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清)陆文衡:《啬庵随笔》卷3,清光绪二十三刻本。 (56)(清)杨学渊:《寒圩小志·杂志》,载《中国地方志集成·乡镇志专辑》第1册,第431页。 (57)(清)曾羽王:《乙酉笔记》,载《清代日记汇抄》,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页。 (58)巫仁恕认为,从明末至清中叶反官与保官事件讨论得知,就时间分布而言在崇祯到顺治年间,这类事件几乎都是由生员领导的。至康熙前期,因为辛丑奏销案使得绅士力量大衰,这类事件也尽乎绝迹。直到康熙末年到雍正年间,绅士、棍徒与胥吏之类的势力又盛,雍正的税法改革使得这类人与地方官又势同水火,反官的事件又开始层出不穷,一直延续到乾隆年间才稍微消退。巫仁恕:《明清城市民变研究--传统中国城市群众集体行动之分析》,第128-135页。 (59)(清)汤斌:《孝经易知序》,载《皇清文颖》卷14,四库全书本。 (60)《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卷60上,四库全书本。 (61)《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卷205,四库全书本。 (62)《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70《学校三》,四库全书本。 (63)“如官收官兑,马按君(名腾升)谒庙时,予于明伦堂略申其说。……当均田均役初行,议杂差一事。予曰今总甲废矣,塘长、该年废矣。将来杂差势必从啚甲均派。予意宜将缙绅另编一牌,凡有杂差概不派及,方为稳当。然则杂差之当免,前贤议之详矣,而武秋坚执不可夺,后以开浚吴淞江,明伦堂哗噪。”载(清)曹家驹:《说梦》。 (64)(明)吴嘉胤撰,(清)冯敦忠辑《松江漴缺捍海石塘录》,《陈明署藩宪王公土塘十不可石塘三大利三大便投呈康熙五十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具投呈松江府学贡生冯敦忠》,上海图书馆藏清雍正二年刊本。 (65)顾炎武将乡宦、生员、胥吏并列,将其视为病民的三种社会力量。参见(清)顾炎武:《亭林文集》卷《生员论》,载《顾亭林诗文集》,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1页。费密也认为明季有“五蠹”:衙蠹,即州县吏胥快皂;府蠹,即投献王府,武断乡曲者;豪蠹,即民间强悍之人;宦蠹,即缙绅家义男作威作福;学蠹,即生员喜事害人。参见(清)费密:《荒书》,浙江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153-1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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