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伊斯雷尔·斯托顿:《新英格兰记闻〈斯托顿致其兄的信,1635年〉》,《马萨诸塞历史学会会刊》第5卷,1860—1862年,第136页。 (12)约翰·温思罗普:《新英格兰史(1630—1649)》第1卷,第152页。 (13)“大议会”的英文含义与股东大会相通。本次会议未改名称,1634年起改为大议会。此处中文译为“大议会”,更符合会议性质。 (14)(16)《马萨诸塞档案》第1卷,第119页;第2卷,第14、225页。 (15)埃瓦斯·格林:《1790年联邦普查之前的美国人口》,第13页。 (17)赫伯特·奥斯德:《17世纪的北美殖民地》第1卷,纽约1904年版,第213、464页。 (18)乔治·L·哈斯金斯:《早期马萨诸塞的法律与权威》,纽约1960年版,第99—101页。 (19)(20)罗伯特·沃尔:《马萨诸塞殖民史上的关键十年(1640—1650)》,纽黑文1972年版,第27、28页。 (21)《温思罗普文集》第4卷,波士顿1943年版,第477页。 (22)《马萨诸塞档案》第1卷,第167页。 (23)M·H·惠特莫尔:《马萨诸塞殖民时期官职表》,奥尔巴尼1870年版,第21—23页。 (24)阿瑟·拉格:《一桩著名的殖民时期诉讼案》,《马萨诸塞历史学会会刊》第30卷,1920年,第217—230页。 (25)约翰·温思罗普:《新英格兰史(1630—1649)》第2卷,第84—85页。 (26)《温思罗普文集》第4卷,第359页。 (27)参见拙文《混合政府学说与贵族政治》,《世界历史》1990年第6期。 (28)约翰·温思罗普:《新英格兰史(1630—1649)》第2卷,第139页。 (29)《马萨诸塞历史学会会刊》第46卷,1913年,第276—285页。 (30)《马萨诸塞档案》第2卷,第58—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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