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巫术是《周易》的外在形式,也是其神秘主义思想的重要表现。对此,荀悦基本上持否定态度。《申鉴·俗嫌》:“或问卜筮。曰:德斯益,否斯损。”“吉而济,凶而救之谓益;吉而恃,凶而怠之谓损。”这就是说,人事的吉凶最终还是取决于人们自身的努力,而不是取决于卜筮的结果。荀子曾提出“善为《易》者不占”[16](《大略》),强调了《周易》的知识性和学术性,突出了其道德内涵和人文价值,在易学史上意义重大。我们从荀悦的有关论述中,似可窥见其先祖遗风。与此相应,对于神仙之术、时日方位禁忌等,荀悦也进行了猛烈抨击:“或问时日群忌。曰:此天地之数也,非吉凶所生也”;“敬无其实,徼福于忌,斯成难也”[14](《俗嫌》);“尊天地而不渎,敬鬼神而远之,除小忌,去淫祀,绝奇怪,正人事,则妖伪言塞,而性命之理得矣”[15](卷10)。这样,在荀悦看来,应该强调的不是天命,而是人事,是人后天的努力。他称述《说》卦之语道:“‘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阴阳以统其精气,刚柔以品其群形,仁义以经其事业,是为道也。故凡政之大经,法教而已。教者,阳之化也;法者,阴之符也。仁也者,慈此者也;义也者,宜此者也;礼也者,履此者也;信也者,守此者也;智也者,知此者也。是故好恶以章之,喜怒以之,哀乐以恤之。若乃二端不愆,五德不离,六节不悖,则三才允序,五事交备,百工惟厘,庶绩咸熙。”这里所谓“二端”(教、法)、“五德”(仁、义、礼、智、信)、“六节”(好、恶、喜、怒、哀、乐)都属于人事。在荀悦看来,“俗乱则道荒,虽天地不得保其性矣”[14](《政体》),而如果人事处理得好,天地人三才就可以依据正常的秩序运转和发展。 很明显,荀悦并没有将天人对立起来,而是试图沟通天人,认为人事最高的合理性依据在于天道,而不是在于人事本身。所以,荀悦既强调人事的重要性,同时又处处把人事的最后依据归结为天道。比如他说:“天作道,皇作极,臣作辅,民作基。”“惟先哲王之政,一曰承天,二曰正身,三曰任贤,四曰恤民,五曰明制,六曰立业。”[14](《政体》)《易传》曾要求人们效法天道的健行不怠,保持自强不息的积极进取精神,所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这既强调了天道是人道的合理性依据,又突出了人的主体意识和能动作用。荀悦之论当有取于此,而且可以说是向魏晋玄学的天人新义迈进了一步[17](P740-741),对后来“全释人事”的王弼易学的兴起,可谓导夫先路。 运动、变化是《周易》的根本意蕴。荀悦吸收、借鉴这一思想,在对天人感应之说进行改造的过程中指出,天人有时未得相感,并非没有相感的能力,而是由于气类发生了某种变化。在《汉纪》中,他说:“故气类有动而未应,应而未终,终而有变,迟速深浅,变化错于其中矣。”[15](卷6)荀悦强调及时变化,是为现实政治活动服务。他告诫汉家天子,应该根据时势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对策,从而维护汉家统治。他说:“圣人之道,必则天地,制之以五行,以通其变,是以博而不泥。”在处理教化与刑法关系问题时,他的这一思想表现得尤为突出:“先工之道上教化而下刑法,右文德而左武功,此其义也。或先教化,或先刑法,所遇然也。”“安平之世则刑教并用,大乱无教,大治无刑,时不用也。”[15](卷23)在《申鉴》中,荀悦屡屡提及“与时消息”。而在著史活动中,他又将“通古今”作为一条重要宗旨。凡此种种,都反映出《周易》变通思想特别是趋时说对荀悦的濡染。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对于荀悦这样的史学家和古典思想家来说,变化之道可以辩证地或类推地加以理解。儒家经典《易经》就给他的这种探求提供了启发和权威指导。”[18](P202) 承于《易传》太和、中正之说,荀悦将包括自然和谐与社会和谐在内的天人整体和谐作为自己的最高追求。“以天道作中,以地道作和,以仁德作正。”在社会人际关系方面,荀悦认为,君臣、君民应该是相互为应、信赖合作的关系。他说,“民犹水也”,“水可使不滥,不可使无流”;“天下国家一体也。君为元首,臣为股肱,民为手足。下有忧民,则上不尽乐;下有饥民,则上不备膳;下有寒民,则上不具服。徒跣而垂旒,非礼也。故足寒伤心,民寒伤国”[14](《政体》)。荀悦还将天命、天意与民心、民意联系起来,认为重民与否直接关系着能否顺从和执行天的旨意。他说,“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14](《时事》);“人主承天命以养民者也。民存则社稷存,民亡则社稷亡。故重民者,所以重社稷而承天命也”[14](《杂言上》)。他要求“民主两利,上下俱便”[15](卷5),认为“上以功惠绥民,下以财力奉上,是以上下相与”,“君臣亲而有礼,百僚和而不同,让而不争,勤而不怨,无事唯职是司,此治国之风也”[14](《政体》)。这些都反映出荀悦追求整体和谐的崇高的政治理念。 荀悦意识到自己的这种追求不会有实现的可能性。于是,他以《周易》为本,产生了浓重的忧患意识。为了缓解和消除现实的社会政治危机,他又继承、发挥《易传》的重德精神,呼吁统治者实行仁义德治。他说,“夫道之本,仁义而已矣”[14](《政体》),“非德无以建业”[15](卷4)。在荀悦看来,当时社会危机的主要症结在于土地兼并,因而仁义德治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遏止贫富两极分化,解决土地和财富的兼并问题。他主张由国家将荒地分给农民耕种,但农民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耕而勿有”[14](《时事》),“不得买卖”,“以防兼并”[15](卷8)。他要求重本抑末,“绝末伎,同本务”[14](《时事》),“不求无益之物,不畜难得之货,绝靡丽之饰,遏利欲之巧,则淫流之民定矣,而贪秽之俗清矣”[15](卷10)。他还主张任贤使能,认为“用臣不贤,则国非其国也”(14](做体》)。为此他要求对官吏进行全面考核,“以兹举者试其事,处斯职者考其绩”,“有事考功,有言考用,动则考行,静则考守”。同时他主张“正贪禄,省闲冗”[14](《时事》),彻底澄清吏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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