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世界史 > 世界古代中古史 >

美日返还琉球群岛和大东群岛施政权谈判中的钓鱼岛问题(4)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世界历史》 崔修竹 崔丕 参加讨论

三、美国政府处理日台关于钓鱼岛归属问题争端的策略
    在美日返还琉球群岛和大东群岛施政权谈判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曾经多次表明对钓鱼岛归属问题的严正立场。1969年11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严词谴责《美日首脑联合声明》“把美日反动派的军事勾结推到了一个新的阶段”(42)。1970年12月29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郑重指出:“台湾省及其所属岛屿,包括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在内,是中国的神圣领土。这些岛屿周围海域和其他邻近中国浅海海域的海底资源,都完全属于中国所有,决不容许他人染指。”(43)1971年5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新华社记者的评论,谴责美日两国政府玩弄“归还冲绳”骗局,“加紧推行侵吞我钓鱼岛等岛屿罪恶计划”。(44)针对美国在钓鱼岛群岛的赤尾屿和黄尾屿设立美国海军靶场这一行径,1971年5月17日,《人民日报》发表新华社评论员文章,郑重指出:这是美日两国政府玩弄的“新花招”,“是美帝国主义侵略中国领土的又一罪证”。(45)1971年6月20日,《人民日报》再次发表评论员文章,愤怒地谴责美日两国政府悍然将钓鱼岛纳入《美日返还冲绳协定》的范围,此乃是“肮脏的交易、无耻的骗局”。(46)1971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表声明,重申“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它们和台湾一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日两国政府将其纳入“归还冲绳协定”中“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47)尽管如此,在我们所论述的这一历史时期,虽然美国尼克松政府已经在考虑调整对华政策并缓和中美关系,中国政府最关注的核心问题乃是台湾问题。(48)虽然日本佐藤荣作政府试图在“两个中国”的框架下处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但是,中国政府始终坚持必须以“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作为根本前提,并且逐渐趋向在田中角荣出任日本内阁总理大臣以后解决中日关系正常化问题。(49)因此,美国政府处理钓鱼岛主权争端的外交活动,主要是在美日与美台之间进行的,具体表现在三个层面:其一,日本政府资助在钓鱼岛建立无人气象站问题。美国政府的立场是要求日本政府将此事“推迟到返还施政权以后”(50)。其二,美国海湾石油公司获得钓鱼岛海域大陆架海底石油资源勘探权问题。美国政府的立场是不向该公司海上作业提供安全保证,迫使其退出。(51)其三,关于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鉴于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有必要进行具体而微的梳理与论证。
    1970年9月16日,台湾当局驻美“大使”周书楷与美国国务院副国务卿马歇尔·格林举行会谈,提交台湾当局的备忘录。该备忘录指出:台湾与琉球之间的钓鱼诸岛,在地理上更接近台湾,应当属于中国。“中华民国政府”保留对美日返还琉球群岛施政权谈判的关切,出于维护与美国的友好关系,“中华民国政府”力图避免公开批评美国,但是,不可能公开接受日本政府的主权要求,请美国政府以“最谨慎的态度”对待,万望美国政府不要公开支持日本的主权要求。(52)1971年2月23日,台湾当局“外交部长”魏道明参加台湾“立法院”第47届第11次会议,在回答立法委员李文齐的质询时,魏道明强调指出:基于历史、地理和现状等原因,“中华民国”对钓鱼岛拥有主权。“事关国家主权,即使寸土片石,我们亦必据理力争,此项决心绝不改变。”上述谈话公开发表以后,美国和日本无不认为这是“中华民国首次正式公开主张对钓鱼岛的领土主权”(53)。