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祭司还经常会收养她所喜欢的奴隶为养子(女)来进行养老。女祭司和奴隶之间特别的感情和信任是形成收养关系的关键所在。被收养者必须给予女祭司精心的照顾,而他们获得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摆脱奴隶的身份,变成自由人。当女祭司去世后,她的家人不再对这些养子(女)享有主权,不得再把他们降为奴隶。同自由人养子相比,这些被收养的奴隶不能继承女祭司的遗产,女祭司的遗产回到她原来的家庭,被她的兄弟或侄子所继承。(22)如: 卡勒卡勒巴里忒是伊勒苏伊比苏之女、沙马什那迪图女祭司阿亚旦喀特的养子。他的母亲使他获得了自由。他决定面向东方。只要他的母亲活着,卡勒卡勒巴里忒就应该赡养她。在将来,卡勒卡勒巴里忒不能继承她母亲的财产,他获得了自由。伊勒苏伊比苏的儿子们和布尔奴奴的儿子们中的任何人不得向他提出要求。他们以沙马什神、阿亚神、马尔杜克神和国王汉穆腊比的名义起誓。(证人略)(23) 此外,由于马尔杜克那迪图女祭司不能生育,她的丈夫可以娶一个女奴隶为第二个妻子,但女奴隶所生的孩子必须经过女祭司和丈夫的收养才能成为真正的子女,享有各种合法的权利。这样,马尔杜克那迪图女祭司就可以通过收养丈夫第二任妻子所生育的子女来获得养老所需的照顾和生活资料的供给。 三、依靠来自父母的财产进行养老 除了藉由上述两种方式获得养老资源外,女祭司还可以通过获得父母的财产来进行养老。女祭司得到父母财产的途径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当父亲去世后继承父亲的遗产,二是接受父母生前的赠与。女祭司通过这两种方式获得了原始的物质财富,这是女祭司养老的最初经济来源。 (一)继承父亲的遗产 女祭司由于献身于神,从事宗教活动,为家庭祈福,所以女祭司享有财产继承权,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女祭司继承的财产份额等同于男性继承人继承的财产份额,由此可见,女祭司具有同男子同等的社会地位。《汉穆腊比法典》第180条对此做了如下规定: 如果父亲向他的女儿——一个女观院的那迪图或塞克雷图的宗教妇女——没有把一份增产赠予,在父亲走到宿命(尽头)以后,她可以从她父亲的家产中分得一份相当于一个继承人的份额,而且,只要她活着,她可以食用(份额),但是,她的遗产属于她的兄弟们。(24) (责任编辑:admin) |