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全部面积的”房子。从沙马什那迪图女祭司、伊孜旮塔尔之女如图姆手中,阿布哈里之子马尔伊尔采汀租下了它,为期1年。他要称出1年的租金3舍凯勒银子。1年的首批租金(得到了)。在4个沙马什节日里,每次他要提供1块肉和(啤酒)。7月15日,他将搬入该房,当6月结束时,他将搬出。证人:瓦腊德萨、南那吞在修道院门口。日期:7月15日,汉穆腊比第33年。(34) (三)贷出银钱、大麦等赚取利息 在动产的借贷活动中,女祭司也是积极的参与者。她们把手中多余的银钱、大麦放贷给需要的穷人,赚取高额利息。在西帕尔出土的76个大麦借贷契约中,41个契约的借贷人是女祭司,在83个银钱借贷契约中,有37个借贷人是女祭司。(35)其中女祭司库马吞在汉穆腊比第42年的一年时间里,以债权人的身份出现在6个大麦借贷契约里,借出的大麦达到了81/2古尔(2550升),该女祭司拥有的大麦数量可见一斑。(36)在一些银钱和大麦借贷契约中,虽然没有直接指出债权人的身份,但从债权人的女性身份及“沙马什利率”( ![]() 1/2舍凯勒银子,“沙马什利率”将被加上。从贝莱吞舒……之女手中,阿胡瓦喀尔和伊隆达米喀?借下了。在收获的季节,他们将归还银子和利息。证人:舒阿亚?……之子?……(37) 2古尔有息大麦,1古尔大麦1尼基达4班(38)的利率,1舍凯勒银子,“沙马什利率”将被加上,从拉马希手中,达米喀吞……之女,(借下了)。(在收获的季节),大麦、银子和利息,她将归还。证人:马塔吞、贝勒苏奴、拉马萨吞、马娜?(女书吏)。(39) 在上面两个契约中,放贷人都是女性,且两个契约的利率都是“沙马什利率”。虽然目前我们还不知道以神的名字命名的利率“沙马什利率”具体的比率是多少,但这个利率是神庙祭司借贷时常用的利率,而且古巴比伦时期两河流域世俗妇女的地位较低,她们不能单独从事不动产及动产的买卖或借贷活动,因此可以断定这两位放贷人的身份都是女祭司。 综上所述,古巴比伦时期的女祭司通过法律规定或习惯法形成了比较固定的四种家庭养老模式,即依靠兄弟养老、收养子女养老、依靠来自父母的财产养老和个人养老。这四种收养方式并非是彼此独立、非此即彼的关系。首先女祭司们通过法律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得到了土地、房屋及奴隶等原始的养老资源,然后她们再通过出租或借贷等各种商业交易活动进一步扩大自己的财富进行个人养老。当她们年老体衰,无力经营她们的不动产时,她们一方面可以通过授予财产继承权的方法来获得家族兄弟的赡养;另一方面,她们还可以通过收养子女的方式,用自己的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来换取养子(女)提供的生活必需品,同时也获得了养子(女)对自己生活起居的照顾。可见,在古巴比伦时期,具有较高社会地位的女祭司通过多种家庭养老方式较好地解决了自己晚年的养老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