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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汉代政治参与机制(5)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 刘太祥 参加讨论

(二)决策制度。汉代政治决策过程中,形成了集议制度、谏诤制度和封驳制度,保障决策各个环节百官对政治的参与。汉代军国大政的决策,一般先由各部门或大臣提出问题,上奏皇帝,这就是章奏,皇帝据奏折拟定决策方案,或由皇帝的咨询人员提出决策方案,然后将方案交给百官进行讨论,广泛听取百官的政治见解,对方案进行论证分析,这就是集议。集议制度是决策的必经程序,据《资治通鉴》卷26汉宣帝神爵元年(前61年)载,“赵充国屯田奏每上,辄下公卿议”。而且集议是按法定的时间进行,参加人员也是法定的,一般来讲行政首脑和议臣是必须参加的,由皇帝或皇帝责成宰相或皇帝委派其他心腹主持,参加决策的人员可以充分发表意见。丞相(司徒)将集议的结果上奏皇帝,皇帝批示后转决策中枢御史大夫寺(尚书台)拟制诏书,在拟制诏书过程中,尚书需要认真审查,尚书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政治见解,形成诸尚书通议合署制度,若认为不可施行,可拒绝“署议”。而且还形成谏诤封驳制度,若尚书令认为诏书不合时宜,可以退还给皇帝,拒绝发布执行,这就是“封”,即“封还”;并且还可以在封还诏书后写上自己的政治见解,提出驳斥的意见,上奏皇帝,这就是“驳”,即“驳正”。据《后汉书》卷41《钟离意传》载,钟离意任尚书仆射(当时尚书令空缺),“独敢谏诤,数封还诏书”,这就是把诏书退还给皇帝,以示谏诤。尚书台起草的诏书下达行政机关执行时,若认为不当,也可以封还诏书,拒绝执行,或不签署执行意见。《汉书·王嘉传》载,王嘉任丞相,哀帝增封董贤的诏书“下丞相、御史……嘉封诏书”。东汉后期,皇帝诏令急捕党人,“案经三府”,太尉陈蕃却之曰,“今所案者,皆海内人誉,忧国忠公之臣……”“不肯平署”[4](《陈蕃传》),就是拒绝执行。从上述决策过程中的集议、封驳、平署制度看,每个环节都非常重视官吏的政治参与,保证了政治参与在决策过程中作用的发挥。
    (三)文官管理制度。官吏的质量决定着权力运作的质量和效率,也是政治参与的人才基础。汉代文官管理的过程非常重视官吏的政治参与能力和水平,形成了选贤任能、论功行赏的教育、选任、考核奖惩制度。首先,汉代的学校教育就是培养官吏的,学习的儒家经典是政治文化的宝库,里边也有着丰富的为政治国的经验,通过考试,就可以授以相应的职务,这就是“学而优则仕”,国家用利禄诱导文人士子学习为政治国的方略,为国家和政治服务。“学”与“仕”密切相联,“仕”就是当官,本身就是政治参与,汉代文人士子的“学”就是为了“仕”,他们手捧着儒家经典竞相奔走于仕宦途中,口头诵咏着圣人之道,内心想着捞取利禄。求取功名的真实目的就是谋求富贵。这种状况始于先秦,到了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便越发热烈。汉武帝擢升治《春秋》的公孙弘为丞相,封平津侯,“食户六百五十”,“天下之学士靡然乡风矣”[3](《儒林传》)。至汉宣帝时,(韦)玄成,复以明经历位至丞相,故邹鲁谚曰:“遗子黄金满籝,不如一经。”[3](《韦贤传》)学习儒家经典成了文人士子入仕的敲门砖,官吏的录用考试,也考儒家经典,同时,录用官吏考试也非常重视士人的参政能力。汉代的录用考试主要是察举征辟制,其科目孝廉是由地方推荐到中央的孝子廉吏,廉吏本身就是在地方政府任职的有一定为政经验的清廉之吏,对他们进行考试的内容是“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试家法”就是儒家经典,“课笺奏”就是章奏,章奏是官吏参与政治的重要形式,因此,考察的就是士人的参政能力。对于贤良文学科目,进行策试,又称“对策”和“射策”,相当于现在的抽签考试,其具体内容是针对现实政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的方案和措施,这也是政治参与能力的表现。所以,我们说:汉代官吏的培养和录用都是以士人的参政能力为目标和条件的。选用官吏实行连带责任制,有才必举,不举有罪,二千石“不举者,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3](《武帝纪》)。汉代选举人才的诏书常有“不如诏书,有司奏罪名,并正举者”的记载。
    汉代考课制度中,也十分重视为政实绩的评价,为政实绩就代表着政治参与的能力。“各计县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盗贼多少,上集(计)簿”,上计簿是考核官吏的量化标准,能准确地反映官吏为政业绩,要求准确无误,丞相府的东、西曹和郡县的功曹负责平时对官吏的考察和记载,部刺史对郡国的政绩材料“上计簿”进行核实,御史大夫也要考察上计簿的虚实,尚书台的三公曹负责官吏的考课,互相制约。对官吏政绩的准确考课就是最大的政治,有利于奖勤罚懒,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汉代在考核中也非常重视民众舆论对官吏的评价,也就是重视民众政治参与在官吏考课中的作用。皇帝经常派大使出巡考课官吏,这就是所谓的“举谣言”与“行风俗”。《后汉书·刘陶传》记载:
    光和五年,诏公卿以谣言举刺史、二千石为民蠹害者。时太尉许戫、司空张济承望内官,受取货赂,其宦者子弟宾客,虽贪污秽浊,皆不敢问,而虚纠边远小郡清修有惠化者二十六人。吏人诣阙陈诉,(陈)耽与议郎曹操上言:“公卿所举,率党其私,所谓放鸱枭而囚鸾凤。”其言忠切,帝以让戫、济,由是诸坐谣言征者悉拜议郎。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谣言的考课功能。正如李贤注云:“谣言谓听百姓风谣善恶,而黜陟之也。”《汉官仪》对举谣言的解释也十分清楚:
    每岁州郡听采长吏臧否,民所疾苦还条奏之,是为之举谣言者也。顷者举谣言者,掾属令史都会殿上,主者大言州郡行状云何,善者同声称之,不善者各而衔枚。
    汉代帝王重视民众的舆论在考核中对官员政绩的监督作用。东汉光武帝就“数引公卿郎将,列于禁坐,广求民瘼,观纳风谣”[4](《循吏传》);和帝也分遣使者,“皆微服单行,各至州县观采风谣”[4](《李郃传》)。考核官吏中重视民众舆论对官吏的评价作用,就是重视政治参与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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