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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北朝位阶体制变迁之全面领先南朝(8)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文史》 阎步克 参加讨论

九、结语
    论述至此,就可以对南北朝位阶体制的演进异同,做一小结了。汉唐间位阶演进的阶段性,大略呈现爲“魏晋-南朝-北朝-隋唐”,那麽如何看待“北朝领先一步”的这个事实呢?
    制度演进发生“分叉”之後,通常的情况,是更具适应性的制度占据主导,以及胜利者的制度占据主导。就制度本身而言,若其复杂性、系统性提高了,按照自然法则,即应视爲进化。不过制度又要跟社会政治达成调适,如果一个制度不适应现实条件,则无法按预期方式运行。所以要把“这是更高级的制度”、“这是更具适应性的制度”与“这是胜利者的制度”几点,适当区分开来。它们经常重叠,但不完全重叠。在一定范围内,制度的形式或“外观”可此可彼。像官品、爵号和职名的选择,其弹性就是相当大的。胜利者会把其习惯的制度样式强加於新的地域。当然有时也反而选用失败政权的制度,这时就有文化心理、政治象徵等更多考虑了,例如在异族政权寻求汉化之时--政治强势不等於文化强势。
    若只从技术上观察,问题就比较具体。例如,北朝位阶结构比南朝更明快整齐,一元化程度更高,这就有利於降低制度成本、增大管理便利。制度规划上也有一把类似的“奥卡姆剃刀”:“如无必要,勿使复杂”。在功能相近的两种制度安排中,简练整齐的那个更好。总的来说,汉唐间“爵-秩体制”的衰落,以官品爲框架的“一元化多序列复式品位结构”的形成,具有一般制度进化的意义。魏晋南朝的制度与汉制是连续的演进,难免“路径依赖”的束缚,例如汉式的爵制和禄秩等长期与新制杂糅,藕断丝连。而北朝更多地是“从头开始”,更便於弃旧从新。北朝的位阶体制比南朝更进一步、更接近唐制,这是一个重要原因。
    若从政治上观察,可以把“贵族制”与“官僚制”的关系问题作爲背景。这是中国政治史上最核心的问题之一。贵族等级制是身份性的、凝固性的、封闭性的,官僚等级制则是行政化的、功绩制的、流动性的。战国秦汉开启了“爵本位”向“官本位”的变迁,其背景就是贵族制向官僚制的历史变迁,这一度造成了一个非常流动化、平民化的社会。任何历史分期模式,如果忽略了战国秦汉间这场重大体制转型,就必定是不完善的。转型後的集权官僚政治又不是直綫发展的,它经历过多种曲折。随时光流逝,贵族性的因素又在重新积累。进入魏晋之後,士族门阀、在北朝还有部落军功贵族,占据了政治舞台的中心位置,皇权低落,“选贤任能”的官僚政治有衰败之势。这就是此期位阶体制大幅度“品位化”的政治社会原因。官僚的“贵族化”倾向与位阶体制的“品位化”倾向,具有内在的亲合性。
    然而两千年的政治史最终表明,专制官僚政治是常态或主导。较之东晋,南朝皇权已有重振之势。北朝异族政权的特殊政治结构,进而又爲帝国体制的复兴提供了更大动力。宫崎市定用从“贵族主义”到“军阀官僚主义”来解释北朝位阶体制的变迁,“北方民族的能量爆发,破坏了贵族制度”(52)。黄惠贤先生总结说:“十六国北朝时期由少数族军事贵族专政向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过渡,皇权的极度强化,促使少数族贵族走上官僚化道路”(53)。我们认爲,十六国北朝政治结构的最大特点,就是“异族皇权-军功贵族-国人武装体制”。南北朝的竞争史,不妨看成一部文化士族与军功贵族的竞争史。北朝军功贵族与异族皇权的结合,使北朝成爲帝国复兴的历史出口,进而带动了一系列的制度演化。北朝在法制、考课、考试、监察、地方行政等衆多方面,往往都能後来居上,领先南朝,并下啓隋唐。同样的制度,在北朝通常也比在南朝运行得更好(54)。隋唐位阶体制源於北朝,就是其制度遗産之一。北朝很多品位安排,都能看到军人势力、军功贵族的影响。勋官就是其荦荦大端。勋官带有鲜明的北朝政治胎记,并以其军功精神,促进了北朝功续制的发展。
    当然,中国集权官僚制扭转和克服中古的这一波“贵族化”,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进程。唐宋集权官僚政治全面复兴,官僚通过考试考课而非门第选拔晋升了;然而繁复的品位结构,优厚的品位待遇,表明此期的君臣关系、身份秩序和利益分配,仍处於特定阶段。明清专制主义进一步强化,新的变动又发生了:官僚品位特权明显下降,品位结构明显趋简。简言之,在唐宋、明清两个阶段,中国政治中的贵族性因素,进而是“品位化”因素,成梯度地逐级下降。
    对魏晋南北朝到隋唐的位阶变迁,北朝的异族政权发挥了特殊作用。无独有偶,对唐宋到明清的位阶变迁,金元两个异族政权,又发挥了特殊作用。张帆先生指出,明朝位阶体制之大爲简化,与金元两朝的制度影响息息相关(55)。叶发现,明清封爵的降级袭封之制,并不是唐宋制度连续发展的结果,而是出自辽金元之影响(56)。李鸣飞博士对金元散官的考察表明,明朝散官制度的变质始於金元;明朝散官的初授、升授、加授之法,元代已然(57)。那麽,魏晋南北朝、唐宋、明清三阶段中的两次转变,都涉及了异族入主带来的制度变动。
    近年来,李治安先生又揭举“第二个南北朝”概念,指出宋辽金元明时也存在着南北两条制度演进綫索,明初“很大程度上是北制占优势”(58)。其论述高屋建瓴,颇富啓发性。这进一步显示,北方少数民族的存在及其入主,除了在民族史、政治史上加以观察之外,还可以在制度史方面继续开拓,从而爲认识这个官僚帝国体制的长时段发展,提供新的啓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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