后,利比亚在联合国大会认可的情况下实现独立。法国、英国与美国都支持贝文—斯福札计划,但遭到利比亚境内民众、阿拉伯国家以及苏联的反对。1949年5月,贝文—斯福札计划被联合国大会否决。小国可以通过投票否决大国的决议,这一前所未有的举措表明了联合国大会捍卫宪章的决心。 利比亚问题在联合国第四次大会上取得了突破。大会成员国经过投票表决,一致同意利比亚独立。美英代表团知道利比亚独立已经大势所趋,决定放弃所有托管计划,赞同利比亚独立,但又要求预留3—5年的准备期。苏联要求利比亚立即独立,外国军队撤出军事基地。苏联的主张得到阿拉伯国家的支持。(60)拉美国家看到自己的想法难以实现,向阿拉伯国家妥协,放弃意大利托管计划,支持利比亚独立。1949年10月11日到12月1日,利比亚问题委员会按照印度、伊拉克、巴基斯坦和美国代表团的建议,草拟了一项决议。1949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任命联合国副秘书长艾德里安·佩尔特为联合国处理利比亚事务特派专员,帮助利比亚草拟宪法,创建国家。 1949年12月21日,经过激烈讨论,联合国大会以48票赞成,1票否决(埃塞俄比亚),9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利比亚问题的289号决议。该决议内容如下:利比亚的领土范围包括昔兰尼加、的黎波里塔尼亚和费赞;利比亚不迟于1952年1月1日前成立一个具有独立主权的国家;昔兰尼加、的黎波里塔尼亚和费赞代表组成的国民大会决定利比亚宪法的内容;联合国大会成立10人顾问委员会,成员来自埃及、法国、意大利、巴基斯坦、英国与美国,并包括经联合国处理利比亚问题专员艾德里安·佩尔特任命的4位利比亚领导人。英法等国将权力交给利比亚政府;利比亚独立后加入联合国。(61)卫拉德认为,该决议的通过体现了英美苏法和阿拉伯国家在利比亚问题上的博弈:阿拉伯国家欢迎阿拉伯兄弟国家的诞生;社会主义苏联反对一切殖民统治;英国想从繁重的行政治理中解放出来;美国一直以支持自由与民主国家独立为标榜;尽管法国不乐意看到利比亚独立,但也无能为力。(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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