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50年代初,马克思重点研究了经济学。其时,欧洲革命刚刚失败,中国爆发了太平天国革命运动,英国议会在延长东印度公司宪章问题上争论激烈,马克思自1853年起受邀为《纽约每日论坛报》撰写关于欧亚美大陆的时政评论,这为他了解世界各国情况特别是研究东方社会问题提供了契机。马克思系统阅读了有关印度和中国等东方国家土地所有制和社会政治状况的资料,并在1853年7月22日发表的《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一文中初试锋芒。马克思在该文中第一次提出“亚洲式的社会”、“亚洲社会”概念,以便与“西方式的社会”、“西方社会”相区别。(11)马克思认为,东方的亚洲与西方的欧洲相比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一是没有土地私有制--了解东方社会的一把钥匙;二是形成了各自孤立、自给自足的农村公社--东方专制制度的基础;三是长期处于停滞状态,缺乏内生发展动力--需要外力介入才能引发真正的革命。马克思对东方社会的这种描述,虽然逐步接近东方的历史与现实,但他所阅读的材料都是后来被证明可信度不高的、作为“东方学”文献的游记、笔记,而且其思维框架仍然没有摆脱西方的普遍史观和进步观念。 19世纪50年代后期,马克思先后写出了《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序言”。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所有制形态”一节中,他正式提出了过往论著中未曾出现的“原始社会”、“亚细亚形态”、“亚细亚生产方式”等概念,并将其纳入普遍史观的社会历史演进序列。在1858年下半年撰写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马克思明确提出:“仔细研究一下亚细亚的、尤其是印度的公有制形式,就会证明,从原始的公有制的不同形式中,怎样产生出它的解体的各种形式。例如,罗马和日耳曼的私有制的各种原型,就可以从印度的公有制的各种形式中推出来。”(12)这里,马克思把亚细亚看成原始“公社所有制”的一种不同形式,从中可推导出罗马与日耳曼的私人所有制形式的各种原型。如前所述,1859年马克思撰写《〈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还用“亚细亚生产方式”取代“亚细亚所有制”:“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13)这里,马克思不仅提出了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经典论述,而且按照普遍史观的进步观念将之列入人类社会发展的原初形态,以此建构人类历史演进的逻辑序列。 遍览马克思的各种文本,似乎难以找到他给“亚细亚生产方式”所下的正式定义。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明确指出“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的三个特征:一是个体对公社的依附性:“共同体是实体,而个人则只不过是实体的偶然因素,或者是实体的纯粹自然形成的组成部分。”(14)二是土地的非私有制:“在亚细亚的(至少是占优势的)形式中,不存在个人所有,只有个人占有;公社是真正的实际所有者;所以,财产只是作为公共的土地财产而存在。”(15)三是产品的自给自足性:“生产的范围限于自给自足,农业和手工业结合在一起。”(16)马克思不仅提出了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的两种类型,而且具体分析了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与古典古代的、日耳曼的所有制形式的区别。 由是观之,马克思在《资本论》手稿中对三大所有制形式的考察,仍然是在西方历史进步谱系中展开的,是基于普遍史观背景下的历史认知。马克思把“亚细亚的”所有制或“亚细亚的”生产方式嵌入象征历史进步的社会形态演进谱系,表明他当时对东方社会“亚细亚的”残存还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识;他坚持印度、中国和俄罗斯等国必须满足资本主义的发展条件,承认英国的入侵和印度的牺牲都是历史发展所必需的代价,希望西方列强的入侵能引发旧中国的解体和革命,建立“自由、平等、博爱”的资产阶级共和国,等等,这一系列关于东方社会的看法,表明马克思还在逐步摆脱黑格尔式的普遍史观和进步观念的羁绊。马克思要构建关于东方社会的正确见解,必须走出以欧洲中心主义与历史进步观念为特征的欧洲史观,表达出和普遍主义历史叙事不同的特殊历史叙事。这样一来,我们就很容易理解,马克思在晚年之所以拒绝俄国民粹派理论家米海洛夫斯基强加给他的“荣誉”:把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变成关于人类社会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就是因为这时他已清醒地看到,按照黑格尔的“普世性”方法所建构起来的“一般历史哲学理论”并不是一把万能钥匙,不仅不能把握在不同历史环境中所产生的不同社会现象,也完全不能预测东方社会形态演进的不同结果。 18世纪70年代以后的世界格局为马克思重新阐发其东方社会理论提供了历史机遇。在西方无产阶级革命归于沉寂之时,世界显示出“整个亚洲新纪元的曙光”。马克思为此放下《资本论》写作,阅读和研究了大量的俄国历史文献。1877年到1882年间,马克思多次谈到他对俄国形势的分析和发展道路的构想,这些论述加上他的大量笔记、书信和论文,构成他对东方社会发展的新认识,形成了他的基于俄国研究的特殊史观。首先,马克思意识到,他在《资本论》中揭示的“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以及西方社会革命条件的一般论述,并不是“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因而不能照搬于俄国。其次,俄国农村公社特征即土地所有制的二重性,可以成为“俄国新生社会的支点”,并为俄国社会发展提供了两种可能:要么前者战胜后者,直接进入社会主义;要么后者战胜前者,走向资本主义道路;再次,俄国当时所处历史环境决定“它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占有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17)最后,马克思提出,“要挽救俄国公社,就必须有俄国革命。”(18)由俄国革命进而引发西方革命,将使无产阶级革命成为“世界意义”的存在。“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19)这些观点充分表明,马克思已经建立起观察世界历史的双重视野:基于欧洲史观的关于人类社会进化的普适性路径;基于俄国(当时他只能对俄国有研究)特殊历史经验的特殊史观。马克思主义阵营后来出现的各种认识分歧,以及在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出现截然分明的派别,均来自于马克思这两个不同的认识视野。 二、俄国从特殊的实践到普遍化的理论归宿在俄国革命的探索与实践中,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讨论始终是一个回避不掉的问题。十月革命前后,普列汉诺夫、列宁在探索俄国有别于西方的发展道路时,总是不断强调俄国历史和现实的特殊性。而早在他们以前,关于俄国国情特殊性和发展道路的争论,就一直是困惑俄国知识界的一个热门话题。 早在19世纪中叶,俄国的斯拉夫派和西欧派就曾围绕俄国发展道路问题展开过激烈争论。西欧(自由)派经济学家坚持西方的普遍史观,认为俄国应首先摧毁农村公社而过渡到资本主义。斯拉夫(民粹)派理论家认为,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的农村公社是俄国独有的国情,俄国农民“可以说是社会主义的选民”,(20)“是本能的、传统的共产主义者”,(21)因此,农村公社能够提供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基础,无须通过资本主义的冲击使之先行瓦解再迈向社会主义。车尔尼雪夫斯基甚至提出:俄国的优势可以使其不需要经受资本主义苦难而获取后者的全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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