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邦问题由于和人类第一次从无阶级的社会进入阶级社会的历史联系在一起,和私有制、国家的起源问题联系在一起,因而不仅广泛涉及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许多实际发展过程,而且涉及一系列重大的理论问题,在世界历史研究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近年来,我国学者对城邦的形成过程、社会结构、政治体制、外部形式、发展变化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讨,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共出版专著两部、译文集一部、发表论文50余篇。这些研究著作和文章在城邦研究的许多问题上,提出了不少新的观点。为进一步深入研究,本文试图对我国已有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作一概略介绍。疏漏与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关于城邦的概念 大体有五种看法。第一种看法主张,城邦一词是希腊人的概念,因此要按古希腊文的原意去理解城邦概念。如顾准根据希腊文原意为城邦下的定义是:“所谓城邦,就是一个城市连同其周围不大的一片乡村区域,就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①左文华则强调城邦(Polis)一词的原意:1.城市,2.国家,3.公民公社。他认为Polis本身就为城邦下了定义,就是确切的城邦概念。具体说来, 城邦就是以城市为中心、以公民公社为基础的国家。或者说城邦有三要素:城市、公民公社、国家,三者缺一不可,具备这三者就算是城邦。②王阁森以古罗马城邦为例来解说城邦的概念,他强调:城邦有三种结构:公民公社、城市、国家机构。城邦的三种结构组成一个对立统一的整体,三者既相联系、依赖,又相对立排斥。公民是城邦的主体,城市是公民公社的形式和统治中心,国家机构则是城邦本质(统治贫民奴隶、御敌或侵略的工具)的标志。三者统一的标志是古典土地所有制。③ 汪连兴对此持不同意见,他认为城邦一词,最早固然源于希腊,但随着历史科学的发展,它的使用客观上已经远远超出希腊罗马历史的范畴而进入了一个更为广泛的领域。因此,对它的含义,如果拘泥于语源学的考证,用古典作家的论述去规范,去解释,恐怕难免削足适履,不能适应历史科学发展的需要。④何芳川也说:如将古希腊城邦语义的三项内容立为城邦定义或城邦缺一不可的三要素,认为非此则不能成其为城邦,那就难免还是用古希腊的人关于自己城邦的看法去观察世界,将世界其他地区的许多古代城邦排斥在城邦行列之外。⑤孔令平则认为,城市、国家、公民公社并没有揭示出城邦的本质特征,对城邦的研究和解释应有我们中国人自己的特色。⑥ 第二种看法认为,城邦就是城市国家。此说以日知为代表,他在《世界上古史纲》、《古代城邦史研究》等著作中一再阐明此观点。⑦廖学盛也多次指出,城邦指的是通常所说的城市国家。城邦是人类社会最早自行瓦解的原始共产公社演化出来的一种公民集体的经济、政治、社会、意识形态的统一体系。⑧王敦书说,顾名思义,城邦即城市国家,是原始社会瓦解后的一种以城市为中心,重视公民身份和公民权的奴隶主专政的国家。⑨何芳川为城邦下的定义是:城邦是古代奴隶制的城市国家,是以城为邦、小国寡民的奴隶制社会经济、政治和精神生活的统一体。⑩ 启良对上述看法提出质疑,他认为,离开公民集体和与之相适应的政治制度特点,就不能准确地理解“城邦”的含义。城邦与城市国家的关系是:城邦是城市国家的一种类型,但城市国家并不一定都是城邦。城市国家可以是城邦,亦可以是王国。(11) 第三种看法认为,城邦所指的并不是国家形式(政权的组织形式),而是人类进入文明以后社会、经济、政治、军事、宗教的结合体,是奴隶社会早期发展阶段,是原始的国家形态。(12)陈隆波不同意上述意见,他认为,城邦是建立在古典所有制基础上的联合起来对抗外界的公民的集体,是生产力和社会经济发展到城市形成阶段,农村公社瓦解,私有制和奴隶制发展,阶级斗争(主要是平民反对氏族贵族的斗争)的结果;城邦是一定地区历史发展的产物,不是原始公社解体,具有普遍性的、自发形成的原始国家形态。(13)他为城邦下的定义是:一种建立在铁器时代生产力和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基础上的,比早期城市国家发展水平更要高的国家形式。(14)这是第四种看法。 第五种看法把城邦看作是早期国家形态。此外,还有人强调指出,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只谈到国家,并没有说到城邦,可见城邦这个概念未必适用。城市作为居住地,是工商业中心,属于经济学范畴,而国家则属于政治学的范畴,把两者结合在一起作为一个概念提出,是不科学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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