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返还琉球群岛和大东群岛施政权谈判中的钓鱼岛问题(5)
其次,从1971年5月26日以后美国国务院与美国驻台北“大使馆”以及美国国务院与其他驻外使馆之间的往来外交文电来看,也不能说仅仅是由大卫·肯尼迪提出这些建议的。仅就美国政府已经解密的档案文献而言,我们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以下重要的历史事实。1971年5月31日,“中华民国”外交部部长周书楷奉蒋介石总统之命,“请求美国政府在将琉球群岛施政权返还给日本之时,继续控制钓鱼岛”(63)。1971年6月3日,美国驻台北“大使”马康卫致电国务院,陈述对台湾当局建议的意见。他认为,“如果我们至今完全没有承诺将尖阁诸岛包含在返还协定当中”,台湾当局的建议是可以考虑的。然而,“现在做出分别返还的决定,将使美国在日本的处境变得非常困难”。他建议:“唯一的希望是推动日本同意与台湾谈判尖阁诸岛问题。”(64)1971年6月4日,台湾当局驻美“大使”沈剑虹奉命拜会美国副国务卿格林。在会谈中,沈剑虹指出:“他知道美国已经与日本达成了关于返还协定的基本谅解,不久即将提交国会审议。然而,将尖阁诸岛返还给日本(在会谈中他始终使用日本的称呼--原文件注释),将使中华民国政府面临非常严重的局势。学生示威反对归还钓鱼岛,钓鱼岛问题成为检验中华民国政府能否捍卫中国权益的试金石。如果中华民国政府失败,将在国内外面临困境。”“作为第三方,美国是否可以考虑避免将尖阁诸岛纳入返还范围的方法?”“中华民国政府提出这一建议,乃是基于政治考虑,而非基于法律方面的理由。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代表包括中华民国在内的所有盟国占领这些岛屿,因此,美国有责任考虑中华民国的观点。”作为个人意见,沈剑虹还建议:“以美国在对中华民国关系上处于困难地位为由”,由美国政府敦促日本与台湾当局讨论钓鱼岛争端。(65)1971年6月7日,“中华民国行政院副院长”蒋经国会见美国纺织品贸易谈判特使大卫·肯尼迪。“作为他个人向美国总统的建议”,蒋经国指出:如果美国政府同意暂不将钓鱼岛纳入返还琉球协定范围,台湾当局可以考虑在美台纺织品贸易谈判问题上做出妥协。(66)从以上解密档案来看,台湾当局是分别通过“美国驻台北大使馆”和“中华民国驻华盛顿大使”这两个途径提出“暂不将钓鱼岛纳入美日返还琉球协定”的;美国驻台北“大使”马康卫和台湾驻美“大使”沈剑虹从各自的立场出发,分别提出了由美国敦促日本同意与台湾当局讨论钓鱼岛问题的建议;至于将钓鱼岛问题与美日纺织品贸易谈判直接联系起来这一重要策略,最初出自于“中华民国行政院副院长”蒋经国之口。 如此说来,并非意味着我们彻底否定肯尼迪特使的作用,而是强调应当对肯尼迪特使的作用有一个合乎实际的理解。从史料考证的角度来说,最根本的问题是我们必须洞察总统国际经济事务助理彼德森在1971年6月7日致尼克松总统备忘录的由来及其结果。 正是在1971年6月7日这一天,肯尼迪将蒋经国的建议电告总统国际经济事务助理彼德森。(67)彼德森立即向尼克松总统提交备忘录。在美国政府的解密档案系统中,我们能够看到这份备忘录的四种文本。其一,美国国务院整理编辑、美国政府印刷局2006年出版的《美国对外关系(1969-1976)》第17卷(中国)中收录的第133号文件。(68)其二,《美国对日政策文件集》第22期第7卷收录的文本,来自于美国政府解密的“白宫机要档案TA4/22”卷宗。1997年12月15日解密。(69)其三,《美国对日政策文件集》第23期第2卷收录的文本,来自于“白宫特别档案:彼德森助理文件(纺织品谈判远东Ⅰ)”卷宗。1997年12月2日解密。(70)其四,《美国对日政策文件集》第24期第5卷收录的文本,来自于“基辛格办公室档案:国别·远东”卷宗,未注明解密时间。(71)四者相比,《美国对外关系1969-1976》第17卷收录的文本和《美国对日政策文件集》第24期第5卷收录的文本都没有显示该备忘录是否被尼克松总统批阅的情形,而《美国对日政策文件集》第22期第7卷和第23期第2卷收录的文本都有“总统已阅”(The President Has Seen……)的字样。