1971年3月15日,台湾当局驻美“大使”周书楷向美国国务院递交照会,详细说明了钓鱼岛属于中国的法律地位。该照会指出:根据历史、地理与地质、传统使用习惯以及法理来看,钓鱼岛属于中国台湾省的一部分。鉴于美国对琉球群岛的托管即将于1972年终止,“希望美国能够尊重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在1972年结束对琉球群岛的托管时将钓鱼岛归还给中华民国政府”(54)。3月20日,台湾当局“外交部副部长”沈昌焕约见“美国驻台北大使”,重申上述主张。(55)1971年4月12日,周书楷“大使”拜会尼克松总统,阐述对钓鱼岛的立场。尼克松建议,请他与基辛格讨论这一问题。然而,基辛格“只是听取周书楷的陈述,没有发表评论”(56)。
    1971年5月25日,国务卿罗杰斯向美国驻台北“大使”马康卫发布指令,责令向台湾当局通报《美日关于琉球群岛和大东群岛的协定》第一条及《谅解议事录》的内容。共计包含三项具体内容。其一,“最早将在1971年6月5日签署《美日关于琉球群岛和大东群岛的协定》。”其二,《美日关于琉球群岛和大东群岛的协定》第一条及《谅解议事录》全文,包括以经纬度线标示的返还区域。其三,明确指出“返还区域包括钓鱼台或尖阁诸岛”(57)。这表明,美国政府已经决意要压制台湾当局的要求,将钓鱼岛纳入《美日关于琉球群岛和大东群岛的协定》的范围。因此,在1971年5月25日以后,台湾当局只能转向谋求争取美国政府同意暂不将钓鱼岛纳入返还琉球群岛和大东群岛施政权协定的范围,仍然由美国政府继续控制钓鱼岛,最低限度是由美国敦促日本与台湾当局谈判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其策略,就是将钓鱼岛问题与美台纺织品贸易谈判直接联系起来。那么,究竟是谁最先提出“由美国政府继续控制钓鱼岛”这一建议的呢?究竟是谁主张将美台纺织品贸易协定谈判与钓鱼岛问题直接联系起来的呢?究竟是谁建议敦促日本与台湾当局谈判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的呢?国内有的学者认为,是美国驻台“大使”肯尼迪提议保持钓鱼岛现状,暂不将钓鱼岛纳入返还琉球群岛和大东群岛施政权协定的范围,并且建议将钓鱼岛问题与美台纺织品贸易谈判直接联系起来的。(58)应当说,这种看法乃是严重的误解。
    首先,将肯尼迪当作美国驻台北“大使”乃是张冠李戴。在我们今天能够看到的美国政府解密的各类档案文献中,有三种关于肯尼迪职务任命的文件。其一,大型数据库《解密档案参考系统》收录的1971年5月13日《尼克松总统致国务卿、财政部长、商务部长、劳工部长、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总统国际经济事务助理、彼得·弗兰根的备忘录》。该备忘录是美国政府在2007年4月16日解密的文本,上面有尼克松总统的亲笔签名。(59)其二,日本学者整理编辑的美国政府解密档案文件集《美国对日政策文件集》第22期第7卷收录的1971年5月13日《尼克松总统致国务卿、财政部长、商务部长、劳工部长、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总统国际经济事务助理、彼得·弗兰根的备忘录》。该文件上有尼克松总统的亲笔签名,来自于美国政府解密的“白宫机要档案TA4/22”卷宗,1995年9月11日解密。(60)其三,《美国对日政策文件集》第23期第2卷收录的1971年5月13日《尼克松总统致国务卿、财政部长、商务部长、劳工部长、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总统国际经济事务助理、彼得·弗兰根的备忘录》。该文件上也有尼克松总统的亲笔签名,来自于美国政府解密的“白宫特别文件:总统助理彼德森文件(纺织品谈判远东Ⅰ)”卷宗,1997年12月2日解密。(61)这三个文本的解密时间虽然不同,但是其内容是完全相同的,都是有关任命大卫·肯尼迪全权负责美国与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香港地区谈判纺织品贸易协定事务的。在对肯尼迪职衔的称呼上,使用的都是“特使”(Ambassador-at-Large David M.Kennedy)。因此,我们可以非常肯定地说:大卫·肯尼迪并非美国国务院派驻台北大使馆的“大使”,而是被尼克松总统任命的“特使”,专门负责美国对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香港地区的纺织品贸易谈判事务。(62)在此以前,大卫·肯尼迪一直担任尼克松政府的财政部部长。此时的美国驻台北“大使”仍然是瓦尔特·马康卫(Walter McConaughy)。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