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对印度史的研究如同其他领域一样,有了较大的进展。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研究工作逐步摆脱了“左”的影响,出现了自由讨论、相互切磋的新气象,对印度史上若干重大问题展开了争论。现将争论的情况综述如下,以供有关方面参考。 一、关于印度古代史的分期问题 印度古代史的分期问题,包括原始社会与奴隶社会的分期以及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的分期问题。关于印度奴隶社会的上限,各家的说法出入不大,一般认为是公元前1000年代初。如果算哈拉帕文化,则提到公元前2500年。关于印度奴隶社会的下限和封建社会的上限,分歧较大,大体有如下四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以季羡林为代表。他认为公元前五、六世纪,印度奴隶社会开始向封建社会过渡,到了阿育王时代,印度已经完全形成封建社会。季羡林主张,研究奴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看这个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剥削方式是什么。如果主要矛盾是农民与地主之间的矛盾,剥削方式是地租,就是封建社会①。而有了土地私有制才能产生出农民和地主②。所以他认为封建社会起源于土地私有制。他用大量汉译佛经和巴利文佛经的材料,证明早在公元前六世纪印度就存在土地私有制,从而得出结论说:“印度从公元前五、六世纪开始,也就是从释迦牟尼和大雄的时代开始,已经进入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时期。公元前三世纪的阿育王是印度历史上第一个创建了一个大帝国的国王。据许多历史学家的意见,阿育王的国家主要收入是地租。他征服了羯陵迦(Kalinga)之后,不是把俘虏转成奴隶,而是让他们在王田中干活。可见到了阿育王时代,印度已经完全形成封建社会。”③ 第二种意见,以崔连仲、涂厚善为代表。他们认为印度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大约开始于公元一世纪,完成于公元四世纪笈多帝国的兴起。 崔连仲主要是从生产关系变化的角度来论证这个问题的。他根据印度的《那罗陀法典》(大约编纂于公元100-400年)、《布梨哈斯跋提法典》(大约编纂于公元300-500年)和中国的《法显传》,指出这一时期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有三个方面的表现:(一)用于生产上的主要是雇仆、自由佃农、依附农民和学徒;奴隶主要用于家庭服役或供奴隶主奢侈生活之用,很少用在生产上。(二)私人土地所有制有了进一步发展。(三)随着土地私有制的进一步发展,国王的土地赐予和封建食邑制也发展起来。④“这一过渡到公元四世纪笈多帝国兴起时基本完成,至七世纪初的戒日帝国时最后确定。”⑤ 涂厚善强调指出,在围绕印度封建社会开端问题的讨论中有两种值得注意的倾向:一种倾向是向西欧封建社会的开始时间靠拢,就是以公元五世纪西罗马帝国灭亡、奴隶制社会结束为分界线;另一种倾向是向中国封建社会的开始时间靠近。“这两种倾向都是以某一国家的社会变革为模式,以其变革的时间为基准来研究印度古代的分期问题,这自然是不妥当的。”⑥他认为,解决印度古代史的分期问题,固然需要和同一类型或具有典型意义的国家的社会历史进行比较研究,固然要考虑当时世界形势的发展以及国家间的相互影响,但更重要的是要对古代印度社会本身的发展变化进行研究。他详尽地列举了古代社会从贵霜帝国到笈多帝国时期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三方面所发生的种种变化后指出:“印度奴隶制的解体和向封建制的过渡是从贵霜帝国开始的。东西方贸易的发展,印度文化与希腊文化、中国文化的交流刺激了印度的工农业生产,促进了农村公社内部的分化,阶级关系和种姓制度都有了变化,民族矛盾、阶级矛盾都很尖锐,奴隶制的贵霜帝国被倾覆了。公元二世纪后,印度境内又是小国纷争的局面。公元320年笈多王朝开始建立帝国,实行封建剥削,这就是印度封建社会的开端。”⑦ 为进一步说明笈多王朝是印度封建社会的开端,涂厚善提出了确定印度封建社会的标志问题。他不同意以“铁器的使用”和“土地私有制的出现”作为印度封建社会开端的标志,因为这两者都不能反映问题的实质。他认为确定社会的性质主要是看什么阶级在政治上取得了统治地位。因为这个阶级就代表了“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因而也就决定了这一社会的性质。《法显传》及赐地文书碑铭材料说明,笈多王朝是封建主在政治上取得统治地位的第一个封建王朝,因此,笈多王朝的建立是古代印度封建社会开始的标志⑧。 第三种意见,以周一良、吴于廑为代表。他们认为公元五至七世纪是印度封建制度形成的时期,戒日王(公元606-647年)统治时,印度已是封建社会。他们主要是从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变化来分析这个问题的。(一)生产力有了发展,一部分农产品转化为商品,城市、手工业和商业都很发达。(二)在生产关系上,主要是土地制度和剥削关系发生了变化。国王虽然仍是全国土地的最高持有者,直接占有大部分土地,但在境内有三十多个藩属。一些村社已经废除了定期分配土地的制度,出现了私人的世袭占有制。同时形成了封建采邑制度。参加劳动的主要是依附农民。地主剥削农民的主要方式是实物地租。(三)在上层建筑方面,主要是种姓制度和宗教的变化。当时的瓦尔那制度已不完全是古代意义上的种姓。虽然刹帝利和婆罗门依然是统治的瓦尔那,但吠舍已由原来的公社社员、手工业者和商人变为主要是商人、高利贷者和富裕的手工业者。首陀罗和不可接触者已变为依附农民。在宗教方面,由于婆罗门教与佛教长期融合的结果,产生了印度教⑨。 第四种意见,以陈洪进为代表。他认为印度的封建社会开始于公元八世纪。他强调在印度通史的分期问题上,中古上限年代是个关键,因为中古上限年代断定得比较准确,古代的终结和近现代的起源可望有一个较为可靠的依据。其办法可以试用从近现代向上追溯的方法,因为印度的社会现实始终反映着中古甚至远古遗留的痕迹,具体办法可以通过对近现代现实的分析,得出它的特征,从这些特征追溯它的直接源流,找出中古的上限。刍议之一是从近现代印度地方语区划出发,以印度地方语成型期为对象,追溯其中古起源,来探索中古上限⑩。根据他的研究,南印度的地方语早已成型,北印度的大部分人口通用的标准文学语言印地文流行于公元八世纪,从那时起,许多地方语先后成型,所以他认为“从语言方面来讲,八世纪似乎是印度中古的上限”(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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