除此以外,四者的正文内容都是相同的。该备忘录的主题是“在台湾的纺织品谈判”,其中详细引证了肯尼迪特使来电的内容。该备忘录的第一项内容是报告肯尼迪特使同台湾当局之间关于纺织品贸易谈判的进展情况。第二项内容是报告肯尼迪特使关于台湾当局对美日、美韩纺织品贸易谈判的看法。第三项内容是肯尼迪特使关于改变美台纺织品贸易谈判现状的三项政策建议。其中包括:第一,按照现行标准,与香港和韩国达成协议,并与台湾达成谅解。他们愿意接受一个基本的年度出口限额和协商机制。但是,肯尼迪特使并不赞成这种选择。“因为这将使香港和韩国了解我们在对台湾谈判中的问题,迫使美国让步。”第二,停止谈判并承认失败。肯尼迪特使也不赞成这种选择。“因为这将在国内外引起严重地混乱。”第三,向台湾当局做出某种妥协。肯尼迪特使认为,“尽管台湾当局强调某些军事援助项目(例如:F-4型战斗机)”,但是,要想解决美台纺织品贸易争端,“唯一的方式”是“暂不将尖阁诸岛的施政权返还给日本”。在肯尼迪看来,“钓鱼岛问题是台湾当局在国内政治和国际事务中的重要问题。如果美国继续维持施政权,不仅可以极大地提高中华民国政府的公共形象,而且可以成为一个非常直接的暗示:美国继续支持中华民国。从而使美国有能力有效地处理与香港、韩国、日本的纺织品贸易谈判。在面临香港和韩国的压力下,台湾就能够接受现在的纺织品一揽子解决方案。”(72) 那么,肯尼迪特使的建议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尼克松政府的决策呢?从上述美国政府已经解密的四种《总统国际经济事务助理(彼德森)致尼克松总统的备忘录》文本及其来源来看,可以肯定,彼德森不仅将其致尼克松总统的备忘录呈递给尼克松总统,同时也送交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基辛格。基辛格在阅读该备忘录以后,先后在1971年6月7日上午10:30时和下午3:05时两次与约翰逊副国务卿在电话中讨论钓鱼岛问题。第一次电话通话时间非常短暂,基辛格询问国务院对钓鱼岛问题的处理原则。约翰逊的答复是:“凡是从日本政府那里获得的权利,原样返还给日本政府。”(73)第二次电话通话的时间略长些,基辛格共计提出三个问题:(1)“关于尖阁诸岛的法律地位问题”;(2)“提出尖阁诸岛问题是否将损害全局?”(3)“是否应当由美国向国际法院提出尖阁诸岛问题?”约翰逊回答说:(1)“根据1951年的对日和约,美国获得了包括尖阁诸岛在内的琉球群岛的施政权”。(2)“提出尖阁诸岛问题将损害全局”,“毁掉美日返还冲绳谈判不是无足轻重的小问题,我认为我们唯一能做的事情是促使日本主动与中国人讨论这一问题(因为中国人拒绝主动与日本讨论)和说明我们的问题”。(3)“美国不应当向国际法院提出尖阁诸岛问题。尖阁诸岛不是我们的领土,我们没有主权,它是当今我们对琉球施政权下的领土争端,我们只有施政权,它是日中之间的问题。”(74)随后,约翰逊又向基辛格的助手黑格陈述他的观点,黑格立即将其整理成文并提交给基辛格。约翰逊指出:“根据1951年的对日和约,美国是北纬29度以南包括琉球群岛在内的西南诸岛的唯一的施政者(国民党中国不是签约国);1953年,美国琉球民政府颁布有关对日和约涉及的特定疆界的公告,该公告包括尖阁诸岛”;“国务院正在研究日本兼并台湾以前尖阁诸岛的历史”;“应当鼓励日本与台北讨论尖阁诸岛争端。”(75)毋庸置疑,作为前任美国驻日大使和现任负责东亚事务的副国务卿,约翰逊的意见是至关重要的。6月7日下午3时25分至4时10分,尼克松、基辛格、彼德森在戴维营召开会议。6月7日夜,尼克松总统决定不改变将包括钓鱼岛在内的琉球群岛施政权返还日本的既定政策,但是,同意敦促日本与台湾当局谈判钓鱼岛争端,并在8月派遣军事代表团赴台讨论出售F-4战斗机问题,(76)以此安抚台湾当局的不满。因此,可以说,在钓鱼岛问题上,肯尼迪特使的作用主要的不是体现在最先提出“由美国继续控制钓鱼岛”和将钓鱼岛问题与美台纺织品贸易协定谈判直接联系起来的建议,而是表现在他在第一时间将蒋经国的建议上报给美国总统国际经济事务助理彼德森,并且支持蒋经国提出的处理办法。(77)
(责任编辑:admin) |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