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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哈林顿的政治思想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 张素江 参加讨论

哈林顿①作为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共和主义学说的阐述者,是第一个为英国政治生活设计共和国蓝图的人。《大洋国》就是他为英国拟就的一部共和国宪法草案。这部宪法草案没有能在英国实施,但哈林顿政治思想的菁华在以后的资本主义国家体制发展中,在资产阶级政治生活民主化的过程中都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因此,对哈林顿政治思想的研究是非常有意义的。哈林顿的政治著作不多,他的主要论著《大洋国》包容了他全部的政治学说,所以本文就是主要依据此书来探究他的政治思想的。
    一、哈林顿的政府论哈林顿是一个共和主义者,同其他资产阶级政治理论家一样,反对人治和集权专制统治,提出了法治和分权的政治准则。他认为只有以法治国,才能体现人类的共同权利或共同利益,并强调政治权力平等,限制主权或主权服从于法律,任何权力都不得高于法权等。为此他提出了分权的原则,通过分权来限制,均衡政治权力使之处于美德和理性的范围内。哈林顿认为这种受到限制的权利所体现的精神必然是政治平等,所呈现的政治形式是法律的王国。因为在他看来,平等是共和国的最大特征,平等所存在的地方,君主制度必然瓦解,民主共和国必然诞生。在要求法治和政治平等的基础上,哈林顿把大洋国的政治秩序表达为一个循环,即大洋国的官员无论人员和职务必须实行轮流执政制度,其目的一方面要贯彻政治平等的精神,另方面则要以此来最大限度地容纳人民到政府中来,以扩大共和国的民主基础,哈林顿坚信:只要依赖法治、分权的政治准则,大洋国就能拥有一个新兴、平等的上层建筑,就能成为资产阶级理性王国。
    但这个理性王国仅有一个平等而新兴的上层建筑是不够的,还必须依赖一个平等的经济基础。只有这个平等的经济基础才能保证上层建筑乃至共和国的平等。哈林顿在此意义上提出了财产均势的原则,并肯定政治权力的划分最终同财产的划分相一致,财产均势或财产划分所构成的比例将决定一个国家的性质。为此他为大洋国所规定的财产均势是使每个公民都成为独立土地拥有者,从而达到财产平均、确立共和国经济基础的平等。这样,按照这些政治准则所建立的共和国,最大的特点是依照法律存在的平等。它的社会状况及政治生活的图景是:共和国政府是由多数人组成的。它是三种独立存在的力量和美德即权力和权威的混合、均衡:一个人的权力和美德;少数人的权力和美德;多数人的权力和美德。在这个混合政体中,政治权力具有三种形式:辩论权、决议权和行政权。这三种权力由三个自我维持的机构:元老院、人民大会、执政官拥有。哈林顿认为这种混合政体是唯一优良的政府形式,因为“共和国既通过元老院而具有贵族政体的性质,通过人民大会而具有了民主政府的性质,通过行政机构而具有君主政体的性质”②。而且这样的混合就会使共和国所有的公民同政府直接地牢固地结合在一起,通过彼此权力职能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和调节,处于一种合乎理性和均衡的关系中,必将永久体现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理性。
    哈林顿在论证自己的政治主张时,并没有从当时流行的自然权力、自然法、社会契约出发,而是以“财产因素”和“心灵因素”为基础,因此,他的政治哲学的基础就建立在这两个相互对照、彼此联系的议题上。所谓财产因素就是财富。他在论述财产条件时,首先把财产的因素定义为一种人统治人的权力,他认为人类的自由存在于社会财富之中,一个人能使另一个人服从自己意志的基础就在于对财产的占有。他说:“人的依靠财富,不象对其它东西那样是出于选择,而是出于生活必需”,因此,“一个人如果需要面包,那么他就会成为面包施与者的仆人。如果一个人用这种方式来供养全体人民,那么,全体人民就在他的统治之下”③。简而言之,财产因素带来的是一个人统治另一个人的必然权力。从政治角度而言,这就意味着财产不仅是人赖以生存的条件,而且是一种政治领域,即政治是一种权力事物,最终也是这个范围内的财产事物,财产的所有权最终决定着政治权力的产生、分配。他认为作为政治决定力量的财产的真正形式是土地,对于土地所有权占有的比例决定着国家的性质。显然哈林顿是夸大了土地所有权的分量,而相应地低估了贸易、金融的实力。但在土地是财产的主要形式的时代,换句话说在英国资本主义工商业还不够发展的时期,作出这样的估计是可以理解的。
    哈林顿依据以上的理论,遵从传统的三分法,对政府的形式作出了自己的分类。对于这一分类,《政治学说史》的作者萨拜因称赞道:“他的修正案具有很大的创造性,完全翻新了传统的方案”④。他把传统的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进一步演化为君主专制政体,混合或封建君主制以及共和政体。每一种政体取决于不同的财产均势。如果一个人是全部土地的唯一占有者或其土地的占有比例为3/4,结果产生的便是君主制;如果少数人或一个贵族阶级按上述比例占有了土地,结果便产生混合君主制;如果财产分配比例使人民占了绝对优势,那么所产生的是共和政体。哈林顿应用财产均势学说于政府分类中,不仅使其政府的分类方法比较客观,而且充分反映出他已经理解并认识到了政治权利形成的原因,由此对社会变革的原因做出客观的解释。正因如此,他的理论更具影响力,更具社会意义。但哈林顿的理论并没有停留在“财产因素”单一的分析上,而是进一步分析了影响政治权力、政府形式的另一重要因素,即把政治权力的分析从经济领域转移到理性和自然领域中即“心灵的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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