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领导1960年民权法案 在1960年大选中约翰逊打算小试身手,争取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提名。为了获得黑人的支持,1959年1月20日, 他率先提出民权立法建议:(1)建立一个社区关系协调处;(2)延长民权委员会的期限;(3)扩大司法部长在民权案中的权力以保护黑人选举权〔14〕。这是重建以来,第一次由一个南方白人提出的民权议案。 眼看民主党捷足先登,共和党当然不甘落后。1959年2月5日,艾森豪威尔政府提出下述立法倡议:授权司法部审查选举记录并保存那些记录;延长民权委员会的期限;对那些面临种族融合问题的学校提供有限的技术和财政援助〔15〕。 一些激进的自由派对约翰逊和艾森豪威尔政府的温和的立法建议十分不满,于是由众院司法委员会主席伊曼纽尔·塞勒和参院的道格拉斯及贾维茨等组成的两党议员小组提出以下的建议:授权联邦政府通过法院加强学校的种族融合计划,通过1957年民权议案中的第三部分。 〔16〕 1960年国会开会后,民主党和共和党都想通过一个民权法案,以便在大选中能得到黑人的垂青,入主白宫。但是,由于南方议员的阻挠,国会通过的民权法案虽采纳了政府倡议的一部分建议,即授权法官任命选举仲裁人协助黑人登记和投票,却削弱了剩余条款的力量。 1960年的民权法案是1957年法案的继续,是对1957年法案中关于选举权条款的修正和补充。约翰逊是这次民权立法的领导人,他组织了北方民主党人和共和党人的联姻,同时,他对南方议员的强大压力也作出重大让步。法案虽然被削弱了,但最终被通过了,正如他在1957年法案通过后所说的,有半个面包总比没有面包好。黑人在选举权方面又前进了一步。 1960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最后较量的结果是肯尼迪获胜,肯尼迪经过仔细权衡,挑选了约翰逊作他的竞选伙伴。其主要原因是:约翰逊能够加强竞选力量,在肯尼迪难以驾驭的南部诸州中,特别是约翰逊的家乡德克萨斯州中,约翰逊都能发挥重要的作用。此外,约翰逊对民权法案的促进作用是他获得提名的一个重要原因。一般认为,如无约翰逊的加盟,肯尼迪很可能会失去德州、路易斯安那州、南北卡罗来纳州等对胜利至关重要的州。 1960年民主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该党有史以来最强有力的民权政纲:(1)取消作为选举前提的文化测试和人头税;(2)对学校的种族融合提供技术和财政援助;(3)授权司法部长寻求法庭禁令, 禁止剥夺选举权。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负责人罗伊·威尔金斯认为强有力的民权政纲与约翰逊加盟总统竞选有关,“约翰逊对我们做的比他愿意的要好。他的候选(副总统)有利于民主党人采纳一个强有力的政纲,因为他的追随者不会反对政纲,而且还希望为约翰逊赢得南方以外的选票”〔17〕。美国学者马克·斯特恩认为肯尼迪在选举中赢得黑人和自由派的支持与这个强有力的政纲不无关系〔18〕。 肯尼迪最后以极其微弱的多数当选为总统,约翰逊成为副总统。肯尼迪的传记作者西奥多·索伦森认为:“如果没有黑人和南方的支持,他(指肯尼迪)不会当选”〔19〕。由此亦可看出,1960年民主党大选获胜,约翰逊功莫大焉。 四、支持1964年民权法案 1964年的民权法案几乎未被削弱就获得两院通过,约翰逊也在大选中以压倒优势赢得胜利。 1964年的民权法案的基础是肯尼迪在1963年6月19 日向国会递交的民权倡议。60年代以来,黑人对于肯尼迪政府过去两年多里在立法方面的无所作为表示不满。民权运动此起彼伏,种族冲突愈演愈烈。1963年5月,小马丁·路德·金牧师在亚拉巴马州的伯明翰领导游行时, 队伍受到警犬、水龙头的袭击,一些游行者被捕入狱。这一事件通过传媒使全国意识到种族对立的严重性。肯尼迪在伯明翰事件后向全国发表演讲,声称他正准备呈请国会通过广泛的联邦立法,消灭黑人所受到的诸多不公正待遇。黑人问题不是党派问题,也不是法律或立法问题,而是道德问题,“我们的国家和民族面临着一个道德危机”〔20〕。随后,肯尼迪向国会提交了有史以来最全面的民权立法计划。1963年8月, 金牧师领导25万人“为工作和自由向华盛顿进军”的大游行,旨在敦促国会通过肯尼迪的民权法案。正当肯尼迪想在民权问题上打破僵局时,达拉斯一声枪响,结束了他的希望。 约翰逊在肯尼迪去世的第二天早上告诉他的助手杰克·瓦伦蒂和比尔·莫耶斯:“首要任务是通过民权法案”〔21〕。11月27日,他在国会的一次特别会议上宣布:“没有任何悼词或赞语比尽早通过肯尼迪为之长期奋斗的民权法案能更有意义地寄托我们对他的哀思”〔22〕。此时,提请国会考虑民权法案恰逢其时。国内舆论普遍同情黑人的权利;国会内一些保守派议员一反常态,倾向于通过民权法案。1964年7月2日,在肯尼迪提交法案一年后,这个民权法案终于获得通过。法案的主要内容有:(1)规定了有利于黑人选举的新条款;(2)保证一切人平等地进入公共设施;(3)授权政府就取消学校种族隔离制提出起诉;(4)对那些在联邦计划中实行种族歧视的地方停发联邦经费;(5)设立就业机会平等委员会;(6)建立社区关系协调处, 帮助地方解决种族纠纷。 约翰逊是1964年民权法案的领导者,他在民权立法中的作用不是公开的,而是幕后,国会文件说他的作用是“哑巴的作用(muted role)”〔23〕。约翰逊的作用并非可有可无,相反,在决定法案生死的关头,他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例如,他在立法技术上向具体经管该法案的休伯特·汉弗莱面授机宜,介绍如何争取关键人物德克森的支持,建议他多花时间和德克森在一起,同他饮酒、聊天〔24〕。汉弗莱如法炮制,德克森终于愿意同民主党携手合作。约翰逊还暗中争取赞成票。一般认为,他对犹豫不决的亚利桑那州的参议员卡尔·海登、内华达州的霍华德·坎农、俄克拉荷马州的埃德蒙森、德州的拉尔夫·W ·亚巴勒等进行了说服,这些人最后都投了赞成票。约翰逊不公开介入民权立法的主要原因:他不想惹恼了以理查德·拉赛尔为首的南方议员,他今后面临的社会、经济和军事等方面的法案还需要南方集团的支持。其次,立法中也未出现需要总统解决的危机。 无论如何, 他在民权立法中的作用以及1964年民权法案的签署对他的大选极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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