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对中古早期政治权力的性质和特点的探讨,必然涉及王权与地方权力。当然这也不是新问题,但当前的研究确有新特点,还是应当提出来进行一些讨论。 关于王权与地方权力的关系,以往的认识着重于它们之间的对抗。近年来虽然有论者指出了其关系的双重性,即合作与对抗,然而这种观点仍然是从王权的角度来看待这种关系,采取的还是“自上而下”的视角。当前的讨论似乎更加“平等地”对待王权与地方权力,强调王权与地方权力共同构成中古早期的王国。当然,不同的论者还是有不同的侧重点。威克翰、罗伊特(T. Reuter)仍然强调王廷作为王国政治中心的意义,指出:“王廷的威信意味着没有一个人可以指望仅凭地方权力就能够获得广泛承认的地位,无论这种地方权力多么完备。”(47)这种意见仍然将王权作为统治权的合法性的基本来源。英尼斯则提出了“从下往上看的”视角,指出了中古早期王国的复合性结构和权力合法性的多重来源。对此,他有一段比较集中的论述: 法兰克是复合性的政治体,其核心是地方权力集团的自我利益将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的各个部分连接到一起。所以只有采取地方视角,才能公正地看待这种结构的复杂性。除非我们从下往上地考察政治,否则就总是处于危险之中:忘记了权力合法性的多重来源,从国王与贵族、中心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当中看到的总是对抗。事实上,地方权力集团是将国家整合在一起的力量,他们的利益既关系中央,也涉及地方。所以政治冲突的发生不是由于中央与地方的对抗,而是中央不同角色之间不间断的博弈过程的一部分。这就使政治演进成为复杂的过程。这种复杂性又伴随如下事实:如果在较大范围内行使权力,权力就必然是巡游性的,而且,由于行政制度的缺失,权力代理必然导致权力分享。因此政治权力行使的范围越大,就越加具有间歇性,越加依赖与地方权力人物的联系。(48) 英尼斯这番认识的背后,是他对中古早期社会土地占有与政治权力之间的关系的看法。他有如下几点总结:其一,对土地的直接控制对于中古早期政治具有核心意义。其二,作为“土地政治”的结果,国王只能对地方产生有限的影响。国王的资源基本限于王室领地。其三,地方权力的行使是自治性的,是地方权力集团的集体行为。其四,作为“土地政治”的结果,还由于中央基本制度的缺失和地方自治,政治权力是分散的、间接的,其存在的基础是对地方的影响而非控制。(49) 不难看出,英尼斯的分析是试图从地方权力看王廷与地方的关系,并将地方权力集团作为国家的整合力量。这一点,与上文讨论的佛拉克里的意见可谓殊途同归。然而,佛拉克里仍然视王廷为政治中心,权力的聚焦之处,英尼斯却更趋于强调早期王国政治权力的复合性。对待中古早期的王权与地方权力,“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这两种视角都有各自的根据和道理,无须相互否定,关键是在分析问题的过程中怎样保持这两种认识视角的平衡。基于对土地的占有而形成的权力关系与权力结构,也就是所谓“土地政治”,导致了中古早期政治权力的高度分散化。国王与地方贵族行使权力的主要物质基础,都是其占有的土地。他们占有的资源是共同的,“在同一基础上游戏”。(50)在这一意义上,中古早期的国王与贵族的关系确实比以往的认识来得更“平等”一些。(51)论者提出的“公意政治”(consensus politics)、“会议政治”(assembly politics)在中古早期政治实践过程中的意义,显示的正是国王与贵族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相互需要和相互依存。(52)这里不妨征引《圣伯丁年代记》中的一段记述: 到会的每个人就会议的事项亲自起草一份报告,由此也就亲自提供了自己的一份确认书,并且亲自署名以为证明。整个事情的结果经过讨论、协商和解决并最终以适当方式由到会的所有人署名确认:所有这一切汇集起来,详细地汇成一个册子,捆成一小卷,并经所有人确认是准确的记录。(53) 麦基特里克讨论中古早期口头与书面交流方式的相互依存问题时,引用了这段资料,这段资料同样可以用来说明中古早期政治生活中的所谓“公意”和“会议”。(54)这种决策方式是中古早期政治的一大特色,展现的更多是权力的平行关系而非垂直关系。特别应当看到的是,由于政治权力的高度分散化,主要是贵族的地方统治权而不是王权,维持着地方公共秩序。这一点,最明显地表现在10世纪。(55)王廷对地方事务既无法真正控制,也不大关注,这样一来就围绕着当地的大土地占有者形成了地方政治权力的基础。(56) 但是,由此低估“中心权力”的存在和力量,也是不合理的。王权是中古时期最基本的政治制度,国王是政治生活的中心,王廷是权力的聚焦点。在中古早期,中心与地方固然不宜简单地视作垂直的权力关系,但中心毕竟是中心。王国是共同体,这一共同体固然是由王权与地方权力共同维系,然而共同体的权力中枢无疑是王廷。近来国外一些学者的意见或许过于强调贵族对于国王的意义,王权作为最高公共权威的中心地位,相应地被忽视。已有论者指出,刻意地突出一些大贵族与王室关系的亲近和密切,是中古早期史书内容的一个显著特点。(57)这一点事实上已经表明,将国王只是看作“第一贵族”(primus inter pares)的观点是有失片面的。国王与贵族相互依赖、合作,有时也对抗。国王需要贵族,贵族同样也需要,甚至更大程度上需要国王。王权固然没有垄断“合法的强制力”,但为贵族地方统治权力的合法性提供了基本来源,即使不是惟一的来源,所以“贵族需要与公共权力保持联系”。(58) 在中古早期政治权力高度分散的状况下,王权代表的“中心权力”仍然是维系共同体重要的向心之力,通常情况下地方贵族是接受并尊重这一“中心权力”的。对于中古早期史料当中国王与贵族的冲突,需进行具体分析,未必都要视作政治离心力的表现,或者地方权力挑战王权。例如,奥托一世时期发生的几次贵族反叛活动,更多的是出于继承权等问题的纠纷,并非贵族挑战王权。(59)中古早期确实屡现针对国王的贵族反叛活动,然而居于这些权力争斗的中心位置的,仍是王廷,它是中古早期政治的聚合点。伍德(Inn Wood)考察了墨洛温王朝时期的政治实践,他指出,由于种种原因而失去现有国王的支持和庇护的那些人,往往谋求新立国君以取得新主的支持和庇护,这是6、7世纪政治活动的显著特点。然而,虽然“针对墨洛温个别国王的反叛者大有人在,但家族的统治权未受质疑”。(60)伍德特别强调,旨在谋求一个可以接受的墨洛温国王的政治活动,不仅影响宫廷,也影响地方政治,因为宫廷内部的权力变化会改变地方贵族的地位和处境。王国内部各种冲突的发生,都是以宫廷斗争为中心的。“格雷戈里极力谴责的那些内战,事实上将王国聚在一起,因为墨洛温家族成员之间的斗争提供了一个权力争斗的聚焦之点,其他争斗都聚焦在它周围。墨洛温王朝时期的内战,至少是6世纪的内战,是向心的而非离心的。”(61)麦基林(S. MacLean)在分析9世纪后期的加洛林王朝时也认为,这个王朝成功地维护着一种政治神话:加洛林王朝的存在是天然合理的。在整个9世纪,只有加洛林家族的合法男子才有望成为王位的候选人,这就是为什么贵族的反叛通常都围绕着王室内的某个成员进行。(62)这表明,分散化的政治权力其实仍然是围绕王廷这一“中心权力”来运行的。 针对中古早期的国王与贵族,或者王权与地方权力之间的关系,“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这两种角度都提供了各自的合理解释,但仍需要保持其间的平衡。中古早期的政治统治与管理职能的实现,的确主要不是通过一套行政官僚制度,而是借助于纵向的、横向的,颇具个人化色彩的权力关系,而它们的聚合还取决于诸多文化因素(此处取佛拉克里的观点)。但是,高度分散化的政治权力只有围绕一个焦点才能真正聚合起来,进而也才能真正维系一个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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